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单纯性肥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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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性肥胖病主要指因机体内热量的摄入大于消耗,造成儿童体内脂肪积聚过多,体质量(体重)超过同性别、同身高正常儿均值20%以上者便可诊断为小儿肥胖症。超过均值20%-29%者为轻度肥胖;超过30%-39%者为中度肥胖;超过40%-59%者为重度肥胖;超过60%以上者为极度胖。
小儿体重标准 婴儿(1-6个月):出生时体重g+月龄×600
(7-12个月):出生时体重g+月龄×500
1-6岁:年龄×2+9
接近成人(包括成人)体重标准kg为:(身高cm-100)×0.9
男性平均体重kg=身高cm-105;女性平均体重kg=身高cm-100
日本学者提出亚洲人按身高计算标准体重的公式:
身高159cm以下者标准体重kg=身高-105;身高160cm以上者标准体重kg=(身高-100)×0.9
▲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可作为肥胖病诊断指标之一。正常范围为18.5≤BMI<24,超过24-26为超重,26-27≤BMI<30属于轻度肥胖,30≤BMI<35-40属于中度肥胖,BMI≥35-40属重度肥胖;体质指数(BMI)<25属Ⅰ级,26-30属Ⅱ级,30-40属Ⅲ级,>40者属Ⅳ级。
▲脂肪百分率(F%)测定:由于体质指数是按体重与身高的关系计算的,对于骨骼较粗和肌肉比较发达者就无法依据这一标准进行诊断,必须参考其它检测方法。
脂肪百分率(体脂百分率)测定F%=(4.570/D-4.142)╳ 100% 此公式文献中尚不统一,供参考。其中体密度(D)=M总体重kg/V总体积dm3或按表1计算。然后参照不同性别脂肪的分级标准(见表2标准)判断是否正常还是肥胖。
表1
不同年龄男、女性别体密度值(D) 参照日本学者长岭的计算公式
年 龄
男性
女性
9-11岁
1.0879-0.00151·Ⅹ 1.0794-0.00142·Ⅹ
12-14岁
1.0868-0.00133·Ⅹ
1.0888-0.00153·Ⅹ
15-18岁
1.0977-0.00146·Ⅹ 1.0931-0.00160·Ⅹ
>19岁
1.0913-0.00116·Ⅹ 1.0897-0.00133·Ⅹ
注:Ⅹ=肩胛角下皮皱厚度mm+上臂三头肌皮皱厚度mm(取右侧)。肩胛下区皮肤皱摺厚度男性为9.1~14.3mm,平均13.1mm;女性为9~12mm,平均11.5mm,如超过14毫米可诊断肥胖。三角肌区男性为7.9~17.8mm,平均12.3mm;女性为13~25mm,平均为18.1mm,如男性超过23mm,女性超过30mm为肥胖。
表2 成人不同性别脂肪的分级标准(按F%)
小儿仅供参考
男性
女性
正 常
15
22
超 重
>25~<30 30~<35
轻度肥胖
30~<35 35~<40
中度肥胖
35~<45 40~<50
重度肥胖
>45
>50
注:脂肪百分率(F%)即脂肪在全身的比例。体重增加是否由于肌肉发达所致,运动员或从事重体力劳动者,肌肉发达,体重可能超过标准数值,不应该诊断为肥胖。测定人体总脂肪量,可以鉴别。30岁时男性总脂肪量约为体重的15%,女性为22%。男性超过25%,女性超过30%即为肥胖。
▲肥胖度测定=(实测体重-标准体重)/标准体重×100%
▲体内脂肪量(密度法)测定=(4.95/D-4.5)×100
体脂重kg=体重kg×F%
▲局部皮下脂肪厚度:一般要求采用B超和皮皱卡钳两种方法同时进行
▲腰髋比值测定(腰臀比值WHR):腰部周径测量部位是第十二肋下缘水平,髋部周径指的是臀部最大周径,一般以髂前上嵴相连为准,或从实际测得的最大周径为准,若腰髋周径比大于0.72
时,可认为是肥胖,但只有当比值大于1.0(男)及0.9(女)时,肥胖带来的并发症才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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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肥胖的影响因素主要有遗传和环境两大因素。其中,遗传主要影响出生体质量,而家庭共同环境影响主要作用于现实体质量和BMI指数。环境因素主要包括家庭饮食习惯、生活习惯以及对胖瘦的审美观点。
▲遗传因素对患儿的影响表现在增加脂肪细胞的数量。胎儿期第30周至出生后的一年之内,脂肪细胞呈现一个活跃的增殖期,相对正常人3.1×1010个脂肪细胞,肥胖患者增至2倍,极度肥胖患者增至3-4倍。
▲饮食和生活方面的影响则表现为营养不均衡、热量过剩、缺少体力正常的活动以及忽视运动;或者是进食速度快、临睡前进食、嗜吃甜食、油炸食品等都会导致饮食不均衡,最终引起肥胖发病。此外,食物中枢平衡失调,下丘脑食欲中枢或饱食中枢发生病损,也可引起食欲亢进而多食至胖。或者是由于精神压力,从饮食中寻求心理安慰而饮食过度,也会造成肥胖。
