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过去了,2007年11月22日,包头空难的32位罹难者的家属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起诉,未获立案;12月3日,原告向美国加州法院申请继续审理此案。这起曾经被媒体宣传已经调解结案的空难索赔案,再次走入人们的视线。缘何一起发生在中国的空难事件,却要远赴美国起诉?为什么不需要花一分钱的东航却矢口否认调解协议的存在?
到美国起诉去
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国,一些律师每天就是焦急地等待世界上有灾难发生。因为美国法律有一个“长臂管辖原则”:即涉外民事案件中只要有任何因素与美国有关,美国法院就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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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空难发生后的打捞现场
包头空难发生后,消息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根据当时媒体的报道,现场有证人发现飞机在坠毁前,发动机冒黑烟,这很可能是产品质量引起的空难,而该发动机是美国通用电气公司生产的。
在七十岁的美国律师麦克看来,这个事件与美国公司有关,他联系到了中国律师郝俊波,希望拿这个案子到美国去起诉。
郝俊波立刻北上包头,在这个边陲草原城市寻找罹难者家属。在当时家属聚集的“天使宾馆”,律师扑了空。
在当地的报纸上,律师找到了一位罹难者的家属,但悲痛中的家属根本就听不进去律师的话:人都死了,还打什么官司?
就在律师已经准备放弃的时候,巧遇了一位知道罹难者家属地址的出租车司机。但该家属还是很犹豫:可以到国外的法院去告中国的航空公司吗?
2005年底,郝俊波和麦克再次来到包头为众多罹难者家属解释,按照一般此类案件惯例,律师实行风险代理,也就是说患难者家属在诉讼前期不需要掏一分钱,代理律师只是从最后获得的赔偿中,提取律师费。
对于家属来说,具有说服力的是美国侵权损害的高额赔偿,美国律师介绍说美国空难赔偿金额平均可达150万美元(约合1200万人民币),而中国上限是40万人民币。
促使家属作出诉讼决定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则是:东航在赔偿问题上的态度十分冷漠甚至是恶劣,面对悲痛欲绝的家属,东航工作人员甚至几次与他们发生肢体冲突。
对赔偿额和对东航态度的不满,使得家属们在律师的劝说下最终决定通过跨国诉讼来解决问题。
调解协议莫名被否认
取得罹难者家属授权后,律师在加利福尼亚洛杉矶郡高等法院提起诉讼。东航、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公司(以下简称庞巴迪)
和飞机发动机制造商美国通用公司(以下简称GE),坐上了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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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被告随即要求调解,在法官Fern
M·Smith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该份英文调解协议显示:三被告赔偿所有32位原告1175万美元,而原告则放弃侵权赔偿请求权。2006年1月6日,东航方面的律师Kevin、原告律师David等在协议上签字。这份涂涂改改的文件,显示了签订调解协议的过程是一场“太极拳赛”。
为了履行该协议,2007年1月6日,来自包头、上海等地的30位罹难者家属以及他们的律师,聚集在北京签署了被告指定的有关文件,32位患难者的家属平均获取赔偿,大概是400万元人民币。这也很可能是国内人身侵权赔偿的最高额。
然而,就在媒体宣扬包头空难赔偿问题已经解决,罹难者家属和律师也都认为悲剧可以落幕的时候。东航方面突然变脸,称双方根本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传言这是东航方面解雇了原来的代理律师,而新律师认为此案完全可以移到中国审理,这样的话赔偿额就会大大降低。
令人不解的是:被告庞巴迪和通用电气公司,以及替东航支付调解协议赔偿金的保险公司都向原告表示愿意履行该协议。那么,不用花自己一分钱的东航,为何吝啬于点个头?业内人士猜测说,这可能是东航害怕以后形成赔偿的惯例。而东航方面,至今无法取得其官方说法。
拒绝履行协议的东航,随后向美国提出解散该案的请求:依据美国法中的“方便管辖”原则,将此案拿回中国审理。2007年7月5日,洛杉矶高等法院发出《诉讼程序中止令》。
中国法院不立案
回到中国诉讼,这个在普通人看来应该是更容易、更便捷的选择,在律师看来却有些为难:一是国内赔偿限额远远低于调解协议;二是空难起诉中国的航空公司,在中国还没有立过案。
当时一位律师甚至认为:“这个案子已经死了,不要再花时间了。”
11月22日,在包头空难纪念日三周年的次日,郝俊波等三名律师和两位记者,一同来到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立案。
该院立案庭的一位法官接待了他们。面对长达六页的原告名单,法官显然有些头大。
“为什么来北京立案呢?”
“GE和庞巴迪都在北京有代表处,都在朝阳区,属于二中院的管辖。”
该法官随后离开了,再次出现后说:“你们不能证明被告和原告有什么法律关系?也不能证明被告有过错。”
“这个飞机是他们制造和运营的,当然跟他们有关系。责任在被告方,不立案审理我们也拿不到证据。”
在郝俊波看来,法官就是找一些理由不立案,甚至连诉讼材料都不收,也没有给任何回执。
法院不立案使得国内诉讼大门被关闭。对这样的结果,郝律师并不奇怪,甚至觉得,此案如果能继续在美国诉讼会比在国内诉讼容易些。“幸好这个案子有涉外因素,我们还可以到国外去起诉”。
“起码国外的诉讼费用就要低很多,”
郝俊波说。据悉根据本案在国内的诉讼标的,诉讼费就可能达50万人民币,而在美国也就是80美元或者100美元。
二度美国交锋
在国内法院不立案的情况下,12月3日,原告通过美国律师向洛杉矶法庭提交了两份证言,期待此案能再度回到美国去继续诉讼。
12月7日,针对原告提出的在美国恢复庭审的申请,被告方律师Wallence
M.Allan提交了《被告情况报告》。
随后,郝俊波在其博客上发表了《包头空难的七宗罪》,与东航方的文件针锋相对,对东航报告中提出的阻止美国法庭审理的理由,一一进行了反驳。
双方的交锋集中在管辖权和具体中国诉讼行为上。
郝律师打算向东航方面发出律师函,重新声明一下立场。
空难事故调查报告至今仍然没有公布于世,相关的飞行资料、产品技术文件等等掌握在东航、庞巴迪和GE手中。但是,能否在美国再次启动诉讼程序,却依然是个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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