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谢宇案的思考--致杜兆勇律师
(2023-06-04 09:05:22)
2023年5月31日,吴谢宇案二审判决结束。不出所料,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吴谢宇因杀人罪、欺诈罪等判处死刑并处以罚款。这场经历四年左右的时间,人们普遍关注的杀人案终于尘埃落定,马上划上句号了。但是就像十年前我为复旦大学林森浩案一样,对此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并与京城著名律师杜兆勇先生进行一下商榷。
吴森宇作为福州一中的优秀学生,保送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可以说其智力和聪颖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2015年却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其母亲并伪装现场,以其母亲的名义骗取亲属140万元资金全部用以挥霍。2019年在重庆被抓博归案,2021年由福州法院判处其死刑。多数人认为吴突破中国人做人的底线,亲手杀害含辛茹苦培养自己成人的母亲,可以说罪不可赦。但是与林森浩一样,人们并没有追问,这样优秀的博士,为什么连普通人都懂得的道理,他们却故意为之呢?尽管李枚瑾教授从心理学角度对这一类的人进行了分析,但是我认为这只是冰山一角,并没有从深层次说明这一问题。即为什么他们作为中国最著名大学的学生,要犯下滔天罪行。其背后的动机是什么?什么原因促使他们成为杀人恶魔的,却没有人说清楚。
我不是法律人士,虽然是教育学博士、教授,但心理学只是皮毛而已,没有深入的研究。但我从一个教育工作者,一个具有社会常识人的角度,来谈一下这个问题,为我们的法律研究,尤其是刑法学提供一点建议。作为吴谢宇也好,林森浩也好,还有此前的马加爵也好,都属于智力超长,又非常自卑的人。这样的人具有典型的双重人格,即一方面表现的极其优异,如考试做数学题等;另一方面又极其自卑,如与人打交道方面,遇到危机时的处理问题的能力等。所以在面临巨大危机时,如学业问题、感情问题以及同学之间矛盾冲突等,就会走极端,用一种常人难以理解的方式解决问题。而最极端的就是杀人,包括杀害自己的亲人。吴谢宇为什么杀害自己的母亲?从媒体披露出来的信息可以看出,他的母亲对他一是期望值太高,希望他出人头地;二就是对他的感情生活严加控制,不许与异性进行交往。再加上他少年丧父,对于一个心灵极其敏感的孩子,这是致命的损伤。但是作为他的母亲没有注意这一问题,而是将丈夫的感情转移到他的身上,对他的控制可以说到达无以复加的程度。在这些种种压力下,吴谢宇采取了最极端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因为只有这样,他才真正得到了解脱。我们的法律只注重了法律的冰冷性,法条的标准化,但是对于具体的案例,很少进行深入的分析。普遍认为“杀人偿命”是中国的传统,是社会的天规,不论什么人,只要杀了人,就必须判决死刑。但是对于他为什么杀人?杀人的动机是什么,很少有人探讨。作为强调依法治国的今天,我认为中国的法律工作者要真正进行一场思想解放运动,即从死刑犯判决开始,对判决死刑的案例进行公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贤达参与座谈,对判决发表意见。如果多数人不同意判处死刑,那么法院就应该慎重考虑,再做出最后判决。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体现社会主义人道精神,我认为我们的国家应该迈出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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