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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2022-04-27 11: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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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文物记录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龟兹故城位于库车县城新老城区之间。故城规模宏大,在现存的新疆古城遗址里较为罕见,是古丝绸之路上的名城。龟兹故城是汉~唐时期龟兹古国的国都、中原对西域行使统治权力的地方,当时为西域的政治、经济、贸易中心,是西域佛教时期的重要宗教场所之一。龟兹故城是汉唐时期西域三十六国中大国之一龟兹古国的都城,也是安西大都护府府治所在地,具有重要的历史、考古和科学价值。

龟兹故城目前主要存在的遗迹包括古城城墙、皮浪墩、哈拉墩、萨克萨克墩、穷特音墩、空巴格墩、喀拉沙喀尔墩等。

从各种资料中梳理出龟兹故城存在的所有遗迹,并逐一实地落实、记录和开展测绘等工作。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1)东城墙遗迹

在记录中的龟兹故城东墙遗迹处,一片拆迁地,未见到有城垣遗存。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2)空巴格墩

伊西哈拉镇肖尔巴格村中有一墩,被称为空巴格墩,其应在龟兹故城城垣位置之外。

墩前竖两个文保碑,一新一旧,旧为钢管铁皮所制,白漆后书库车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空巴格墩,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其余文字不显。背后书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一、严禁在附近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取土等;二、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 米;建设控制地带为 米。,汉字在上,维文在下。旁一新碑为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及碑座,碑身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空巴格墩  国务院20133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9月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书空巴格墩简介  空巴格墩遗址位于库车市伊西哈拉镇万比加克村四组南偏西约1公里处农田中。遗址破坏较甚,四壁极不规整,形制已不可考。土墩平面呈不规则形,东西长10米,南北宽9米,残高约4-5米,顶部略平。夯筑而成,夯层厚8-10厘米。该遗址为龟兹故城的一处附属遗址,时代系汉至唐代。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四周向外延伸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举报电话:0997-7220600”

土墩为不规则状,底部周长约20米,残高3.5-4米,夯筑。

土墩东南侧,两米外为村民房屋院落。北侧一条宽约3米的村道。其余各边为果园、耕地。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3)天山西路东北侧墙垣遗迹

此处为龟兹故城北墙残部,较短;天山西路西南侧一段仍为北墙残部,较长。

遗址前面南竖一文保碑,面南,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30428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1505月立,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红。背面书龟兹故城简介  龟兹故城遗址位于库车县乌恰镇皮浪社区北天山路南北两侧。据考古调查龟兹故城北墙全长约2075米,东墙长1068米,南墙长1868米,墙基宽8-15米,高3.5-7.8米,西墙临近库车河岸。目前,龟兹故城只留存麻扎塘村南麻扎巴格的一个土台和皮浪村西北一段长约136米的故城墙垣和四?土墩。时代为汉至宋代。该遗址是龟兹国国都,也是唐代安西大都护府所在地,对研究古代西域政治、经济、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保护范围:以城墙及附属遗迹为基线,两侧向外延伸2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0,汉字在左,维文在右,填红。

遗址周围用栅栏围圈,门开在南侧。北侧有一段围墙和一条灌溉沟渠形成自然隔离,围墙北侧为山河驾校的小型训练场。栅栏南侧临马路,东西两侧外为市政绿化用地。

此段遗迹为一大一小两处,西南端偏大,东北侧较小。

南侧大墩东西长约14米,南北宽6.5米,残高约5米。

北侧小墩东西长15米,南北宽3米,残高1-2米,遗址东北端低一处围墙,围墙外为山河驾校训练场,墙前有城垣泥块堆积。

遗址南侧5米,曾有一条水渠,两旁密植杨树。

遗址四周地势略高,致遗址处呈降水汇集之地。

遗址未经任何加固修缮,其上哀草遍布。

遗址四周曾是耕作之处,现已清空整理,成市政绿化用地。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4)天山西路西南侧墙垣遗迹

