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号是国家宪法纪念日,每年这个时候各级政府都要举行纪念活动并对官员进行宪法宣誓。尽管活动已经进行了十年,但是什么是宪法,对于中国绝大多数公民仍不清楚。
一、宪法的 “中国年轮”:在传承与革新中定格时代
我国宪法的演进史,本质上是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凝聚史。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颁布四部宪法,1954 年宪法奠定了社会主义宪法的基础框架,而
1982 年现行宪法则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转折中应运而生,成为新中国宪法史上的里程碑。
现行宪法并非静止的文本,而是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从 1988 年到 2018 年的五次修正,累计通过 52
条宪法修正案,每一次修改都精准回应了时代需求: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写入宪法,护航经济体制改革;增加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彰显民生温度;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锚定新时代航向。这种 “与时俱进”
的修改机制,让宪法既保持了根本法的稳定性,又具备了适应发展的灵活性,成为国家发展进步的 “法治指南针”。
二、宪法的核心价值:治国安邦与人民幸福的根本保障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其权威与意义体现在三个关键维度。
它是治国理政的总章程。宪法明确了我国的国体、政体、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界定了国家权力的边界与运行规则,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要求。
它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从人身自由到财产安全,从受教育权到劳动权,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保障宪法实施,本质上就是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受侵犯。
它是社会共识的凝聚剂。宪法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愿望高度统一,确立了共同的价值追求,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三、宪法日的深意:让法治信仰扎根人心
设立国家宪法日,绝非简单的纪念日仪式,而是要让宪法从文本走向生活。在这一天,宪法宣誓、晨读宣讲、法治实践等活动遍及全国,本质上是在完成三件事:一是强化公职人员的权力敬畏,明确
“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二是普及公民的权利意识,让每个人懂得用宪法维护自身权益;三是培育全社会的法治文化,形成
“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的社会氛围。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从
“法制宣传日” 到 “国家宪法日”
的升级,从宪法修正案的与时俱进到宪法实施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中国正在用实际行动证明:宪法不是束之高阁的条文,而是融入国家治理、社会运行和百姓生活的活的准则。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们纪念宪法日,既是致敬过往的法治实践,更是锚定未来的发展方向。当宪法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依宪治国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为民族复兴提供坚实的根本法律保证。学习宪法,了解宪法,不仅是各级官员的必须,而且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该认真学习宪法,按照宪法,维护自己的权利,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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