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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爷们都被骄纵惯了!

(2014-10-11 06: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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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文化

杂谈

连载17《大明王朝家里事儿》

 

本书原名《明宫闹鬼》,是我的明宫揭秘系列的第一部,首发于天涯论坛·煮酒论史。该书即将于陕西太白文艺出版社推出(第二部《大明第一家庭悲喜剧》也将由该出版社出版,第三部名《太监秘史:明朝那些九千岁》)。在纸质本将面世之际,我将此书于此发布,以飨读者朋友们。(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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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不称朕

第二卷 皇子与储位

第九章 虎毒不食子,还溺子(下)

 

朱元璋对天下人如狼似虎,对自家孩儿,也是似虎如狼。不过这是有区别的,对别家儿,他连皮带肉,生吞活剥,是吃骨头不带吐渣儿的鬣狗、豺狼和秃鹫,但对亲生的孩儿,他立威,却绝不食。

在他花了二十多年时间,反复修改而成的“祖训”里,明确规定:亲王有过失,其情重者,遣皇亲或太监宣之上京;假如宣他三次不至,再遣流官(流官是相对于世官而言的,即文武官员)同太监去召——多么客气呀!再盛情的主人也不会这样请客,何况对方还是一位“犯罪嫌疑人”。

祖训里就是这么写的,其实文中还有深意,好比皇帝派皇亲和太监,连请三次,犯罪的亲王都不肯来,凭什么保证再遣流官他一定会来呢?其未言之义是:事不过三,三次请你不来,你莫怪朝廷不客气,发兵来请了!

朱元璋本意当如此,只是他忌讳把话挑明,有害于“亲亲之义”,所以写得这么曲里拐弯,生怕委屈了他的儿孙们。

朱元璋要求未来的嗣皇帝对宗室至亲做到心平气和,极尽宽仁,亲王犯了重罪,皇帝请他来喝咖啡,请三次,他不来,第四次终于动天兵押来了,却不许皇帝龙颜大怒。

祖训的规定是:如果亲王胡作非为,确有铁证,不是被人诬陷的,皇帝应亲自下谕,将他所犯之罪明白告诉他,然后令在京皇亲及太监陪留他十日。在这十天内,亲王必须见皇上五次,坦承自己的过失,写出深刻检查。

皇帝见他认罪态度良好,到第十天就可以正式给予处分了。对此,祖训强调:虽有大罪,亦不加刑,重则降为庶人。

朱元璋惯常使用的刑罚,什么挑骨、剥皮、碎砍、凌迟、断足,还有割鼻、挖眼、抽筋,一样也不许用在自己人身上,就是常用来打书生屁股的“廷杖”,也是断不许用!

亲王就是犯了谋反等十恶不赦的大罪,最重的惩罚,也不过降为庶人——按现在的说法,就是“双开”,开除公职(亲王之爵)、开除宗籍(贬为庶民)。明代被降为庶人的王爷不少,如燕王朱棣就有一段时间被削夺为庶人,称为“燕庶人”。他把建文帝拱倒了,建文帝的后代,就成了“建庶人”。还有齐庶人、谷庶人、宁庶人等等。

以上说的是亲王犯重罪的情况,如果亲王所犯之罪较轻,不必召他上京,只是记住他的过失,等亲王来朝时,顺带着“面谕其非”,当面批评他一下,或者派官员到他府中,“谕以祸福”,使之自新就好了。

我觉得古人行事比今人要坦诚,他们教人从善的道理,核心就是“祸福”二字:做好事就是积福,做坏事就是招祸,因果循环,报应不爽!“三言二拍”里许多故事,都在重复这些道理,从来不搞什么“感召”,更不用“煽情”那一套,赚人鼻涕眼泪。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祸福自召”,这是朱元璋“育子经”的主旨。他对犯了错的孩子,实现民主原则,绝不打骂,只是偶然吓唬他一下,然后再和他慢慢讲道理。

可亲王在他的封国里,天高皇帝远,有了过失,朝廷怎么知道呢?这就要靠“耳目”了。朱元璋要求御史、科道等“风宪”官员,必须及时奏报亲王之过。但他的心理与普通家长一样,开家长会时,饱含深情地对老师说:“这孩子太皮,您多管教,他不听话,您只管揍他!”老师以为家长是以全副肺腑相托了。结果才数落了孩子一次不是,家长肚皮里便鼓起碗大一个包,不免背后骂两句:“做老师的,也太苛刻!”人情就是这样,朱元璋也不例外,他虽然谆谆嘱咐风宪官、地方守臣及王府内外官员好生辅导亲王,有过直谏,并及时向朝廷汇报。但他本心是愿意多听亲王善行美德的,很不喜欢外人说他孩子的不是。祖训就规定了附加条款:

——风宪官如果以亲王小过奏闻的,就是“离间亲亲”,斩;

——如果风闻亲王有“大故”(如谋逆),官员未掌握确凿证据,就轻率上闻的,同样犯了离间之罪,斩!

明代监察权很盛,所谓“宪臣”,相当于今天的纪检监察部门,但其职权要大得多。“风宪官”除了在京的都察院与科道官(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通称台谏,或言路、言官),还包括各省按察司以及后来增设的巡抚都御史。为了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及威慑力,朝廷特许风宪官“风闻言事”。风是采风之意,也就是听到什么消息,不管是空穴来风,还是捕风捉影,都可以奏闻,而不必拿到真赃实据。今天一些民主国家,豁免议员的言责,也是此意。这是居“言路”的特权。然而在监督亲王这一块,朱元璋却附加了苛刻的前提条件。

譬如“小过”?何者为小,何者为大?谋反当然够得上“大”啦,可还得捉奸拿双、捉贼拿赃,有那么容易吗?若小事不报,一旦朱元璋认为是大事;或者谋反还未拿到赃、双,未敢上奏,而谋反者已谋成而反了。怎么办?左右是官员掉脑袋。对儿子们,朱元璋始终是羽翼之、偏袒之的。

在各自的封国内,朱元璋授予儿子们极大的政治、军事和经济权利,洪武十四年《皇明祖训录》规定:凡王国境内市井乡村军民人等,敢有侮慢王者,王即拿赴来京,审问明白,然后治罪。

一般官民人等,谁敢故意“侮慢”王爷?无非是王爷瞧谁不顺眼,就说他侮慢,抓起来治他的罪。

    朱元璋的儿子们,都在10来岁上各奔封国,作威作福了。朱元璋将他们视作自己“帝国”统治的基石,赋予他们很大的权利,也寄予了极大的期待,时时惦挂着他们,处处为他们着想,达到令常人想象不到的地步;他表示怜爱、愤怒的方式,也令人诧异惊奇。

    (欢迎关注皇帝不称朕微信公众号:hdshuo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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