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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之所以受人关注,不仅是因为对受害人的同情,更是对中国司法程序的审视。受难者家属一直生活在失去亲人的悲痛当中,并苦于无处申诉。
2004年11月21日晨,东航一架庞巴迪CRJ200LR支线喷气式飞机航班从包头机场起飞,目的地为上海虹桥机场。飞机在起飞后不久即坠入距机场大约两公里的南海公园一处已结冰的湖中。机上全部乘客47名、全部机组人员6名,及一名地面公园工作人员和在公园的一名游客均不幸遇难。
此后,郝俊波代表32名受害人家庭向美国法院起诉了包头失事飞机的生产及维护方庞巴迪、东航、通用电气3家公司。但法院立案后,由于东航律师以管辖权的理由要求此案由中国境内法院管辖,2007年7月5日,美国法院做出裁决,暂停在美审理该案。据郝俊波介绍,原被告双方曾于2006年底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遇难者家属1175万美元,但由于东航反对,赔偿金额至今仍未兑现。
去年11月和今年6月,郝俊波律师代表32名罹难者家属两次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均遭到法院拒收,并且没有给出书面文件。这起空难集体诉讼案陷入了十分尴尬的处境。
“我们希望此次上海一中院能给受害人以合理的赔偿,”高昱向记者表示。他是最早加入诉讼的家属之一,在包头空难中遇难的是他的哥哥,“我们兄妹现在都有工作,平时一忙起来就缓解一些对哥哥的思念,但年事已高的父母至今还时常以泪洗面。”高昱说。
商报讯(记者
2008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