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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怒汉》剧情逻辑过程与人物结构分析

(2014-04-24 17:06:04)
标签:

十二怒汉

好莱坞

黑白电影

文化

分类: 我的电影观

有人和我提到“拉片子”的话题。好吧,这是我十余年前刚学导演课程时完成的一篇作业,离“完美”差的远,也不是完整的拉片子,顶多顶多算个粗胚,但至少写作业的态度还是认真的,选择的对象也是经典名片。哦,你们就当时我是斗胆抛砖引玉吧~


《十二怒汉》剧情逻辑过程与人物结构分析

 

 

   一、(0~11分28秒)
   在雷阵雨前的下午,一起凶杀案的陪审团成员聚集在闷热的会议室里,对案件结果进行讨论和表决(环境交待描述这是一个燥热的、容易激动和引发争执的封闭空间,预示着未来的讨论气氛将处在热烈、烦躁、火气十足的状态下)。讨论开始之前,通过陪审员之间的交流,透露出各自的职业、家庭情况、生活态度与个人好恶,确立人物性格特征。其中几个人还都表示出此案已经板上钉钉,凶手确凿无疑的乐观态度。
   在1号主持下,全体陪审员进行第一次表决,11人赞同有罪,8号提出无罪观点(1:11)。

 

 

   二、(11分28秒~32分30秒)
   在1号的秉公主持下,陪审员按顺序发言,对所有证据及线索进行陈述,试图说服8号。话题最终具体到4号与8号辩论本案凶器——一把弹簧刀。8号当众出示一把完全相同的弹簧刀,导致形式反转(28分44秒)。
   8号陪审员在绝对劣势之下选择妥协方式,主动提出进行第二次表决:做一次无记名投票,他本人弃权,如果剩下11人依然坚持有罪,即为陪审团讨论的最终结果。9号在投票中转为无罪观点,8号有了赞同者,不再孤立(2:10)。

 

 

   三、(32分30秒~47分)
   无记名投票结果的公布,引发连锁反应:3号误认为支持无罪投票为5号所为,与5号产生矛盾,直到9号做出承认;3号指责8号,10号迁怒9号,7号作为球迷的不耐烦(表现为离席去洗手间)。会议终止,进入休息阶段(34分30秒)。
   会议重新开始,争论转移到本案的两条证据:
   A、3号提出第一个关键证人和证词:案发现场楼下的瘸腿老头听到少年说“我要杀了你!”随后听到扑倒在地的声音(认为是少年父亲的尸体摔倒在地);
   B、其他陪审员提出第二个关键证人和证词:住在对面的女证人说,当时正有一辆六节的电车,她通过最后两节车厢的窗口,亲眼看见男孩将刀举过头狠狠往其父亲胸口刺下。
      8号受到证人证词B的启发,提出推断:既然当时正有一辆六节车厢的电车经过,在电车轰鸣噪音的掩盖下,瘸腿老头不可能听清少年的话。
   3号再次因8号的推断引发怒气,认为这个推断等于证明瘸腿老头是在编造谎言,而作为证人在法庭上发言必须准确且为自己言行负责,是不可能制造伪证的。
   9号对8号表示赞同,并发表自己在法庭上对证人证词A的观察:瘸腿老头一生碌碌无为,孤苦无助,内心非常渴望得到外界的关注,他把自己作为证人出庭视为争取眼球的机会,为此不惜夸大言辞,将原本不确定的猜测讲述成事实(45分20秒)。
   在8号的推断和9号阐述的观察内容影响下,5号转为同意无罪观点(3:9)。

 

 

   四、(47分~63分)
   心不在焉,早想去看球赛的7号对8号进行嘲讽,认为后者多管闲事。
   一直没有发言,但却在认真做笔记的11号提出自己的一个质疑:案发事件为午夜十二点,且目击证人B当场发出惊叫并报警,涉嫌行凶的少年对此应有所察觉,而他还是在凌晨三点又回到现场,被已经守候在现场的警察抓住。如果他是凶手,为何会在案发三小时后回到现场,自投罗网?
   10号粗鲁地打断11号的发言,并提醒11号:证人A也在事发现场目击到行凶少年。
   1号主持提议再次进行第三次表决,11号也转为同意无罪观点(4:8)(52分钟)。
   心有不甘的7号对证人证词A进行补充:瘸腿老头听到楼上的响动,出于好奇想瞧个究竟,他用了15秒钟从床上走到门口,打开门,正好看见少年从楼道里跑过去。
   8号提出,对瘸腿老头是否可以在15秒钟内完成这一系列动作进行现场测算。而3号认为此举没有意义,在气恼下声称瘸腿老头在法庭上说15秒钟未必是准确的,他的话未必都可信。这与他之前对老头不能做伪证的言论出现对立,陷入一个前后矛盾的逻辑尴尬。
   经过8号的现场测算,完成这一动作过程所需时间为41秒,与证人证词B的15秒有明显差别(58分钟)。
   3号讽刺8号的测算已经不是推断,而是在编造谎言,有让行凶少年逃脱法律制裁的险恶用心;同时声称他认定少年就是凶手,恨不得自己亲手行刑。8号针锋相对地给予还击,称3号为变态虐待狂。两人言语不和,差点动手(59分)。
   3号因情绪一时冲动的失态,让他陷入更大被动的和孤立。现场陷入最尴尬的气氛中。
   4号告诉5号,他从不出汗(言下之意他是一个心机缜密、头脑冷静,不会冲动,非常相信自己理性判断的人)。鉴于某些人表现出来的不冷静和社会偏见,11号号召大家重视此案,身为陪审员就肩负重大责任,应持公允客观态度,而不应夹杂私人情绪和个人恩怨(点名的批评10号,不点名的批评已经处在羞愤状态下的3号和心不在焉的7号)。
   6号提出再次进行第四次表决,2号和6号在这次表决中,同时转为支持无罪(6:6)。

