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球不是什么人都能打的,也要有技术含量。在这方面,中国足协就闹过大笑话。是的,就是2004年那场臭名昭著的“11·17”之战。
那场比赛之前,为了及时获得科威特比赛的信息,中国足协安排了现场谍报组,特派人员李飞宇和刘希付的任务就是及时通报科威特和马来西亚的比分情况。他们本应成为前线耳目,但花费了几万元钱去侦察,反馈回来的信息居然是科威特7∶1获胜(实际比分是6∶1)。
比赛前,有常驻西亚的中国记者向这两人提出建议——一个人就留在住所的房间里,通过固定电话跟广州方面保持联络。因为体育场内,手机极可能出现线路拥堵的情况。这么做没有任何问题,毕竟科威特的电视转播不存在延播,几乎跟现场同步。
但建议并没被采纳。比赛当天,两人都到了现场。下半场13分钟之后,科威特以平均5分钟一粒进球的速度开始挽回劣势,而负责联络的刘希付像做贼一样,拿着电话、背身对着比赛场地窃窃私语。就是这个人,连科威特到底进了几个球都没有搞清楚,最后报了一个7∶1!在比赛结束前10分钟,他的手机打不出去了!当时在现场的中国记者的手机都畅通无阻,可是到了比赛结束,刘希付也没向他们求助。
就是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指挥比赛的教练组得到了滞后甚至是错误的信息。几万元钱的投入,换来的竟然是负贡献。
在信息时代出现这种失误确实不可思议。事实上,中国队还有一个最简单的方法:摆一台能上网的笔记本在教练席上,网站上有着“科马战”的即时比分直播。事后足协一个官员拍着脑瓜说:“是啊,怎么没想到这个办法。”
最终,中国队7∶0击败中国香港,科威特6∶1战胜马来西亚。中国队上上下下都接受了一个不成立的事实:只要净胜球多两个就能打附加赛。不仅李玮峰们脱衣庆祝,连央视的主持人也以为附加赛到手了。
事实上,在比赛当天上午的联席会议上,比赛监督就再次申明了规则:在两队同分的情况下,依次比较相互胜负关系、相互净胜球、相互进球数、总净胜球、总进球,只有以上5个条件完全相同才需要进行附加赛。中国队居然忽略了“总进球”的问题!
中场休息时,中国队3∶0领先,而科威特、马来西亚1∶1平,这里已经制造了一个陷阱——在科威特丢了一个球的情况下,中科之间进行附加赛的可能性已经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