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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采——天生的和尚命

(2007-06-22 09:44:13)
分类: 人到三十古来稀
文/李扁

我知道我为什么天生乐观。因为我生来就无有财富名望聪明,我所有甚少,因此希望甚多。所以我以不同的方式来理解痛苦。在我,痛苦是上天实现在人体中的信号,明确无误地指示个体对于眼前状况进行改变。当然,也可以理解为个体经历的变量所产生的主观感受。这个信号是噪音波,一定要等它过去,一定要寻求改变。它在大脑当中表现出来的必定有癫痫发作样的脑电位。

尼采是伟大的。他的生命历程为我提供了样板。为我的生存方式提供了可以直接摩仿的模板。他1844年生人,不满5岁,父亲弟弟相继去世。

在大学期间,他主修古典语言学,被导师誉为莱比锡“青年语言学界的偶像”。毕业后被推荐当了巴塞尔大学的教授,前程似锦。正如今日活得津津有味的教授副教授们。但他终于不能安于枯燥的语言学功课。他不可遏止地要畅想人生,要任由自己的思维和情感如野兽般恣肆,如夜鬼般游离。他难免要遇上叔本华者流的书。他难免不会突破腐臭、认真、煞有介事的传统、正统学术,而去追求人生之画的全景,从这里寻求生命的意义。他终究不会让自己的观念、表达、言行方式和最微妙的自身感觉,及其对于世界的感觉有丝毫的隔膜和模糊。

女人在恋爱的问题上眼睛丝毫揉不得砂子,他则是在对人生的体察品味的过程中丝毫揉不得沙子。他必将一步步走向完全的自我。而不需要依赖任何官阶、学术头衔对他的庇护。他要做到完全的自然人。他要为世界万事万物制定规则,而不能无疑地接受任何庸俗的规则、伦常、法典、乡规俚俗,不受它们所绑缚。在爱、婚姻、家庭的问题上也丝毫不肯妥协。他是天生的和尚命。

他要写的书决不是他的专业语言学,而是所谓的哲学著作。即使任何人读不懂,或者读起来桀傲咬牙,但他以为非如此不足表达当时的所知所感所结论。他只是要表达他当时所感受到的微妙音,而不是为了哗众取宠,不是为了向世人宣讲什么发明发现。但他相信,即使如此,反而会更加增加他的文字的力量。后来的任何改动都是对当时意志和知觉的强奸。是一种庸俗的妥协。是要和世俗做一笔交易,以换回柴米油盐,女人以及廉价的声誉。而这些,正是他当初不得不舍弃的。

他的书必然被世俗目为旁门左道。因为他的思维和生存方式与常人之间存在一个巨大的变量。这个变量在常人头脑中立即等化成狂人、疯子、神经病。他作为语言学界的好孩子的形象必然一落千丈。

他无法不疯掉。虽然他努力不疯掉,但结局难以避免。他清醒地逐步走向疯掉。他坦然地疯掉。他并非为了人类而牺牲。虽然当初有这种美意,后来全是他一个人的事了。自己搭台自己唱戏自己看。他在三十五岁的时候干脆辞掉了大学教授的职位,开始了流浪哲学家的生涯。

他的朋友最终都会离开他。他并不在每个朋友离开他的时候刻意回头多看他们一眼。没有必要。他孤独地、步履杂乱地走在思想的旷野上,被人看成疯子。后来,他真的疯掉了。疯了不可怕。是一完全迷醉、和上帝直接对话,和自然亲密交流的最佳状态。

保持常人之态,保持所谓的清醒,是为了与这个庸俗不堪的世界和愚蠢的俗人保持低效的交流、交换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而疯掉之后就无需付出这样的成本。和竹子说话、做爱,是一件愉快的事。睡在草堆里、破旧的队楼里,我就是黑夜,黑夜就是我。没有势差,也无惧怕。头枕几根枯骨,头盖骨说几句话,那确实是一种完全自在的状态。被所有人目为疯子,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付出的成本就是所有人的信任,以及与你进行有效交流的诚意。交流已经完全荒谬化了。只有个别人相信他还能和你交流。这个人必是爱你甚深乃至痴迷、不能罢的人。或者是大智慧、大残忍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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