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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绛给老王钱是“侮辱”么?——兼说《老王》的主题

(2014-01-08 00:03:17)
标签:

杨绛

老王

无辜负疚

文化

杨绛《老王》中有这样一个情节:生活陷入困顿、一身疲病的三轮车夫老王,不知从哪里得到一瓶香油和几十个鸡蛋,送给杨绛。后面这样写:


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他只说:我不吃。” 
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上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在教学中,很多老师和同学在分析这一段时,常常把杨绛送给老王钱看做一种“侮辱”——别人好心好意给你送来东西,怎么能用钱来偿还呢?人心岂能是用金钱所能抵偿的?这是不懂人情世故,对老王实在是一种人格上的“侮辱”。不少人甚至把这与文章的主题联系起来,认为杨绛面对老王的“惭愧”,很大程度上是由此而来。
其实这是一种误读。误读的原因,在于不了解老北京的社会风俗。
北京,六朝古都,天子脚下,社会生活有着不同一般的习俗风貌。尤其有清三百年,八旗子弟,享受朝廷俸禄,所谓铁杆庄稼,生活讲究排场、体面,即使落魄之后,也是“塌秧不塌架”,决不能掉分儿。在这种旗下文化影响下,北京人好面子,重情义。说话办事,都讲究一个“大面儿上过得去”,决不能让人“拉不下脸来”。所以,即使有金钱财物上的往来,也都忌讳直接说钱的事儿,更不能说“买”“卖”——俗。
老舍《茶馆》第一幕,刘麻子手里有一块怀表,想出手,倒卖给松二爷,但即使谈价钱,也不说“卖”,而是说“让”。
刘麻子 松二爷,(掏出个小时表来)您看这个! 
松二爷 (接表)好体面的小表! 
刘麻子 您听听,嘎登嘎登地响! 
松二爷 (听)这得多少钱? 
刘麻子 您爱吗?就让给您!一句话,五两银子!您玩够了,不爱再要了,我还照数退钱!东西真地道,传家的玩艺! 
刘麻子拐卖人口,唯利是图,绝对是一个势利小人,但是,久在旗人中找饭辙,自然也学会了口不言钱的这一套人际规则。
第二幕中,王掌柜的茶馆装修后开张,以卖青菜为生的老友常四爷来贺喜,一进门就说:“今儿个城外头乱乱哄哄,买不到菜;东抓西抓,抓到这么两只鸡,几斤老腌萝卜。听说你明天开张,也许用的着,特意给你送来了!”王掌柜提起鸡与咸菜,问:“四爷,多少钱?” 常四爷只说:“瞧着给,该给多少给多少!” 王利发沏了一壶茶,给常四爷钱,说:“不知道您花了多少,我就给这么点吧!”常四爷接钱,看也没看,就揣在怀里,“没关系!”
常四爷是以卖菜为生的,抓两只鸡,提几斤老腌萝卜,说是“特意送来”。“特意”是真的,“送”,决不能理解为白送,其实也是“转卖”的意思。所以,王掌柜自然要付钱的。只是问多少钱,却有点儿不合礼数——或许是实在不知道此刻的物价,如果知道,也就可以心照不宣了。而常四爷作为老朋友,旗人出身,豪爽仗义,就没有明说,只说“瞧着给,该给多少就给多少!”那意思是说:我不占您便宜,赚您钱;您也别多给,亏着自己。双方心里都明白,所以后面王利发给四爷钱,他接过来,“看也没看,就揣在怀里”。相互之间有钱物的往来,但是更关注情面。重义轻财,即便是财物交往,也要尽量把这一层隐藏到下面——这也许是老北京的潜规则吧。
如果是晚辈对长辈,或者下级对上级,像这样说“让”、说“送”还都嫌不够,得说“孝敬”。《红楼梦》53回,记黑山村的庄头乌进呈进禀帖和帐目,账目之外,还有“门下孝敬哥儿姐儿顽意:活鹿两对,活白兔四对,黑兔四对,活锦鸡两对,西洋鸭两对”,就是一个例子。
京味小说作家赵大年的小说《大黑猫社会地位之研究》也提到“孝敬”。女主人公小白兔在大街上卖大碗茶:
为了赚钱糊口,不会吆喝也得唱!她便绯红着脸蛋儿唱了起来,唱词唱腔都是自编自导自演的新调调。
大碗茶、茶碗大,远方的客人请您来喝大碗茶啦!
有凉茶、有热茶,消暑解渴两分钢蹦儿一大碗啦!
茶具消毒讲卫生,茉莉花茶喷喷香啊!
喝茶吧,没零钱的客人也请坐,孝敬您啦,免费!
当然,“孝敬”一般都不是白“孝敬”的,目的是日后得些好处。即使像小白兔这样在大街上“孝敬”的,也是为了结个人缘。——都是街面儿上的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谁好意思白白地接受别人的孝敬呢?所以,即使当时不给钱,也要记挂着,日后给些好处。
过去有专门以这种方式赚钱获利的,叫“打秋风”,是以很低的代价,与豪门或权贵攀扯关系,从中获利。最著名也最成功的是《红楼梦》中的刘姥姥。生活贫困,靠着与荣国府曾经有过的一点儿关系,第一次空手而来,进府试探,得到20两银子的恩赏;第二次,便带了果蔬特产,所得竟成十倍地增长起来,一下子就“脱贫”了。