 

 

   五、(63~77分)
   支持有罪和支持无罪的各占半边,处于平手。此时,憋闷许久的大雨终于瓢泼而降,还伴随着滚滚的雷声,一直被认为坏掉的风扇也可以工作了,会议再次进入休息时段(环境变化要对观众灌输的镜头潜意识为:下雨是闷热的终结,而风扇的转动代表着,原本凝固压抑的空气开始加速流动)。
   1号和8号一起关窗户,两个人站在窗边窃窃私语,前者向后者介绍他高中足球队教练的职业和他以前指挥的一场印象最深刻的比赛。1号的谈话内容看似与本案无关,但他将自己过去经历向8号的诉说,代表着他愿意向8号敞开心扉,对8号某种执着和慎思言行的佩服,说明8号的人格魅力已经突显出来并感染了其他人,但此时的1号依然坚持有罪,依然与8号的观点相左,因此他用这种方式向8号致意(65分)。
   对于12位陪审员来说,之前绝大部分争执都是在不了解对方的前提下,进行的试探性行为。经过之前在烦躁中进行的若干冲突或争执,此时,所有角色的人物性格和情绪波动已经完全交待清晰,每位陪审员都对别人建立了印象档案——区别是出发点的差异——有人是出于秉公的立场、有人是出于情绪化的判断、有人是出于社会地位的偏见,有人是出于自信,还有人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和对案件、生命的认真负责。
   不同的出发点,决定了各自在这个空间中独有的处境或立场。
   接下来的争执,将会是愈加理性的、充满严谨逻辑推理的。依然被情绪支配或坚持偏见者,将被逐一出局、孤立。
   8号和4号就涉嫌行凶少年供词中曾去看电影,却无法说明电影内容这一点进行争论。8号认为在受到显著精神压力下,少年没有回忆出电影的情节内容是正常现场,并就此对4号进行现场测试,后者的表现并步入少年,并开始流汗(71分钟)。
   身材矮小的2号就弹簧刀和被害人伤口的不一致提出质疑,3号和8号进行现场还原演示,从小在贫民区长大的5号对用刀的手势进行更正。
   这个推断让12号改变了立场,转为支持无罪(7:5),戏剧性的大逆转出现了。看到支持无罪方开始拥有人数和声势上的优势,7号也转变立场,但是他的目的是急于结束这场争执,好去看球赛,他在这场争执中是唯一一个完全没有态度,始终扮演旁观者的陪审员。7号的墙头草风格与冷血态度,遭到两派的一致厌恶。
   在随后的第五次表决中,一直作为主持的1号也转为支持无罪(9:3)。

 

 

   六、(77~88分)
   第五次表决引发了10号的不满,他发表的一番带有社会偏见性的攻击言论,使自己被所有人孤立。8号用一句轻描淡写的话,即是为10号,也是为之前他们的争论作出了最恰当的评述——偏见决定了立场,偏见遮盖了真相。陪审员必须有秉公的精神和不为情绪所左右的心态,“这才是美国司法制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That's something that's very valuable in our system)”。
   一直相信自己有冷静头脑和合理推断的4号提出他认为可靠性最大的证人证词B,即住在对面楼上的女证人半夜睡觉中醒过来,她从床上站起来,正好透过电车的最后两节车厢,亲眼目击到少年对其父亲行凶。这个证据看起来强大且充分,导致12号又转为倾向有罪(8:4)。
   就在这时,4号摘下眼镜去按摩鼻梁以缓解疲劳。注意到这个动作的9号提醒所有人都忽略的一个细节:那个女证人的鼻梁子和4号一样,都有长期戴眼睛造成的压痕,而在出庭过程中,出于对自己外表形象的过分在意,她没有戴眼镜。患有近视眼的女证人不可能在晚上清清楚楚看到60英尺外的案发现场,她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影子。凭此就断定少年是凶手,是经不住推敲的。
   4号和10号由此改变了立场,支持无罪(11:1)。

 

 

   七、
   最后一个坚持有罪的3号试图进行抵抗,但他的头脑完全被情绪化的波动所控制。最终,他掏出钱包里与儿子合影的照片,摔在桌子上,同时也揭示这个始终处在愤怒状态的中年人对本案少年如此怨恨的谜底:这是一个过分自尊的中年人,但他的家庭关系却非常糟糕,而且还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他曾经和儿子发生争吵,并导致儿子离家出走,于是恨屋及乌,把对自己儿子的不满情绪转移到本案被告身上,将这个和儿子年纪相仿的少年当成宣泄的对象。
   控制他头脑的,就是这种过分的自尊和来自父子关系的偏见。
   心理防线全盘失控的3号把相片扯得粉碎,然后意识到自己已经完全失态。之前他一直努力表现出自己的人生成就和自信,现在却把已属个人隐私的情感暴露在其他11位陪审员面前。至此,就再也没有继续抵抗下去(也是折磨自己)的必要了,痛苦地承认“not guilty”。
   没有人对他做出任何褒贬评价,达成一致观点,就已然该结束了。
   12名陪审员走出法院,沉闷的空气和交加的雷雨都成为过去,外面已然雨过天晴,空气清冽。9号与8号握手道别,询问互相的称呼——原来之前他们并不认识,甚至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
   全剧终

 

   本片有一些轻微的说教色彩,但更多的是凸显美国式的独立人格、民主平等意识、逻辑推理和司法上的“合理质疑”,是美国社会价值观念的体现;也是美国电影史上,黑白有声电影晚期的经典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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