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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朱高煦的“龙鳞”巡展

(2015-01-16 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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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杂谈

连载48《大明王朝家里事儿》

《大明王朝家里事儿》原名《明宫闹鬼》,是我的明宫揭秘系列的第一部,已于近日由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推出(第二部《大明后宫有战事》)。在纸质本面世之际,特将此书于此发布,以飨读者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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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称朕

 

第三卷  北边起风尘

 

第二十六章  龙鳞长到次子身上,杯具了(上)

 

    就在征燕之役军势不振,用兵难以为继的窘境下,本该“正大”的朝廷,却由一位“光明”的夫子,想出一条龌蹉的毒计,试图离间“燕庶人”父子。本书并不细讲靖难之役,然因此计之生,与未来永乐、宣德二朝皇嗣之争有着莫大的干系,涉及宫闱复杂的人事,所以有必要预做一介绍。

    事情是这样的,燕王朱棣有4个儿子,其中长子高炽、次子高煦、三子高燧,皆为徐妃所出;还有一个幼子高爔,母氏不详,也没有受封,应该是夭折了。

    在朱棣长成的三子中,次子高煦最为勇悍,据说他“身长七尺,力挽千钧”,尤为奇特的是,在他两肋之下,生有“龙鳞”数片。

    龙鳞是个啥玩意,与蛇鳞、鱼鳞有何区别?我想谁也说不清白,反正献谀吹捧时便是龙鳞,贬低呵斥时便为鱼鳞,换言之,胜者为王便为龙鳞片片,败者为寇便化作鱼腥点点,甚至是疥疮烂癣了。

    还有一点,假如高煦他爸爸不反,高煦终身只为一郡王,不是“大兴王”,便是“海淀王”,他即便长一背的龙鳞,也不敢轻易示人:你本为鱼虫,却生龙鳞,幻想化龙,不是千年的妖精,便是天生的叛逆!

    然而,一旦朱高煦做起“飞龙在天”的大梦,他辄惟恐人不知他有龙鳞异相。当靖难兵起后,朱高煦追随其父,成为一员勇将,时常野战破阵,颇树功勋。

    我没有验过他的正身,不知他有没有受过伤,想来他会有一个习惯,经常解开战袍,亮出他的伤疤,顺便请众人近前一步,好好赏鉴一下他的龙鳞。众人努目望去,见他肋下肉骨棱棱,仿佛老天爷打下的印鉴,一定大呼惊奇:此非异数乎?二王爷真是天降的民人之主啊!

    朱棣会因此子生有龙鳞而忌之吗?不会。有一位篡位的老前辈魏文帝曹丕,曾铸一把百辟露陌刀,刀身三尺二寸,鳞鳞如龙文,名曰“龙鳞”。在新的“篡位事业”的开创者朱棣眼里,亲亲宝贝老二高煦,便是他夺位的“龙鳞宝刀”。他把胡须一掀,对镜说:俺也是有异相的!镜中的燕王,两颏下奇出两绺长须,像极了龙须;一部美髯,经著名神相袁柳庄鉴定,说待大王须长过脐,便是荣登大宝之日!

    父子都生有人主之像,待老朱做了皇帝,小朱接着再干,岂不皆应了天兆?我猜想,自朱棣到处甩动他的“龙须”,证明自己是天子之姿,朱高煦便已肚皮发痒,开始巡展他的“龙鳞”了——他打定了争嗣的主意!

    他要想办法拱倒的,是他的亲大哥朱高炽。

    燕王长子朱高炽早在洪武二十八年他18岁上,就已被册立为世子,是燕王的法定继承人,可谓名分早定。然而,朱高炽在两个弟弟的心目中毫无威望可言。老二高煦、老三高燧,本就不大把大哥放在眼里,当燕军揭起造反大旗,兄弟俩各授职任,一个随父野战,一个辅佐兄长在北平“居守”,都为父亲开基创业立下功劳,他们对世子就更不敬了。

    三兄弟关系不好,裂痕很深,便如鸡蛋开了缝,马上有奸佞小人嗅到腥臭,像苍蝇一般叮来了。这个小人原是燕王府的一名宦官,名叫黄俨。请看官记住这个名字,此人名气不大,却是明代历史上第一个呼风唤雨的权阉。

    奴才往往是因为主子的宠信才得以擅权,“黄阉”也不例外。黄俨是朱棣非常亲近信任的私人,朱家兄弟都不敢怠慢他,见了面不免还要客气几句,亲热地喊两声“老黄”。黄俨后来在永乐朝出任司礼太监,屡屡出使朝鲜,为朱棣办些见不得人的私事;在政治上他也发挥过较为重要的影响力,最主要的就是他积极参与朱家三兄弟的争权斗争,使朱高炽的储君地位遭到严重的挑战。而朱高炽长期压迫于其父的巨大阴影之下,对黄俨百般隐忍,虚与委蛇,但一旦即位,立刻报复,将这个“死太监”处死了。

    黄俨在永乐朝20多年间算得上个大人物,可他的事迹,在《太宗实录》里基本上都被掩去。一则因为此人最后身败名裂,一则为尊者讳,不欲多为此奸着墨,以免妨碍到他身后的“圣神”皇帝。

    黄俨介入朱家三兄弟的争斗,他是有偏向的。当时三王争嗣的格局是这样:朱高炽作为嫡长子,居储君之位(先是世子,后来是太子),名位素定,是守方;而二子高煦,恃功倨傲,两肋又有“龙鳞”撑腰,还经常得到爸爸的夸赞(“以为类己”),他仗着这些,公然向哥哥的嗣君地位发起挑战,他是攻方。而三子高燧,在初期势力尚未养成,两个哥哥打得又热闹,他乐得坐山观虎斗,主要是暗中使劲,并没有公开的行动。

    看官!假如朱氏皇族内部没有大起火拼,众王子安分守己,各安本分,高煦兄弟绝不会妄生邪念。可是他们的父亲反了,嫌王当得不过瘾,还想来顶“白帽子”戴,他们也就有样儿学样儿,不甘心守分做郡王了,都蒸起一副热腾腾的心肠,想夺取长兄的储贰之位,将来好继承那顶“皇帽子”。

    在靖难之役中,高炽、高燧以王子的身份“居守”,看守大本营,仿佛守仓之猫,不容易见其劳绩;而高煦剽悍异常,如一条嗜血的猎狗,嚼子一放,立马不顾生死地扑向敌人,又撕又咬,碎肉乱喷,血洗的功劳簿上,一颗颗人头是看得见、数得着的。高煦天天在爸爸跟前立功,朱棣对这位能征惯战的好儿子颇为倚赖,将部下最为精锐的骑兵,即朵颜三卫番骑,都划归他统率,经常让他充当“军锋”,担任突击的任务。

    (作者微信:wohud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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