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赛季结束后,河南建业俱乐部就开始和我们联系,希望能够引进代钦华。实际上,之前他们就曾找过我们,希望引进代钦华,但据说是因为代钦华的位置与队中球员有冲突,因此直到去年12月28日,我们两家俱乐部通过谈判,(长沙金德队)决定以国奥小将代钦华交换刘翔的方式来满足他们引进代钦华的愿望。
虽然对方(建业俱乐部)补差价20万元人民币给我们(金德)俱乐部,但应该说我们俱乐部确实在这个交换协议中满足了他们的需要。
随后,代钦华马上从湖南前往郑州,跟随建业队参加训练,而刘翔也从郑州来到湖南,随金德队参加冬训。在协议中,我们双方商妥协议生效后一个星期,建业俱乐部把20万元的差价款打过来,可是直到如今,不仅钱不见一分,而且建业俱乐部竟然在协议生效已经三个星期后突然单方面毁约,这是对长沙金德俱乐部极大的不尊重。
2008年1月19日,就在我们球队(长沙金德队)正准备出征海口前,河南建业俱乐部给我打来电话,说原国奥小将代钦华右膝韧带拉伤是“老伤”,决定“用代钦华交换(河南建业队球员)刘翔的协议无效。”
可是这事也太过分了,因为代钦华的伤即使真的是老伤,也不应该等到过了三个星期才发现呀。毕竟,这事事先双方是经过商量的,而且时间上又过了三个星期,即使有伤不能训练影响球队,但这伤也不定是在哪儿受的。所以这事让我们很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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