此段仍为龟兹故城北墙垣,总长约280米,其中东侧150米留存较好,体型宽大高耸,西侧130米残损较甚,遗迹细瘦断续。

保存较好部分用围栏圈围,内设木栈道,并建两处天桥,以为观光之用,墙体也经过了修缮加固。

西侧残墙处一砖砌文保碑,正面抹平刷白后墨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穷特音墩古城遗址  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五七年公布  库车县人民政府二〇〇五年十月立”,维文在上,汉字在下。背面书“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一、严禁在附近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取土等;二、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5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00米;三、举报电话:0997-72202857220013”,汉字在左,维文在右。

西侧残墙保护状况堪忧,紧旁遗址就为浇地灌溉水渠,遗址两旁有密林围护,周边则为耕地。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5)穷特音墩古城遗址

龟兹故城北墙残迹的西北方向170米处,一处高台遗迹,为穷特音墩古城遗址,亦为龟兹故城遗址的组成部分。

遗址西南角处,竖一新一旧两文保碑。旧碑为预制水泥板制成,正面刷白后墨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  自治区人民政府19571月公布  库车县人民政府20105月立”,维文在上,汉字在下。背面书“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一、严禁在附近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取土等;二、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5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00米;三、举报电话:0997-722038572200137220630”,汉字在左,维文在右。新碑为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及碑座,碑身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穷特音墩遗址  国务院20133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9月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书穷特音墩简介  穷特音墩遗址位于库车市伊西哈拉镇肖尔巴格村东南面,平面呈方形,东西38米,南北43米,面积1634平方米。遗址表面凸凹不平,略比四周地面高出2-3米。为土坯砌筑和夯土建筑混合结构,遗址北墙可以清晰看见土坯建筑遗迹。地表有少量陶片,主要为红陶,时代为唐代。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四周向外延伸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举报电话:0997-7220600”

遗址南北长约50米,东西宽约40米,一处高台,高约2-3米,有简易栅栏围圈。

自治区考古所近年来曾在遗址处进行过考古发掘。

遗址西侧和东侧紧贴高台分别有沟渠,两旁密植杨树,成排树林外为耕地,西北角外一村民房院。

北侧外为果林地,南侧坎下一条土路,土路南侧为耕地。

遗址地表杂草丛生。

遗址四周自然形成隔离界线。

遗址东西北外围被村庄环抱,北部150外为库车市救助管理站,东北侧200米处为天山西路。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下文摘自吴勇《龟兹故城考古发掘及收获》,“文物天地月刊”公众号,2021.9.92017年又继续对城内穷特音墩遗址进行了考古发掘,发掘面积500平方米。遗迹包括房址6座、庭院1座,灰坑13个、灶坑5处、柱洞5个及高台建筑1处,同时清理晚期墓葬10座,部分房屋被墓葬打破。房屋和庭院平面均呈长方形,墙体用土坯垒砌,土坯之间垫泥。房屋墙体上有对称的半圆形柱洞。填土中有陶片、铜、铁器、钱币及动物骨骼等。灰坑有圆形、半圆形、马蹄形和不规则形四种形制,包含物有陶片、动物骨骼等。灶坑平面均呈不规则形,四壁有明显的火烧痕迹,坑内残存灰烬、残铁器等。高台建筑也系用土坯垒砌。出土遗物包括陶、铜、铁、石、钱币等,以陶器居多,陶器均为残器,部分可以复原,制法均为轮制,以泥质红陶为主,大多为黄皮红胎。器类有碗、钵、盆、罐、灯盏、甑等,纹饰包括卷云纹、草叶纹、莲瓣纹和垂帐纹等,个别在器物表面贴塑人物和动物形象。铜、铁、石器均为生活用具,包括铜饰、铁刀、石磨盘等,钱币有剪轮五铢、龟兹钱等,以龟兹钱居多。根据清理的遗迹及出土遗物,初步判断出该遗址主体年代为唐代。

 

 

