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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独道的庄子》解庄子内篇 |

第六篇《大宗师》之
天道即人道
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之所为者,以其知之所知以养其知之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
知天道的生化所为,就如知人道的所作所为,这话就说尽了。能知天道的生化所为,原本就是天生的本性;能知人道的所作所为,自然会以本性的能知去因应所知、从而蓄养他所不知的认知,直到享尽天年从不脱离这个中道的,这是认知的盛养过程。但是,这里存有误区:所有的认知都是有所因应才有的,而所有的因应对象都是不确定的。何以知道哪些“天之所为”不是“人之所为”呢?哪些“人之所为”不是“天之所为”呢?
“知”之一字,众妙之门,对于看懂老庄,甚是关键。
“不思善,不思恶,正与么时,那个是明上座本来面目!”
明了生命本“知”,再来看庄子此段的“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至矣。”就很明了,“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都是同样的这个“知”。
这个“知”哪来的?不可问。老子证得大道时曾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所以此处勉强可以说是“道生一”的“一”知。换句话说,道,其实就如一知。谁的一知?本来面目“我”的一知。本来面目在哪里?就在人我的行住坐卧的作用中。本来面目可不可见?不可见,见只见其作用,但我又分明了了灵知。
老子说,“天之道,损有余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馀。”天之道,是减损有余而弥补不足。而人之道,则不然,常是减损不足去奉给有余。庄子这里一开头的“知天之所为”,即“知”“天之道”。“知人之所为”,即“知”“人之道”。二者都是“知”作用的“一知”。看似天之道与人之道“出而异名”,其实天之道与人之道“此两者同”于一知。知,也唯有人能知。因此我们说,知天之所为,就如知人之所为。
认清了本来面目,就认准了庄子所谓生命人我的大宗师。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不被“知”之无物,便如“天之所为”,一旦被知,则如“人之所为”。
所以“天之所为”终究还是“人之所为”。不被人知的天之所为,虽没有生发意义,但有待人去开发,这就意义非常。一句话,所有天道的造化,最终都需要人来“知”,才赋予其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