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白鹿洞教条》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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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朱子白鹿洞教条》原文: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右五教之目。尧舜使契为司徒,敬敷五教,即此是也。学者学此而已。而其所以学之之序,亦有五焉。其别如左:
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右为学之序。
学问思辨四者所以穷理也。若夫笃行之事,则自修身以至处事接物,亦各有要。其别如左:
言忠信,行笃敬,惩忿窒欲,迁善改过。
右修身之要。
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右处事之要。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
右接物之要。
宋淳熙七年 朱熹
二、白鹿洞书院学规
1、五教之目: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2、为学之序: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3、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笃敬,惩愤窒欲,迁善改过。
4、处事之要: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5、接物之要: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已。
三、《白鹿洞教条》简介
《白鹿洞教条》又称《白鹿洞书院揭示》或《白鹿洞学规》,系南宋朱熹于淳熙七年(1180)知南康军,讲学白鹿洞书院时所制定,揭示书院诸生。确定五教之目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为学之序为“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修身之要为“言忠信,行笃敬,惩愤窒欲,迁善改过”,处事之要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接物之要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诸己”。文极简要,集经典成语而成,便于诵读。
四、《程董二先生学则》
《程、董二先生学则》碑拓,纵162,横79厘米,清乾隆三年(1738)南康知府董文伟、白鹿洞主章国录等率书院肄业生员百余人立石。原碑立白鹿洞书院朱子祠内。
《程董二先生学则》,朱熹撰于淳熙十四年(1187),前抄程端蒙、董铁二人共为之学则:“凡学于此者,必严塑望之仪,谨晨夕之令,居处必恭,步立必正,视听必端,言语必谨,容貌必庄,衣冠必整,饮食必节,出入必省,读书必专一,写字必楷敬,几案必整齐,堂室必洁净,相呼必以齿,接见必有定,修业有余功,游艺及适性,使人庄以恕,而必专所听,苟日从事于斯而敢忽,则入德之方,庶乎其近矣。”后为朱熹所作议论,称此学则“盖有古小学之遗意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