当然,刘姥姥与老王自然不能相比。老王人厚道,给杨绛送物,是含有情分的,不能全都看做是一种财物的交易,至少是各占其半吧。刘姥姥却是目的性极强,来,就是为了得好处。只不过心里想一套,嘴上说着另一套罢了。两件事相似而性质不同,至少是不完全相同的。
过去,像老王的这种情况是常有的。一般穷苦人家,得到佳物,不管是时令果蔬,还是山珍海味,只要是稀罕的,自己往往舍不得享用——肚子尚且不饱,怎能享受山珍海味?因而总要变卖一下,换些钱来维持基本生计。因为不是自己家里的恒久出产,不值得也不可能摆到摊上去卖,一般是到熟悉的有钱人家,名义是“送”“孝敬”,实际是出卖。这在旧京,也是习见的事情。
但是,“卖”,却有讲究。一般不当面给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物两清,那是商人之间的事,忒没面子,俗!老北京全不是这样的。物,收下,连带装盛的家伙儿,也一并收下。然后喝口水,说说话儿,聊聊天儿,告辞。受惠的一方,改天找个理由,比如送还家伙什儿(这即是留下家伙儿的理由),或亲自,或委托别人,登门道谢;捎带着把钱奉上。这个“捎带”很重要,是表明主要的是表达谢意、送还家伙儿,而并非为了送钱。如果有可能,还要带回一点礼物——家伙什儿不能空着送还,这也是老北京的规矩。
华东师大陈子善教授编《闲话周作人》中收有一篇徐淦写的《忘年交琐记》,其中一段记载也写到了这个习俗。徐淦是知堂周作人的绍兴小老乡,1943年知堂往游苏州时初见老人,开始交往,老人自南京老虎桥出狱后在上海弟子尤炳圻家小住,徐淦也曾援手给以帮助。解放后进京谋事,应知堂老人邀住在八道湾,家眷搬来后,知堂还帮他租了房子,成了过从甚密的忘年交。就是这一时期的交往中,记载着这样一段——
“有时我妻子烧些家乡菜送去,羽太信子照北京规矩不许空碗送还,总要亲自回送点吃得来。”
还可以我自己的亲身经历为证。昔年我去北京谒见一些老先生,也总是得到这样的待遇。登启功先生浮光掠影楼,我常带些乡间土特产:当年新产的玉米面、小米、红豆……老人最爱吃这些稀罕物。但每次离开,老人总要给你带上一点东西,新出的一本书或者其他什么小玩意儿——不能叫你空着手离开。还记得1998年中秋节前夕,我带了月饼去看望张中行先生,临别,老人非要女儿从他自己的点心盒里取出二斤老家送来的香河月饼不可:“这是香油做的,还是过去的做法,带回去给孩子尝尝。”其意也是依老北京旧礼儿——礼尚往来。
明白了这些旧京规矩,就知道杨绛文章里“免得托人捎了”而 老王“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是怎么一回事——两个人都心照不宣,一个要“卖”,一个真“买”,根本没有什么“用金钱侮辱”的意思。虽然后面有“侮辱”这个想法,但是,杨绛是在反思自己,而且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一切都是照规矩行事,本谈不上侮辱的。
因此,不论从旧京社会风俗上看,还是从作者的认识上看,说杨绛给老王钱是一种“侮辱”,都是站不住脚的。
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说法站不住脚,文章的主题才得以深化。结尾说:“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老王的不幸,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他自身的(年轻时不规矩)、社会的,唯独与杨绛无关。作者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这是作者反思自己“不是”“拿钱侮辱他”得出的结论),相反,在相互交往中,杨绛还真心温暖过他,帮助过他。但是,面对老王的不幸,面对自己的同类遭受痛苦(尽管这痛苦并非源于自己),杨绛的良知,却使她深感不安、愧疚,此即所谓“无辜负疚”——面对与自己无关的同类受难,把无关变成有关,自延其罪,并为之深切忏悔。实际上,这种视人如己的人生态度,是在人类生存的终极层面上,对“我”作为一个人的责任的深刻内省。即如哲学家荣格所说,我们已不再是个人,而是全体,整个人类的声音在我们心中回响。因此,他人受难,我亦有份;他人有罪,我亦担当。在这里,他已经不仅是他,更是我的又一个生命。这种灵魂深处的内省,对生命责任的担当,是自新人类生命的祷告,意味着生者对自己所面临的生活的一种责任。这既与古代读书人“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传统一脉相承,同时,也是一种更为崇高的思想境界。认识到这一层,对这篇文章主题的把握才可谓准确、深入。
【注:本文发表于《语文建设》2013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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