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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叫做红梅的女人

(2013-05-08 14:41:36)
标签:

梦想

青春

随笔/感悟

文学/原创

情感

分类: 碎片也是生活

    文/小雪
    迎春故早发,独自不疑寒。畏落众花后,无人别意看。—— 谢燮《早梅》

    导致我今天迟到的,是一个叫做红梅的女人。
    虽然已经意识到迟到了,但是当她一脸真诚地说“让我给你唱两句吧,我唱歌还是很好听的”的时候,我还是欣然答应了。说实话,她的歌声并不美妙,甚至还有些跑掉,但是,我居然听的泪流满面。

    我是个不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的人。自从开始送晴晴去幼儿园,每天都会在幼儿园旁边的馄饨店吃一个小碗的胡萝卜馄饨。其实,并不是这家的馄饨有多美味,我只是喜欢店里的整洁和清静。第一次见红梅,她给我的是一个无比灿烂的微笑,直到今天我都还一直记得。
    也许是每天都光顾的缘故吧,慢慢熟悉了起来。我得知她叫红梅,今年43岁了,瘦瘦小小,五官很精致,很爱笑,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浅浅的酒窝。红梅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女儿19岁,儿子11岁,在馄饨铺门口卖烧饼的是她的老公,一个高高大大、憨厚淳朴的农村男人。很普通的一个外来家庭,他们的家就在馄饨铺的楼上,我没去过,但我觉得,一定是很简陋的。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就感觉她很亲切,因为她操着一口浓重的外地口音,说话的腔调像极了大姐,那个同样对我亲切的女人(忽然不知道要用什么样的词去形容大姐,那个曾经似乎跟我完全不在一个世界,但是却好像又跟我很亲近的女人)。
    一切,都源自一部手机。红梅新买了一部智能手机,说她不会用,让我教教她。时间很紧,我只告诉她怎样接打电话,怎样收发短信。她很自豪的给我看她存在草稿箱的一段话,我一下子震惊了,很难想象,那样的一段话竟然会出自一个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程度的女人之手。文章很长,句子很优美,我只记得,她说自己像一只小鸟,自由翱翔在广阔的天际……
    她说话速度很快,看得出,是个很豁达的女人,她很喜欢说话,跟我讲了很多,我大概梳理了一下,以下大概是那些她跟我说过的故事。有些松散,没有条理,聊天,是这样的。
    故事,真的是从那部手机开始的。

    昨天我儿子摆弄了一下午这部新手机,最后拿回商场的时候,营业员说很多程序都乱了,我一点都不怪孩子,如果不让他动,他永远都学不到东西。就算是弄坏了,我还能挣钱,最多也就是再买一部吧。我很宠
孩子的,上次女儿丢了一百多块钱,她姥姥姥爷唠叨了她好几天,她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一句都没埋怨她,我告诉她,丢了就丢了吧,妈妈再给你挣,下回小心一点就行了。但是女儿还是觉得我不疼她,她8岁那年,我生了这个儿子,那时候,我在老家开了一个小卖部,又要打理铺子,又要照顾孩子,可能真的对女儿照顾不够吧(说到这里,我看到了她眉宇间流露出的一丝愧疚)。现在又把她一个人放在老家,跟着姥姥姥爷。她每次回来看到我跟儿子亲的时候,就表现的很反感,觉得我不够疼她。我告诉她,孩子,妈妈真的是很疼你的,但是妈妈有自己的难处,希望你能体谅。我没什么文化,不知道要怎么说她才能明白,其实我也觉得欠她很多(看到她眼角流下的泪,我的心被狠狠撞了一下)。
    (擦了擦泪,她继续说)我觉得自己是个心气儿很高、很要强的人。当年在老家的时候,我就很不甘心。我很喜欢穿漂亮衣服,那时候就想,我可不能这样下去一辈子。像这样,穿好看的衣服,干粗活,多不搭调啊,所以就一直有种信念,想让自己生活的更好一些,有这个动力在,我就鼓动他(她指着在门口忙着烤烧饼的憨厚男人继续说),来到这里,盘下了这个店。虽然现在还是挺辛苦的,但是,我觉得,我们在慢慢变好,我相信以后一定会很好的。
    你知道吗,我很爱学习的。我刚买前一部手机的时候,不会打字,不会发短信,就让我女儿教我,把拼音都写在一张纸上,我干完活就学,只两天,我就学会了。遇见不知道的东西,我就想去学,我觉得,我得一直学下去,这样活着才有意思(她笑着说,很坚定的样子)。 

