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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5--中央财政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标准发放抚慰金

(2010-04-16 08: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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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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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群众

帐篷

杂谈

中央财政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标准发放抚慰金

2010年04月16日02:51红网-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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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总指挥回良玉昨天在重灾区结古镇主持召开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和青海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抗震救灾各项任务时间表。

会议指出,抗震抢险救灾工作中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必须抓紧解决。一是人员搜救问题,确保搜救工作不留死角。二是伤员救治和防疫问题,当前要重点抓好重伤员的转运工作。卫生防疫工作要摆上日程,切实加强。三是灾民安置问题,重点是帐篷和食品。受灾群众所需的帐篷正在抓紧调运、陆续运到,要有组织地发放和搭建。食品和饮用水要多渠道予以保证。尽快恢复道路交通和正常社会秩序。

会议指出,中央财政给灾区困难群众每人每天补助10元钱和1斤口粮,补助期限先按3个月掌握。中央财政对因灾死亡人员的家庭按每位遇难者5000元的标准发放抚慰金。中央财政还对紧急转移安置的群众每人补助150元。

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抗震救灾工作时间表。一是地震发生后24小时内,交通、通信基本恢复,这项工作已经完成。二是48小时内通电问题基本解决,抗震救灾指挥部、医院等重点单位可以供电,同时油料要配备充足。三是48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可以住到帐篷里面。四是72小时内重伤员要全部转运出去,可到西宁、成都、兰州等地和部队医院接受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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