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问责水务人员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内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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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内涝北京青年报社评下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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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年报》7月23日刊发评论员文章《武汉问责水务官员彰显政府责任伦理》。文章说,针对连降暴雨造成的城中“内涝”,“武汉市对4名水务官员进行问责处理,积极回应了民意的吁求,表明了依法行政、从严治官的决心,彰显了“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须担责、违法必追究”的政府责任伦理。”
笔者赞同社评文章对“问责”的肯定。确如文章所称,在全国多达两位数的城市都因暴雨严重影响城市正常运行的背景下,只有武汉对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实施问责,开启了就暴雨致城市内涝问责职能部门官员的先例,并探索出了一条“以治水倒逼治官、以治官推动治水”的新思路,值得其他地方认真借鉴和汲取。
但是,仅问责水务官员,未必能解决城市逢大雨即内涝的局面。水务部门或负责对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的维护。但目前诸多城市出现的“内涝”,不是靠水务部门一家对下水道做一些疏通维护就可以解决的,而是整个系统与城市规模及运行要求不相适应。当然,如果下水道不适应城市排水的需要,或是年久失修,水务部门应该提出维修乃至建设的建议。但是,作为最基本、最重要、也是难度最大的城市基础设施之一,排水系统的建设和大规模维修,都不是水务部门一家可以完成的。城市的市长、主管副市长应该有明确的要求,发改和规划部门应该有长远的规划,建设项目应该经过专门的论证,应该在市政府领导的主导下,由发改、规划、建设、水务、财政等部门各负其责,统一运筹,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证。
从更深层次分析,重地上的面子、轻地下的基础,是许多城市基础建设中的通病。近年来,各地加快城市建设和改造步伐,确使很多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一些城市,超高建筑鳞次栉比,“第一”的纪录不断被突破,超豪华的标志性建筑和区域不止一处。但为什么不对排水系统进行改造和治理呢?为什么明知老化严重、能力有限而无动于衷呢?无非一是难,二是钱。说到难,如果因难而不做,久而久之,岂不是越来越难了吗?说到钱,投资额、GDP、地方财政收入都在增长。很多建筑远没到使用年限,就被推倒了重建,曾有某省会城市,为了打造“第一高楼”,炸掉了公安局刚使用4年的11层大楼。难道就没钱往最重要的排水基础设施上投钱了吗?一方面,我们的一些城市还总是像一个偌大的工地;另一方面,城市排水设施却依然不堪一击,一些设施还在超期服役。这是为什么呢?
显然,在绩效考核的指挥棒下,改造城市排水设施,既不像招商引资也不像开发房地产那样,短期内可以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和经济效益,不能带来用金钱衡量的政绩,所以得不到重视,排不上议程。所以,我们的城市要从根本上改变“内涝”现象,还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发展观,好好把现有的排水系统,做一番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对维护已有设施、兴建新的设施进行评估和分析,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使现有设施更好地发挥作用,并根据实际需求提出规划和建设目标并稳步实施,才能真正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