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3Q诉讼战

(2013-05-01 21:12:02)

 3Q大战真是不知要持续多长时间了!

作为3Q大战的第二季,360与腾讯之间从网络转向法庭,不是你告我,就是我告你,如今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件广东省高级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360“领得”高达500万的巨额赔偿,但是360董事长周鸿祎并不接受,并提出此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同时360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看来双方的诉讼还是一场拉锯战。

巨额赔偿

4月25日下午,倍受各方关注的腾讯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案终于有了结果。

当天,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腾讯胜诉,并指明360违背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的原则,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恶意竞争行为,是导致3Q大战的根本原因,严重扰乱了互联网正常秩序。

法院判决,360赔偿腾讯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人民币,并在包括360官方网站、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法制日报》、《中国知识产权报》等网站和报刊的显著位置连续15天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

据悉,这是中国互联网行业有史以来最大的赔偿金额,也是中国关于不正当竞争最重的判罚。 

“非常非常不公正,360要把官司打到底。”同天下午,360紧急召开媒体发布会。在会上,360董事长周鸿祎对《华夏时报》在内的诸多媒体记者愤怒表示,“这个案子能可能会成为中国互联网历史上一个非常著名的判例,法律究竟是保护垄断还是打击垄断?到底是支持创新还是打击创新?我们就是想通过这个案例的剖析,让大家意识到中国互联网行业的发展真的是需要一个公正公平的司法环境。”

此次诉讼的背景是三年前的“3Q大战”。最初腾讯在与360产品竞争中,在其QQ用户群进行捆绑安装网络安全产品,试图以此遏制360安全产品的市场增长。随后,360方面予以回应,并相继发布“隐私保护器”、“扣扣保镖”等产品;腾讯则于2010年11月3日发布《致广大Q Q用户的一封信》,强制要求用户在QQ软件与360软件之间进行“二选一”。2010年底工信部要求两家公司必须立即停止一切损害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3Q大战”被认为告一段落。

 但2012年4月腾讯公司对向360发起诉讼称,“360扣扣保镖”存在不正当竞争。腾讯公司在诉讼中要求360停止开发、传播“360扣扣保镖”及相关软件,更要求360赔偿经济损失1.25亿元人民币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360完全接受当时工信部的处理意见,双方各有对错,双反均已道歉。腾讯的‘二选一’令360快速失去了大量用户,如果当时的‘二选一’再持续一周,360就会关门。”360总裁齐向东同天介绍称。

周鸿祎进一步认为,此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同时360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你的微信让运营商的短信、彩信都免费了,那是不是也破坏了运营商的商业模式?今天在运营商面前,腾讯要扮演一个所谓创新者的角色,同样的逻辑,为什么他垄断IM(即时通讯)、垄断通讯市场面对360,法院就做出这样一个判决?”周鸿祎认为,如果按照广东高院的逻辑,运营商也可以起诉腾讯
    于高达500万的赔偿,360总法律顾问傅彤当天表示,广东高院创下了新中国近4000家法院司法判决有史以来对于名誉纠纷的先河。“任何对此有所了解的人士都知道,这一判决金额在互联网界纠纷、名誉权类纠纷中的量级是空前的。”她认为,广东高院违背侵权法的基本原则,以主观原因加总判决赔偿,更不顾事件的原因和背后的公理。

同时360方面还表示:“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腾讯的损失达到500万,腾讯主张的所有损失证据也都被法院驳回,可见广东高院对于赔偿的判定没有任何客观依据”。

感谢法院的公正裁决,我们一直相信法律会给我们一个公正的结果。”同样对于此案的判决,腾讯公司给《华夏时报》记者发来的官方表态认为,此次判决的意义在于两点:首先,法院对互联网行业竞争规则和安全软件的职能权限做了比较详细的划定,划定了互联网行业的竞争边界,以及树立了公平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标准;其次,此次判决传递了一个信念,就是鼓励和保护企业的合法经营,鼓励企业通过自身积累和努力获得用户、市场的认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要进行严厉惩罚。

对于360提出的上诉,腾讯表示,“对方选择上诉,我们也会尊重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利,我们也坚信法律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诉讼拉锯战

事实上腾讯与360之间因3Q大战引发的官司还不止这一件。此前还有两个诉讼。先是2010年10月,腾讯在北京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常竞争2011年9月,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360隐私保护器属于不正常竞争向腾讯道歉并赔偿20万元

随后双方官司打到广东,2012年4月腾讯公司在广东高院360发起诉讼称,“360扣扣保镖”存在不正当竞争,这就是上述本案。

而也就在同期,360也向广东高院提起诉讼,称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提起反垄断诉讼,索赔高达1.5亿元,该案被称为“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就在此前不久即3月28日,广东省高院也给出判定结果。广东高院认为,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是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腾讯并未处绝对主导地位,而且也未加以滥用,因而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原告360的全部诉讼请求,并判奇虎360承担79.6万全部诉讼费用。

不过就是对这个“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的判决结果,360也并不认可。《华夏时报》记者从360公司内部获悉,360表示不服广东省高院的一审判决,已于2013年4月11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360的上诉请求为:撤销一审判决、将本案发回重审,或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支持奇虎360在一审中提出的诉讼请求;同时,判令本案诉讼费均由腾讯公司承担。

反垄断案一审判决,奇虎360认为该判决对相关商品市场、地域市场和时间市场的界定均存在错误,并且一审判决认定腾讯公司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属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此外,一审法院认定腾讯公司没有实施搭售行为,也属于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均损害了360的合法权益。360公司因此提起上诉,坚信将获得公正的司法判定,并期待最高人民法院基于反垄断法慎重做出终审裁判。

有一个问题我始终不明白:当年腾讯赤裸裸地抄袭360所有的产品,功能和界面做得跟360高度相似,一家大公司如此抄袭创业公司的作品,为什么法院觉得没有问题呢?有没有法律人士指教一下?4月25日晚上,《华夏时报》记者从周鸿祎的微博中看到其如此表示。

周鸿祎同时在微博中分析3Q大战的根源时称,“腾讯称是360违背诚实信用和平等竞争的原则是导致3Q大战的根本原因,这完全是混淆是非。事实是,作为中国第一大互联网公司,腾讯的产品粘性和所拥有的资源与实力没人敢惹,更别说当时像360那样只有五百人的创业公司。是腾讯赤裸裸的抄袭360产品和强制捆绑导致360不得不进行反击,这是3Q大战的根本原因。

商业竞争,“利”字当头。作为用户来说,其实不管各家厂商如何争斗,唯愿有一个更安全、更便捷、更称心的网络服务,使互联网更加有利于我们的工作、生活。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