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保留多少购物小票?

标签:
思念三鲜水饺杂谈 |
分类: 生活 |
在某批次的郑州思念牌三鲜水饺被查出有致病细菌后,有顾客向电台反映,因为找不到当时的购物小票,商家不给退货。记者就此查问了多家大型超市,得到的答复都是没有小票确实不能办理退货。虽然郑州方面表示,如果确属本批次产品,可以由本公司在当地的分支机构统一解决,问题似乎得到了解决,但记者就没有小票如何退货的问题咨询某律师的时候,得到的答复则是只能提醒消费者,在购物之后把小票多保留一段时间。
我理解律师的答复或是有法律依据的,商家只为自己售出的商品负责似乎也有道理,但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为了维持日常生活,一年到头要买多少东西呢?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就要保留所有的购物小票吗?保留小票,又要保留多长时间才行呢?商品出了问题,消费者本是最无辜的。恰如一些人士指出,同沃尔玛冒充绿色食品相比较,思念的致病细菌问题更严重,性质更恶劣。即使尚未食用,即使保留了小票,去商场退货本已增加了消费者负担。如果没有小票只能到厂家的办事处解决,住得远的顾客如何拿着几袋、十几袋易化的饺子长途奔波呢?对已经吃下去、连包装都扔了的顾客,又该如何补偿其受到的损害和损失呢?
既然“思念”的问题很严重,厂家就应该态度诚恳、全力以赴地补偿损失,挽回信誉。负责任的态度和可行的办法是,委托所有有合作关系的商家,接受消费者退回问题产品。无论有无购物小票,只要是该批次产品,都可以就近退货,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消费者的伤害。由此给商家造成的损失,由厂家予以补偿。这既是为其错误所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为了挽回声誉所应该做出的姿态。思念水饺如此,其他犯有同样错误的企业也应如此。如果连这也做不到或不去做,即使暂时减少了麻烦、躲过了风头,到头来砸的还是自己的牌子。
前一篇:希望在青年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