单纯性肥胖患儿液体餐后胃排空速度增快,餐后胃体蠕动和胃窦收缩率增加。肥胖患儿7项血黏度指标为42%-76%,明显高于正常儿童水平。血脂浓度HDL-C值随肥胖程度加重而逐渐减少,同时TG值水平增随肥胖度增加而逐渐上升。连续3d夜尿中尿生长激素(U-GH)测得值,肥胖患儿显著较相同身高的正常儿童低。肥胖患儿的男女血清睾丸酮、脱氢表雄酮硫酸酯均高于正常同龄儿童,肥胖儿童第二性发育均早于正常儿童。
肥胖儿童心理状态较正常儿童,呈现出自卑和孤独、内向的趋势。患儿常因身材被同伴取外号、嘲笑,因而不愿在集体活动中表现自己,导致肥胖儿童的不合群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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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胖病争取做以下实验检查:(1)血脂包括胆固醇、甘油三酯、脂蛋白测量(高密度脂蛋白)。(2)
血糖包括血糖、葡萄糖耐量、血胰岛素。(3)脂肪肝B超,ALT检查。(4)水代谢检查,抗利尿激素测定。(5)性激素测定:雌二醇、睾酮、尿促卵泡成熟激素(卵泡激素FSH)、黄体生成激素(LH)。(6)心血管检查,眼底,心电图,心功能,眼睑微循环或甲皱微循环检查。
■ 为除外症状性(继发性)
肥胖病可考虑做以下检查:(1)X线检查蝶鞍是否扩大,骨质有无明显破坏。(2)检查血清皮质醇、T3、T4、TSH,以除外间脑性、垂体性、肾上腺皮质功能、甲状腺功能和植物神经紊乱等。由于肥胖病引起的一系列内分泌功能障碍而引起的上述的检查不正常者不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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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肥胖的治疗目的是促进儿童生长发育,增强儿童有氧能力,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养成科学、正确、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身心健康,去除成年疾病危险因素。在治疗儿童肥胖症时应注意儿童身体生长发育的特点,以控制体重为基本概念,不进行以减轻体重为目标的所谓“减肥”“减重”治疗,禁止使用禁食,饥饿,半饥饿或变相饥饿疗法。“减肥”实际是体质量的减少,其中包括体脂减少,也包括其他身体成分的减少。当前,国内外还没有哪一种方法,是专门减少体脂,而不涉及身体其他组织(局部手术方法例外)的。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减肥”不仅会损害身体正常组织,也会使生长发育受到影响,就是说眼前和长远的身体健康都将受到损害。因此,对肥胖儿童的治疗原则应当是控制体质量,而不是“减肥”。如果儿童身高增长,而体质量(体重)没有相应增加,这就已经达到肥胖的治疗效果。均衡饮食。控制儿童肥胖应从均衡膳食、合理营养和科学体育运动两方面着手。儿童正处于生长发育时期,因此,应当保证蛋白质、各种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供给,对肥胖儿童也不例外。同时,对于可能导致肥胖的饮食,则应严格控制。
科学的体育活动是控制肥胖和增强体质必不可少的措施。体育活动不在形式,贵在坚持,要达到一定运动量。
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除饮食过多或运动过少可引起肥胖外,不健康的心理、行为习惯和不良生活方式也可引起肥胖。肥胖儿童要控制肥胖必须同时进行心理治疗,纠正不良习惯与生活方式。
▲单纯性肥胖病疗效评定标准
临床症状
体重下降
F
%
体重指数
临床
消失或基本消失
>80%
男性接近26
接近26-27
痊愈
女性接近30
显效
大部分消失
30%-70%
下降≥5
下降≥4
或基本消失
有效
明显减轻
25%-30%
下降3-<5
下降≥2-<4
无效
无明显改善
未达到25%
下降未达到3
下降未达到2
注:体重下降:以疗程结束时体重下降数值占实际体重与标准体重之差的百分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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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备忘:壮小弟
2009.02.28.-高1.450m,重49.5kg,体质量指数(BMI)=23.54
2010.05.07.-高1.556m,重58.0kg,体质量指数(BMI)=23.98
2011.05.03.-高1.638m,重80.0kg,体质量指数(BMI)=29.937
2011.09.18.-高1.658m,重74.5kg,体质量指数(BMI)=27.101
2012.01.21.-高1.680m,重75.0kg,体质量指数(BMI)=26.573
(09.10.27第二稿;09.10.28第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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