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小教堂,一见到大教堂就会忍不住腿软,而且进门忍不住要买门票,这心情,懂吗?
我现在去的教堂是个小教堂,但也没有小到小矮人家那么小,别想歪了,它是一个正常尺寸的小教堂。
我考察了一番周边教堂,米国的教堂比买彩票的小店还多,比加油站和苗条女郎还多。
总之,我最后选择了这个离家走路两分钟,正常尺寸的教堂,完全依靠直觉,我想:这就素我想要的。
是的,经过将近两个月的深入考察,我发现我的选择是灰常正确的。
里边不会每周来一撮撮打扮得像模像样的,典型的美国人家庭,一家人跟一束花儿似的,站在那里,集体跟你说:嗨!你也忙不迭还礼,说一堆不咸不淡的表示各种赞美之意的话,最后也搞不清楚孔子究竟是哪国人。
它没有特别多的礼仪规矩,一般来说,你只要不把炸鸡腿拿到礼拜堂里边就可以了,在厕所里头啃鸡腿,则无人阻止。它的成员也是参次多态,我们有若干摇滚大叔、若干改邪归正、还在努力戒毒的前太妹、若干快乐地寻觅妻子的单身汉,若干只生女儿的妈咪,若干肚子很挺的爷爷,若干善于张罗的奶奶,总之,我们有一整个乐队,唱歌都是带伴奏的。嗷唔乱叫。
还有我这个永远打扮得像巴基斯坦人的中国人,他们叫我笑眯眯的木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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