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8252--兰州一家幼儿园收取“安保费”获物价部门批准

(2010-05-29 08:02:19)
标签:

保费

物价部门

新港华侨幼儿园

城关区物价局

康渊

兰州

杂谈

兰州一家幼儿园收取“安保费”获物价部门批准

2010年05月28日21:33兰州晨报康渊我要评论(32)
字号:T|T

  本报讯 (记者康渊) 本报连续报道的新港华侨幼儿园向学生收取“安保费”一事有了最终结果。5月26日,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幼儿园收取的“安保费”已得到兰州市城关区物价局的批准。

  5月26日下午,记者在新港华侨幼儿园取得的甘肃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上看到,城关区物价局已审核通过“安全管理费”,幼儿园每学期可向每人收取125元。

  城关区物价局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经过他们审核后,决定通过新港华侨幼儿园递交的幼儿园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事项,今后新港华侨幼儿园向学生收取“安全管理费”是合法的。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