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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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黄佟佟写了一部新书《最爱的男子》,请著名书评人潘采夫写了篇颇有味道的序。
那书原名想叫《最好的男子》,只是写书人觉得女性对于男子大都该是“不求最好,只求最爱”,故改书名为《最爱的男子》。
潘先生既写《序》,遂大声赞赏这一字改得贴切,“一字之动而意境全出”……本来嘛,世上哪有“最好的男子”哦?
但这《序》让我感怀的,并非潘先生有关世上男人“最好”与“最爱”的区隔与辩证,而是潘先生自己给所谓“好男人”下的定义——他说:“好男子应该有两个外延,第一是好玩的男子,第二是对女人好”。
好玩的男子,即有趣的男子。将其作为“好男子”外延之一,容当辨析。但潘先生关于好男子的第二句定义——“对女人好”,甫一读之,却令我为之动容。
一直都觉的,对于女性,多年前,由于年轻无知,我曾经亏欠她们很多。
多年前某个酷暑热令人窒息的夏收季节,我和一群男女知青,在耕山队一处叫做雷打石的山陇田割稻。为了便于收割后及时犁耙溶田和插秧,夏季的水稻是在泥水里抢收的。三伏天,湿热的稻梗蒸发着霉烂气味,脚下滚烫的水汽从裤管蒸腾而上,巨大的蒸笼稻田里,这群年轻的男女,已经不是“汗如雨下”可以形容的了。那么多青春的男女躯体,此刻仿佛没有灵魂,只是一味弯着腰,任汗水与泥浆迷糊一头一脸,咸湿一片,割稻的手臂,仿佛机械一般从右到左,嚓嚓嚓,割下一排,收捆,再从右到左,嚓嚓嚓,再割下一排……在一片模糊中,那个瞬间,我看见了点点殷红。
是很新鲜的血迹。
我是知青队最年轻的副队长,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大呼:“谁!谁的手割伤了?”
仿佛梦境里的那种不真实感,刚才的一片嚓嚓声突然寂灭,我左右扫描,刚才左右红姐姐和四五位女知青突然不见踪影。奇怪的感觉。
“谁的手指割破啦!那边田头有药箱!”我仍然大声呼喊着。我知道带有锯齿的镰刀割破手指生疼的滋味。
没有人回应。不远处的小山坡,蝉鸣格外响亮。
几个小时前,早晨天蒙蒙亮的时候,我吹响出工的哨音——队长去公社开会了,通常这是我替班召集出工的时候。
路过红姐的房间,我敲了门,一边心生奇怪:往常这时候,红姐早就带着竹笠微笑着出来了,我叫出工的日子,她尤其这样。
可是今天没有动静。我推门进去,看见躺在竹床上的红姐。
“你们先去吧。我肚子疼……”
我皱了皱眉头。肚子疼?肚子疼就不出工了?夏收夏种号称“双抢”(抢收抢种),水稻仿佛一夜之间全都黄熟在水田里,午后一场雷雨,熟透的稻穗啪啪地朝泥水里掉谷粒,误一天,就少收多少粮食!稻子误了收割,还会接着误了下季稻插秧的节气,立秋一过,任你栽什么也不会拔节长大了啊!肚子疼!就不能克服克服!?
“姐,不能克服克服?”我皱着眉。
红姐撑起半个身子,定定地看我:“好……你叫他们吧,我等下就来的”。
那天晚饭后,队里另一位厦门知青姐姐叫住我,口气半信半疑:“你是真不懂事,还是铁石心肠啊”?
