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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知识:按《遗产税新版草案》的方法,3000万元遗产需纳税1034万元

(2013-09-28 11:48:09)
标签:

财经

    按照2010年修订的《新版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在遗产税税款缴清前,其遗产不得分割、交付遗赠,不得办理转移登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遗产依法归国家所有,免纳遗产税;被继承人死亡之前,依法应补缴的各项税款、罚款、滞纳金,未偿还的具有确凿证据的各项债务等允许在应征税总额中扣除;遗产税免征额为20万元。
  对遗产税的征收方法,《新版草案》超额累计税率表对应纳税遗产净额不超过80万的,税率为0;80万-200万、200万-500万、500万-1000万以及超过1000万的适用税率分别为20%、30%、40%、5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分别为5万、25万、75万、175万,遗产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按照以上计算方法,500万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和1034万。
  以3000万元净遗产额为例,1034万的遗产税为“120×20%-5=19万,300×30%-25=65万,500×40%-75=125万,2000×50%-175=825万”四项的加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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