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世事实视——还原因果 |
我为什么要反“皇帝”
文/扬州雅痞
首先得声明,这题目可能大了——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好大喜功其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属于“中国的事情,做得的往往说不得,说得的往往做不到”的范畴。实例不赘,诸位如果看了近段时间的电视节目,自有体会。
说到看电视,本文就是与看电视有关。
近些年来,与皇帝有关的电视节目,风生水起,势逼长江黄河,汹涌澎湃,联绵不绝,如《雍正皇朝》、《还珠格格》等——我现在后悔了,以前不怎么看,现在要用,却连名称也记不来,还请多多包涵!
这些电视剧有什么好看,我无从得知;但老百姓追着看,却是事实。我冒昧揣测,原因可能有二:一、老百姓日常生活太闷,其他的节目更臭;二、“清官情结”深入骨髓——剧中每每到关键时刻,好官出现,善良战胜邪恶,于是电视机前人心大快。这回当局是爱护老百姓的,顺应了民心,并不因剧关封建头子“皇帝”和宣扬“清官情结”的封建意识而毙之。从这也可以看出,中国现阶段和可预见的时间内,还是实行“‘稳’字压倒一切”的政策的——不然,何以不但让这类节目大行其道,还每每在香港台的新闻节目中出现初中物理课本就有的什么“运动”呀、“功”呀,就以“美化环境,人人有责”等公益广告取而代之?
说到广告,终于可以进入本文的主题了:我之所以反“皇帝”,都是广告惹的祸。
“皇帝”与“广告”,就象“领导”与“歹徒”一样,在字面上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但随着那几部有关皇帝的电视剧红遍大江南北以后,演皇帝的那几个家伙也名扬天下了,不知道是商家看上了他们,还是他们看上了商家,纷纷穿起龙袍、装模作样卖起了广告:先是一窝蜂地卖春药,后是卖保暖内衣、手机,最近则在是卖什么解酒护肝的药丸……
细究起来,如果不是“钱”字、“愚”字作怪,这些东西,无论如何也是不能由“皇帝”来吆喝的。
就以春药来说吧——
春药,在中国由来已久。但正式撩开面纱,大声吆喝,时间却也不长。但眼下,已一窝蜂泛滥成灾。看看大街小巷死胡同里的牛皮癣般专治性病的广告,有使人顿生“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难的时刻”之叹;再看看电视,才仿佛知道罪魁祸首就是整天吆喝的春药广告!
中华民族是一个非常听话、非常盲从威权的民族。广告天天在说那药丸行,久而久之,大家就以为真的行了;由历史上的威权代表皇帝来说,效果更佳。这体验在我的身上有迹可寻——读小学时,老师说我:“这孩子真的不爱说话呢!”慢慢我就不喜欢说话、转而写字了;出来工作后,领导说我:“你这家伙为什么这么死心眼,不听调教呢?!”我就真的不听他老人家苦口婆心调教了;再后来他说:“你不服从领导,这样是不行的!”于是我立马就不行了,收拾东西回家等待看门口的老伯退休。好在领导没说:“你去死吧!”说不定我就真的自取灭亡了呢!
春药之是否有效,我没试过,不敢断言;但记得有次跟对春药“古今并蓄,中西兼收”的领导吃饭时,电视上刚好正在放某歹徒夜闯女工宿舍,一晚上连续强奸八名女工竟无一敢噤声的新闻,其本意是批歹徒之凶残,女工之懦弱;但领导竟高屋建瓴,看出另外一层意义来:“厉害!一晚上竟可以……啧啧!”
从这里可以看出:领导之“猛”,在歹徒之下——就这事,让“领导”跟“歹徒”相及了。
“药,犹毒也。”——这是中医的一句名言。身体健壮,自应与药石绝缘。从中国人口的迅猛增长来看,大多数中国人还是不必求助于所谓的“春药”的。有一小部分人确实有难言之苦,大可以到正规医院给大夫瞧瞧,弄点经过严格科学试验的“威而刚”之类试试,也许能行。听电视里的“皇帝”教唆,今天吃这个,明天用那个,结果往往是该瘪的荷包瘪了,该鼓的地方却鼓不起来呢!
况且,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些东西不应由皇帝来吆喝的。我们现在实行一夫一妻制。普通人就算想捞点外快,也是机会有限。不象皇帝最少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机会无数,怕的就是没功能;他为了增加功能,去弄些春药来服用,也是见怪不怪的。但估计做起那事来,也是施者不爽,受者不乐的——翻开历史书,有关后宫怨愤的记载还少吗?而皇帝,不但长寿的少,而且很多连传宗接代也有困难——雍正皇帝命怎么丢的,成历史之迷;乾隆皇帝究竟是谁的儿子,也不明不白。所以说,这东西由皇帝来吆喝,还不如叫葛优去拍生发剂、赵薇去做补脑液的广告哩!
但观众真的执迷不悟,硬是信皇帝,硬是要跟着他吃那些莫名其妙的春药,如果危害到社会稳定,就得接受“转化”工作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保暖内衣,皇宫里就算有的话,也是太监管辖的范围,关皇帝什么事?至于喝酒,我想皇帝还是有喝与不喝的权力的,无须什么解酒护肝的药——何况书上说,自袁世凯死后,再没有皇帝了;你现在才发明的药,皇帝想吃也吃不到了——还是另外想想办法吧!
所以说,有关皇帝的影剧虽然还可以看到,扮演皇帝的几位也可以自以为红,厂家也可以找他们或他们找厂家赚吆喝,但也不能乱来啊,否则我真的得拨通***“皇帝”拿的那部**手机,骂娘了!
或者,让我们干脆再一次发扬一窝蜂的精神,掀起一股反皇帝浪潮,把这些东西统统拉到垃圾填埋场去吧!
前一篇:“父母之年”与“富豪榜”
后一篇:当傅粉何郎遇上软玉温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