我愣在那儿。
“你红姐,来女人那个了,每次都痛得不行,你还一个劲地叫她克服克服!你啊!说你什么好啊”。
一下子,好像接通了哪根神经,我仿佛猛醒。我傻啊。
红姐是先来知青点的厦门知青,大我四五岁,行事踏实,性格活泼。大约是八字相符,瞅着我秉性对劲,就将我视作小老弟,插队第一年,我的很多农活和队里的事情,都是她一一指点。后来大约是觉得我干瘦,收工后的晚饭,都是叫我去她的房间,今天炖罐黄豆,明天做个蛋汤,总之,比我一个人顿顿啃咸菜改善很多。有一回我在山路拉板车,小腿肚被车轴上的铁插销划开十几公分宽的口子,队友去山下喊了“赤脚医生”上山来给我缝合,当满屋子的知青都来看“如何在腿肉上缝被子”的时候,红姐坐在我的床头,让我靠着她,双手紧紧攥着我的手。没有麻药,那天我都不知道花了多大力气攥住红姐的手。然而那个时刻,我真实地感觉到母亲般的依靠。
然而,我,三十多年前的毛头小伙子,千真万确地、可悲地不通起码的人事……无知的延伸,可能就是无情和罪孽。我想起早春三月春播季节,山田里的冰碴子还没化开,全队下田劈田坎草、用田泥做田埂,我一边大声呐喊“考验时候到了”跳进冰水,一边端的将红姐、或者其他女知青挽起裤腿,咬着牙艰难下到冰水里,看作是“小资产阶级娇气”;至于平日里时不时瞥见这个那个女知青在烈日或大雨中捂着肚子蹲在低头或路边,叫也叫不起来,也觉得真是不坚强和缺乏革命毅力……
等我人事渐明,方才明白我曾经是那么地作孽。女性每个月都要面临的鲜血的耗散,这种与生俱来的、为了人类生命延续而躲不掉的特殊生理代价,是那么地伟大,而我却一无所知。由于我的愚蠢,那种让女性在每月特殊时刻破冰下田、高温下田、或者超强超负荷的劳作,也许会让一个女人一辈子失去生育能力……更令我一辈子忏悔不完的,是我无知而无端地挥霍了女人对男人的宽容和担当。不是吗?红姐那般信任我,看着我“升职”为知青耕山队副队长,她每每都坚定地维护我的工作(或曰“威信”),哪怕她自己要忍受怎样的难处和苦痛——女人的这种博大、善良和忍受力,无奈当初的我,麻木和愚蠢到不能体会!
后来在大学捧读《红楼梦》,深感曹雪芹的非凡,怎地就将宝玉混迹于女儿国的是非恩怨,剖析得那般针针见血。便是撇开“忽剌剌大厦将倾”的时代背景,仅那一句“世上的女人都是水做的”便如此传神,从此悟到:除非极少数扭曲变态的女性,世上最善、最博爱者是女子,“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养育世间万物;世上最温柔最洁净的是女子,而最柔弱总容易受伤的,也是女子。曹雪芹一支锐笔,写尽女儿的爱恨情仇,比较那荣宁二府中几尽浊物的各色男人,她们大都可歌可泣——却终是逃不过眼泪浸润的人生。
偶然一次机会,知道了浙江绍兴名叫“女儿红”的名酒。那酒千百年来出自一种民间古法:百姓人家从女儿生下的第一天起,就把一坛新酿的黄酒埋在地下,直到一十八年后,在女儿出嫁的那天,再取出历经地下十八春秋雨雪酷暑的琥珀色奇酿,令四方宾客共饮,故曰女儿红。相传那酒因了多年寒热旱涝,备受五行之气熬磨,又经天地精华贯通,遂成甜、酸、苦、辛、鲜、涩六味,入口却香醇、柔绵兼备,一如女子长大成人的艰辛和通体升华的美丽,意蕴深长,独成一格。友人中,一位被公认颇懂女人的老总,一生只爱女儿红,座驾后备箱里,永远有这醇香的琥珀色佳酿。问及为何百酒不饮,独好花雕?答曰:此酒温柔而厚实,绵长之意,醉而不伤。这正是世上好女子的那个好啊。
每每又感叹母系社会种种以女性为尊的社会学和生物学意义。越是生活艰难的环境,越能显现女人的重要。朋友的女儿几年前远嫁的挪威,至今是婆婆当家掌管钥匙的社会习俗,想必是因为北欧寒冷的漫漫白夜,女性生殖繁育艰辛的历史积淀吧。而中国云南诸如泸沽湖畔“男人没有家”的摩梭人,以及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中“嫁男不嫁女”、“休男不休女”的傣族人,这些母系社会的历史残留,也依旧映衬出,人类非要在面临生存困境时,才会别无选择地将女人做为生命和氏族延续的核心。
可悲的是,这个社会明明是进化的,却为何至今有那么多的歧视女性的种种,竟连原始的母系社会都不如?为何却有很多男人,得了女人的好,会觉得是女人的应该,或者觉得,是他男权的主宰和掌控后,施恩于女人后的某种回报。
于是不由不感佩采夫先生说的那句话:能对女人好的男人,就算是好男人。
倘若十个男人中有两三个,能够记得从小到大周遭女人对自己的好,进而能体味女人在这个男权的社会或职场,较之男人的种种更多不容易和加倍地付出,从而懂得一辈子都要记得在生活中“对女人好”——大大小小的好,都算,哪怕一时没有行动,而仅仅心生那颗尊重女子的心呢。
这个社会,便会温馨与和谐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