    我现在每天晚上一边烫脚一边嗑瓜子,我儿子总是笑我,说我挺会享受的,我觉得人不能总是委屈自己,生活再再累,也要善待自己,不是吗?其实有时候想想,有这个小店,我们俩忙忙碌碌的,有这俩孩子,也就足够了。我从来也不要求他们学习多好,只要身体好好的,做个正直的人就行。有时候孩子也会调皮,但是我从来都没打过他们,连高声说话都没有过。看看对面特教中心的那些孩子,他们的家长,唯一的愿望可能也就是希望他们能健健康康的吧。我们比他们已经好很多了,我挺满足了,又怎么舍得再打他们呢?调皮点就调皮点吧,又没犯什么大错,犯不着动手打他们。 
    昨天我去商场,让人家给我看看手机是咋回事的时候,有个营业员一直在学我说话。那又怎么样?我不会才来问的,我一点都没觉得丢人,不问、不懂装懂的人才丢人呢,我不会,但是我会去问去学啊,学会了谁都抢不去。那个营业员啊,看上去比我小几岁,但是我觉得我比她自信,我觉得我昨天穿的衣服很漂亮,其他几个营业员都很热心,就她,老拿白眼看我。她越是这样其实说明,她不自信,哈哈哈哈。虽然我不会用手机,虽然她一直在学我说话,但是我一点都没觉得自己比她矮多少,在她面前,我始终挺直了胸膛(看得出来,她自信是发自内心的)。
    我一直都喜欢那首歌,就是那首,那首“每次站在舞台上”(她终究还是没说明白,歌词貌似也不太准确,但我还是听明白了)。原来有个东北的女人,离婚了,呆着个孩子,在红房子(不是很光彩的一个地方)做事,她也是没办法,一个女人,自己带个孩子背井离乡也挺不容易的。她有时候来我这里吃馄饨,常常也说挺苦的。有一次说起话来,觉得她挺不容易的,就给她唱了这首歌,那天给她做的锅贴她就吃了一口,哭的一塌糊涂。后来她说要教我包东北的十八个褶子的包子,但是那之后她也没怎么再来过,听说她又结婚了。我有她的电话,可是从来没打过,怕打扰她,知道她现在挺好的,就行了。
    妹妹,你知道吗?在我心里,生活就是一个舞台,我喜欢这个舞台,也期待有掌声响起来的那一天……

    红梅在唱起那首歌的时候,她的老公刚好收摊,一边收拾东西一边微笑着用一种幸福的表情随我一起听她唱歌,眼前这个话语不多的男人憨憨的,让人觉得很踏实。他在用自己宽厚的肩膀撑起这个幸福家庭的同时,也用自己独特的方式宠爱着这个坚强美丽的小女人。那一瞬间,泪水模糊了我的双眼,似乎就在那一刻,我忽然对爱、对家庭、对人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很难想象,在那个瘦弱的农村女人的心中,居然有一片这么广阔的天地 。忽然记起,曾经Z姐也对我说过类似这样的一段话:
    当时我还是百货商场的一名售货员,我就想,这就是我的人生吗?难道我要一辈子都在这里吗?我不甘心,所以,那时候就每天学英语,我知道我不会在那里过一辈子,那根本不是我想要过的生活。后来商场有个小伙子托人来说媒,我用一瓶啤酒把自己灌醉,当着我老师的面儿委婉的拒绝了他。我就知道,我不会一直过那样的生活,我是迟早要离开那里的……

    觉得应该感到庆幸,我拥有的是比红梅和当年的
Z姐更大更广阔的舞台。而且,我还拥有一点残留的青春。忽而记起儿时的梦想,那些曾一度被现实遗忘的梦想,已经变得遥远而又模糊了。有些梦想是注定实现不了的,但是,我依然觉得,我的人生也不应该一直是这样的,我的舞台,应该可以更加广阔、更加辉煌。
    人生,本可以更加精彩的。我们缺少的,也许只是拼搏的勇气吧。

PS:
感谢我的生命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叫做红梅的女人!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女人身上,我看到了梦想、看到了爱、看到了人生,这是我之前不曾想到过的。也许冥冥之中,是谁有意让我遇见红梅吧,在我有些困惑的时候。我的人生,或许到了是该有些改变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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