6)萨克萨克墩

萨克萨克墩也称散甫萨克土墩,位于龟兹故城城垣内部,为龟兹故城遗址的附属建筑。

该墩体型较大,底部周长约120米。夯筑而成,残高6-8米。

土墩东侧紧挨一片麻扎,年代相对久远,约60米宽,麻扎外南北向一条街巷,周围为村庄。

南侧一条土路,宽约3米,外为村庄环抱。土墩南侧南端一凹口,自然塌垮形成。

西侧为耕地,小道旁有水渠,渠旁密植杨树,远端为村庄。

北侧东端为麻扎地,南端为耕地、果林,外围为村庄。

土墩南侧竖一新一旧两块文保碑,旧碑为砖砌而成,抹平刷白,正面墨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萨克萨克墩  自治区人民政府19571月公布  库车县人民政府20105月立”,维文在上,汉字在下。背面书“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一、严禁在附近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取土等;二、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5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00米;三、举报电话:0997-722038572200137220630”,汉字在左,维文在右。新碑为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及碑座,碑身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萨克萨克墩  国务院20133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9月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书萨克萨克墩简介  萨克萨克墩位于库车市萨克萨克街道萨克萨克社区北,南距天山路约1公里,属于龟兹故城城内建筑遗迹。遗址破坏严重,呈不规则形,底部周长约133米,最高约9米。顶部北低南高,坡度较大,东西22米,南北17米。遗址为夯土结构,平夯,无夯窝,夯层7-20厘米,多为12厘米。从东面可登墩顶。遗址南壁正中有一高约4米,深约3米的半月形洞。地面散布少量陶片,主要为灰陶和红陶,时代为汉至唐。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四周向外延伸5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举报电话:0997-7220600”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7)哈拉墩遗址

哈拉墩遗址同样位于龟兹故城城垣内部,亦为龟兹故城的附属建筑。

遗址位于天山西路南侧,紧靠公路,现周边环境已经得到了整治,遗址被一处围墙围圈,凸出于周边临街建筑,其北侧即为道路旁的人行道,东西两侧则为市政绿化用地。

遗址外墙上嵌一块旧文保碑,水泥预制板碑,下半部已被埋入地下,正面书自治区文物重点保护单位  哈拉墩新石器时代遗址  库车县文物保管所,汉字在上,维文在下。旁竖一新碑,为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及碑座,碑身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哈拉墩遗址  国务院20133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9月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书哈拉墩简介  哈拉墩遗址位于库车市乌恰镇皮浪社区天山路南侧,属于龟兹故城城内建筑遗迹,呈不规则形,东西长10米,南北宽5米,面积约50平方米。遗址上部为土坯砌筑的建筑遗迹。1958年黄文弼先生进行发掘,出土遗物有大陶缸、莲花纹转、简瓦和玉镯、骨器、彩陶、少许铜件及一枚大历通宝。土墩下的文化层厚约2米,属青铜时代。该遗址明显是两个时期的遗存。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四周向外延伸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举报电话:0997-7220600”,填金黄色。

院内遗址处曾建有房屋,今残垣未灭,环境已清理,另有一钢管铁皮牌竖立。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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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皮浪墩

皮浪墩位于龟兹故城的东南角内,同样为龟兹故城的附属建筑物。

皮浪墩高大雄伟,是龟兹故城遗迹中最大最雄伟的一处,与周围的平房矮院相对找,就更显得高大雄伟,虽体格与周围建筑显得格格不入,但近年来周边环境经过整治后,退让出部分距离,已让其的窘况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加上经过了修缮加固,其英姿已得以展现。

遗址虽修缮补强,但局部外皮和连接处仍有裂缝、裂隙。

也正是因为皮浪墩的高大雄猛,使其成为了龟兹故城的代表和标志,而龟兹故城也有皮浪旧城、皮浪古城之称。

皮浪墩西北角处竖两块钢管铁皮牌,北侧一个上面字迹模糊,南侧一块上书库车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皮浪墩遗址,其余字迹漫漶不清。

