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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的门道》——老子道德经细解第三十一章

(2019-07-16 13:51:28)
标签:

道德经

道家

老子

耘芜居士

分类: 老子《道德经》细解
《老子的门道》——老子道德经细解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贵左

 

    【原经】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直译】

    兵刃这些东西,都是些不祥之器。凡物恐怕都避之不及,所以有道者从不当用处。君子日常身居以左方为贵,用兵站位则以右方为贵,兵刃这些不祥之器,就算不得已要用,也只能淡然对待为上策。毕竟胜了也不是美事,若是以为是美事的,便是以杀人为取乐。以取乐而杀人的,则不可能在天下得到安生。吉庆之事以左为上,凶丧之事以右为上。偏将军立在左边,上将军立在右边,便说明用兵之事等同凶丧的礼数对待。杀人众多,更应悲痛哀泣,即使战胜也当以丧葬的礼节来收尾。

 

【细解】

个体难免执迷于自我,进而偏执、动怒,经常演变成一出出“个人的战争”。在诸多的个人战争中,“怒气”,无意中充当了自我摧残的兵刃。

个体有战争,群体之间,更是难免厮杀争斗,更少不了兵刃相交。老子实在是婆心切切,前面一章反复交代凡事适可而止,切勿逞强,逞强就误入不道的迷途。转而觉得仍没说透,倘若不得已陷入迷途,继而彼此兵刃相交,又如何适可而止呢?本章就此契入。

 

夫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恶之,故有道者不处。

兵刃这些东西,都是些不祥之器。凡物恐怕都避之不及,所以有道者从不当用处。

 

兵者。兵刃之类。不祥。不善、不吉利。恶之。讨厌它,意即避之不及。

人们常将中道夭折的人视为“无果而终”、“不吉祥”,也不去考量对方是何种因素导致的。这正是通常所谓的凡人畏果,圣人畏因。老子以为,若是你一味争强好胜,执意想要你要的结果,为此动辄兵刃相交,以至于生灵涂炭、过早身亡,这都是咎由自取。有道者不处,有道者是不会这么任心使气的。不处。不用。兵刃这些器物,不用。内心愤怒这些气,不生。

 

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

君子日常身居以左方为贵,用兵站位则以右方为贵,兵刃这些不祥之器,就算不得已用了,也只能淡然对待为上策。

 

君子终日行事不离根本,无弃人,也无弃物,自然如有道者。回顾第八章的淡如水的七君子之德,“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便知君子居的大致主张。

君子居。即如居善地。此处的善地是何指?即贵左。看重左边方位。前一章说“以道佐人主者”,描述的正是站位在左侧的辅佐文臣。

用兵。起用兵刃,指战事生发。贵右。看重右边方位。同样以道佐人主者,站位在右侧的,都是些保佑人主的武将。

 

这里的“左右”,老子是有所指的。

早前农村堂屋的餐桌,用的多是四方桌。一方坐两人,共八人,因此也叫八仙桌。堂屋的朝向是背北面南,八仙桌座北向南的那一方是上位。

若逢婚嫁的红喜事,上位的左侧(靠东向)位,是安排给婚事主理中最尊贵的客人或长辈坐的,右侧(靠西向)位,则是陪尊贵客人的座位,一般是主人坐。但逢丧事的白喜事时,礼节正好相反,上位的右位为尊贵客人位,左位为陪尊位。

坐北朝南的设置传承,包含着尊贵方位的讲究。其讲究是有来头的。因左侧对应的是东方。东方是太阳升起的一方,因而主阳。古屋所设的东房,也多用于年轻男子居住。右侧对应的是西方,西方是太阳落下的一方,因而主阴。古屋常设的西厢房,多用于年轻女子居住。

 

同样遵循这个坐北朝南的方位,在朝政议事的朝堂内,主文、主民生的官员大臣,一律站在主席台的左侧,即靠东面。主武力、主征伐的官员武将,一律站在右侧,亦即靠西面。这些同样是源于《易经》学说,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天之道,执天之行。这与君子抱一为天下式的天人合一思想是同源的。其中就有主张说,左青龙,青龙为东,东方主木,木生火,象征生龙活气。右为白虎,白虎为西,西方主金,金克木,隐含生杀之气。

所以老子才说,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用兵打仗,这自然是不得已的事情,因此用兵刃这些东西来助战,更是不得已的事。所以老子说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既然是不得已,恬淡为上。淡然对待。上,上策。

 

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得志于天下矣。

毕竟胜了也不是美事,若是以为是美事的,便是以杀人为取乐。以取乐而杀人的,则不可能在天下得到安生。

 

胜而不美。胜,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后的“果”。因为是不得已,也就不是什么美事,不可居赞美之心。也正因是不得已后的适可而止,也就谈不上是什么胜事。真正的胜,是“自胜者强”,是殊胜自我心中的执迷,去妄存真。

美之者,是乐杀人。倘若仍执迷,以“胜任者有力”为美事,进而美之为美,这就已经恶了。老子说这是居心叵测,以杀人为乐。这样的行径自然不合道,不合道就不可长久。

 

乐杀人者,不可得志于天下。以取乐而杀人的,则不可能在天下得到安生。不可得志,就心不安、理不得。志,心上一个士,指心意所向。圣人之所以主张“弱其志”,正是要损去这种甚、奢、泰的偏执之志。曲则全,枉则直,心合于天下,自然融得了天下。

 

吉事尚左,凶事尚右。偏将军居左,上将军居右,言以丧礼处之。杀人之众,以悲哀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

    吉庆之事以左为上,凶丧之事以右为上。偏将军立在左边,上将军立在右边,便说明用兵之事等同凶丧的礼数对待。杀人众多,更应悲痛哀泣,即使战胜也当以丧葬的礼节来收尾。

 

吉事、凶事,均指民俗民风。偏将军辅佐上将军,站居左位,象征君子善为道辅佐,理应受尊重。主导战事的上将军,站居右侧,意即战争是凶丧之事,是不祥之举,站在右侧以示哀泣。

生命,显然在老子这里,完全是天地人合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我们、他们,都是生命不可或缺的部分,哪个部分“中道夭”都是背道的。

战争实为不得已,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所以本章开始便重申“夫兵者,不祥之器。”兵刃这东西,是不祥的东西,谁执迷于战争,谁即是厌恶生命,自取灭亡。

 

我们把庄子《大宗师》的重要章句放在结尾,来对照老子的生命观。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

知天道的生化所为,就如知人道的所作所为,这话就说尽了。能知天道的生化所为,原本就是天生的本性;能知人道的所作所为,自然会以本性的能知去因应所知、从而蓄养他所不知的认知,直到享尽天年从不脱离这个中道的,这是生命知的盛养过程。

 

生命的一切所做作为,无非是“知”的因应过程。而生命本身,也无非是道生的一知而已。既然“知”生命是一知,这一知又是大道整体蕴绎,那所有对整体“知”的割裂,都不过是无知之举。就好比是自己往自己身上割肉一样。而事实上,没人愿意这么做,但又恰恰在这么做着。

从这个认知上再理解本章说的战事如丧葬,就不难领会到老子真切的本意了。

所以前面一连三章,有注解说老子是在写兵法,是在写兵谋等等,我们就没法认同了。生命原本就是一知,还说战争,还说兵谋,这不是知上立知,头上安头,梦中说梦么。所以下一章,老子又回到生命原本的叙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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