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购物,别把责任推给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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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责骂内地游客不肯购物的香港导游李巧珍终于在与媒体见面时表达了她的歉意。但在道歉之余她辩解说,是因为有的游客不肯再去购物,并以“尖锐的语言”对待她时,她才一时失控。这虽然有为自己辩解的味道,或许也是实话。因为做为低价团,如果购物达不到一定数额,导游可能就白干了。所以才气急败坏,所以才恼羞成怒。
而李巧珍所在的金凯旅行社董事周文伟也表示,当时旅行团每位旅客的团费仅为610港元,列明有购物行程,但并没有写明必须购物(见7月28日《新京报》)。这番话倒是耐人寻味。做为聘用李巧珍的旅行社,本应对顾客受辱诚恳道歉,但此番表白显然话中有话。一是暗示我这个团团费这么低,你们不就是为了图价格低才来的嘛;二是这么低当然要购物了,不然怎么能做下来;三是我们列明了购物行程,游客是知道的;四是既然知道就不该抱怨;五是我们并没有写明必须购物,所以也没有违规。
无独有偶。7月27日晚间,凤凰卫视吕宁思先生在他主持的《总编辑时间》中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他在列举了内地几个地区也出现了“阿珍”事件后表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游客贪图便宜而上当,也是咎由自取。
这真是有点儿是非颠倒了。购买便宜或是相对物美价廉商品,是全世界所有消费者的天性。有卖就有买。对卖方而言,相对便宜,应该是为了薄利多销,应该依赖于薄利多销。我们谁见过到商场里买了便宜货,不买别的商品就不让走的吗?商场的售货员能说,你没看这件商品价格这么低,不买别的商品我们怎么维持?
低于成本拉客,设置购物陷阱,并以影响食宿、行程相威胁,即使没构成违法,也是不道德的商业行为。做为经营者应该自责,更应该自律;做为监管者,应该积极查处任何欺客宰客行为;做为媒体,更应该明辨是非,客观公正。做为游客,按正规渠道参团旅游,按对方开出的价格付费,按列定的行程活动,完全正当,天经地义。导游违反约定、强迫购物、威胁旅客,旅行社采用不正当手段经营,市场管理者监管不力,媒体是非不分,却明里暗里把责任往消费者身上推,既不是是非颠倒嘛?
香港旅游发展局主席田北俊先生表示,4000元左右的纯玩团方可保证赴港游品质,实现“无强迫购物、无自费项目、无附加费”。但他同时也说,“由于不同旅行社采取的交通方式、住宿标准等不同,所以无法实行统一的香港游定价。”如此说来,游客依然面临两难的选择。选价格低的,难免遭遇欺诈陷阱;就高不就低,也难免挨宰,当冤大头。但游客就没有权利选择相对物美价廉的服务吗?在任何消费领域,他们都有这样的权利。香港有也一样。
所以呢,还是不要本末倒置,把责任推给游客。要想使香港游变成快乐游,管理者和经营者都守法经营、合理竞争、诚恳待客才是。如只要规定了不许强迫购物、不许欺诈威胁顾客,违者必究必罚,经营者自会有所顾忌,游客也自会依法维权。香港游如此,其他游也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