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读《茶经》:四之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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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列
具列,或作床,或作架。或纯木、纯竹而制之。或木或竹,黄黑可扃而漆者。长三尺,阔二尺,高六寸。具列者,悉敛诸器物,悉以陈列也。
都篮,以悉设诸器而名之。以竹篾,内作三角方眼,外以双篾阔者经之,以单篾纤者缚之,递压双经,作方眼,使玲珑。高一尺五寸,底阔一尺,高二寸,长二尺四寸,阔二尺。
这两段说最后两件茶具,具列和都篮。大致理解,比较简单,具列是用于陈列前面所说的各种茶具的,都篮则可以把前面所说的各种茶具全装起来。
但这两段文字,不明的地方却有很多!
先说具列。
形状“或作床,或作架”。床是指矮桌子而不是现在说的睡觉用的床(古意盎然的潮汕话至今还把桌子叫“床”而把睡觉用的床叫“眠床”)。架则是有支撑柱和搁板的器具,跟现在的概念基本相同。
制作材料,“或纯木、纯竹”。
“或木或竹,黄黑可扃而漆者”。这句话大有问题!前面说过“或纯木、纯竹”,这里又再说“或木或竹”,似不应该这样重复说废话。“扃”是锁的意思,“扃而漆者”是怎么回事?很多解说《茶经》的书在这里都含糊而过。宋一明《茶经译注》是这样翻译的:“无论木制还是竹制,都要能关闭,并且漆成黄黑色。”理解起来还算合逻辑。但是且慢!具列是矮桌状或架子状的,这两者都是不存在“关闭”这种事情的。有的版本,“或木或竹”作“或木法竹”;有的版本,“扃而漆者”作“局而漆者”。那么这句话,可能是“或木法竹,黄黑可局而漆者”。“木法竹”,就是用木材模仿竹子,属于“纯木”、“纯竹”之外的第三种做法,“黄黑可局而漆者”可以理解为用黄色和黑色局部油漆,以达到模仿竹子的目的。这种理解可能更合理一些。
接着说具列的尺寸,然后说“具列”这个名字的含义。“悉敛诸器物”这句话可能有问题!具列“高六寸”,而“诸器”中有容量一斗的水方、有高一尺径阔七寸的筥,还有风炉想来也不小,恐怕不能“悉敛”在具列中。而且“悉以陈列”这句已经很好的表达了“具列”这个词的意义了。所以“悉敛诸器物”可能是衍文,或者是说都篮的。
再说都篮。
都篮“悉设诸器”,就是用来装前面所说的各种器具的。
这段的问题主要在于都篮的编织方法实在是难懂!首先是有内外之分,“内作三角方眼”,“外以……使玲珑”。似乎这个都篮有内外两层。容器分内外两层,减震作用是极其巨大的。都篮装了一整套煮茶的家当,是非常需要减震的。如果陆羽设计的都篮真是为了减震而编有内外两层,那是非常值得我们骄傲的事情!其次,“三角方眼”是什么样的眼?我所见的解读《茶经》的各种书都没有说明这个问题。“外以双篾阔者经之,……使玲珑”这段,我小时见过父亲编竹器,倒还是能理解。用大的篾片作经线,然后用细竹篾作为纬线,上下交错,把大篾片连接起来,即这里所说的“递压双经”。
另一个问题,似乎其他的解读《茶经》者也没有注意到。都篮“高一尺五寸,(底阔一尺,高二尺),长二尺四寸,阔二尺”,这个规格的都篮是放不进“长三尺,阔二尺,高六寸”的具列的,何况还有其他许多器具呢!有一种可能是,都篮是一个“篮”,上面是空的,不是全封闭的箱子,允许一些器物伸出篮外。
到这里,“四之器”终于说完了。回顾一下,这篇所说的茶具有:
风炉(灰承)、筥、炭檛、火筴、鍑、交床、夹、纸囊、碾(拂末)、罗合、则、水方、漉水囊(绿油囊)、瓢、竹筴、鹾簋(楬)、熟盂、碗、畚、札、涤方、滓方、巾、具列、都篮。
除了括号中的算是“附件”之外,一共有二十五种。但陆羽自己和后人却常说“二十四器”,不知又是怎样的取舍。
都篮
http://s7/mw690/001xpnXozy74ntzLt6md6&690
http://s12/mw690/001xpnXozy74ntA19Uv2b&690
日本茶室中的茶具架子(图中右上)就相当于具列
http://s12/mw690/001xpnXozy74ntA19Uv2b&690
【日】木村孔阳《卖茶翁茶器图》中的具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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