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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五年前,我去厦门采访远华案,那是我第一次晓得女明星并不完全靠演戏唱歌等专业挣钱,具体别的副业怎么挣,人多说是广告,还有出席活动,还有出席更其私密的活动,一对一那款的,哎,打住。
台港媒体喜欢每年评出当年的饭局排行榜,记得有一年的冠军是张柏芝,次年好像就变成了林志玲,说后者吃一次饭,对方要给六百万。我不相信这一百二十分钟那么值钱,便纵然每一分钟,这位著名的女人始终盯着你,跟你用眼神交流独特的信息,会让你从白萝卜当中吃出鱼翅味,当然,鱼翅本无味,富人爱煮之。
江湖上或说,有些门道熟练的娱乐媒人,几乎无所不能,只要你方银子够,要跟谁吃饭都是可以的。艳照门之后,阿娇们一举一动都要被人跟,她跟阿SA去东莞赶个饭局,被松下的几个高管亲了几下,就被拍将下来,做为目前姑娘确实很衰的标志。此前港媒还替她算钱,说每个月要付给八十万的房贷,有够惨的,没有工开,就成为顶级房奴了。我晓得有些北京上海的房奴朋友们,周末不敢出门HAPPY,躲在家里煮开水白菜,但他们的月供不会超过五千,超过五千月供的房子,不是一个平民买得起的。八十万,在香港也是一个非常神奇的数字,即便港币眼下跟着美元走低。
我时常觉得明星们的存在,是为了过一种很不实在的生活,为了更好地明星,使劲投资在行头和排场上,刻薄的不单是狗仔队吧,平民们自己苦哈哈地过五千房贷就要压死人的日子,习惯了观赏明星们奢侈迤逦的生活,习惯了他们忙着买很贵的东西,忙着把那些东西披挂人前,忙着蒸蒸日上。所以,付不起八十万月供的艳照门后阿娇,成了市道不景气的象征。
因为我是台湾综艺节目的粉丝,所以我对台湾的娱乐业更熟悉一点,台湾眼下影视与音乐都比香港更唱衰,所以它诞生出一种新的艺人种类,专门上综艺节目,一方面挣些出场费,另一方面,是为了博得面熟。然后呢,女明星好运的话,可以出去吃饭。所以,上电视不是为了表演什么,是为了用各种各样的法子说出自己的故事,占用那些时段的版面,然后那张美好的脸,有更多的机会被饭局市场物色上,不略微粉红的人,连饭都没得吃。
所以,每当有人对记者真诚地说:我就喜欢演电影。张柏芝在鲁豫有约里头就说过,都会让人微微感到寒。演员这个行业,功夫在戏外,这跟做导演差不多,今天我偏要形而上一下下,人的一生啊,哪里只能做正经事,多数时间,都是在做正经事的反义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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