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套”被一个叫李振勇的中国公民注册为避孕套商标。次前此前的2004年2月,广西一名27岁的黄姓女子,将东北人的文化精华“二人转”,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出申请注册成“安全套”商标,内容为“按摩器械、避孕套、非化学避孕用具……”此外,2005年4月26日起,以“克林顿”和“莱温斯基”为名字的两个避孕套品牌开始使用。然而,“中央一套”的注册却酿成了一长不大不小的风波。意见决然相反的两波唇枪舌剑,好不热闹。
1、不是说商品经济时代是法制经济吗?
2、我们不是也有商标法吗?
3、 该注册违反了法规吗?
4、该注册怎么就被注册为避孕套商标了?
5、避孕套是见不的光的假冒伪劣商品吗?
6、避孕套“黄、毒、赌”之类的违禁商品?我记得“中南海”、“人民大会堂”好象是香烟的商标。
7、避孕、性保健类商品不是也在央视等立体、平面大特播播嘛?
.........我糊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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