旁竖一新碑,为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及碑座,碑身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皮朗墩遗址  国务院20133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9月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书皮朗墩遗址简介  皮朗墩遗址位于库车市乌恰镇皮浪社区南部,龟兹故城东城墙与南城墙相接处,为龟兹故城的一部分。遗址平面呈长方形,底部东西30米,南北25.4米。顶部东西24.4米,南北20.8米,高约14米。为夯土结构,夯层清晰可见,1958年,黄文弼先生进行过发掘,时代为唐代。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四周向外延伸5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100米。举报电话:0997-7220600”,填金黄色。

从位置上看,皮浪墩并不应该是龟兹故城城垣上的部分,应是位于城内的一处高台建筑。据说维吾尔族语中的“皮朗”,就是大象的意思,从字面分析,这里应该是龟兹故城的最高处,可以俯视全城,起到观察和军事防御作用。

以库车河为界,河东是汉唐故城所在地,目前只保留少数的土筑城墙、遗址和高台,河西却是明清时期的故城,据说也曾有内外双城,今内城为清时所建,为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保存得比较完整,外城仅能依稀辨认。

皮浪墩外围一圈可移动式栅栏,北侧紧贴遗址,其余各侧外离2-5米。

遗址外西侧和南侧为居民房院,距离文物本体约3-10米距离,北侧外约5米处为一条水渠,两侧密植杨树,形成天然隔离界,沟渠北侧为果林地。东侧一个小果园,几间文管用房。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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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喀拉沙喀尔墩遗址

在龟兹故城西南角处,有一处不大的土墩台遗迹,为喀拉沙喀尔墩遗址,周围为大片的麻扎地,曾经村镇郊野之地,今城市建设已逐渐将这里变成一片热土。

遗址略呈长方形,南北长6米,东西宽5米,东北角呈缺角斜坡状,残高约3米,夯筑而成。

遗址东侧一砖砌高大的文保碑,前后面抹平刷白,面东一面墨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喀拉沙喀尔墩  自治区人民政府19571月公布  库车县人民政府20105月立”,维文在上,汉字在下。背面书“保护文物  人人有责  一、严禁在附近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取土等;二、该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为50米,建设控制地带为100米;三、举报电话:0997-722038572200137220630”,汉字在左,维文在右。

遗址南侧竖一新文保碑,为黑色机制大理石碑身及碑座,碑身正面书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龟兹故城——喀拉沙喀尔墩  国务院201335日公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20219月立,左上角镌刻中国文化遗产徽标,维文在上,汉字在下,填金黄色。背面书喀拉沙喀尔墩简介  喀拉沙喀尔墩遗址位于库车市萨克萨克街道办事处萨克萨克社区南面,平面呈不规则形,东西约8米,南北约11米,残高4.6米,面积90平方米。该遗址为夯土结构,其间夹杂有几层土坯。遗址南高倍低,北面已经坍塌,有一斜坡道可登临墩顶,南侧墙体有多个坑洞。地表无遗物,时代为唐代。保护范围:遗址本体四周向外延伸100米。建设控制地带:保护范围向外延伸50米。举报电话:0997-7220600”,填金黄色。

遗址周围为麻扎地,年代略显久远,不少墓穴已被清理搬迁了。

遗址东侧,一条东北——西南向土便道。

遗址西侧,一处宗教建筑遗迹,4个呈2X2并置在一起的拱拜孜建筑残迹,方厅圆穹窿顶,西侧两个相对完整,顶失,东侧两个残损多半,方厅边长45-5米。

遗址北侧约50米,西端一围墙院,东端水渠,水渠外为耕地和果园。

遗址东侧约45米,南北向一条水渠,水渠两旁密植杨树,水渠外为耕地。

遗址南部西端和遗址西侧,一段简易栅栏围圈。

遗址外西南角端,正在新建库车老城便民市场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新疆文物记录】库车记录01(龟兹故城)·20220414

 

近年来龟兹故城考古发掘中另发现地面下的一些遗存,清理出城墙、护城河、砖道等遗迹,但不知是否留存作为文物点。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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