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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祭不宜只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
杨于泽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25日下午审议了2个决定草案,一个拟确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一个拟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设立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纪念大屠杀死难者,本是国际通行作法,我们的行动算是补课。
虽然是“补课”,也不减其多方面价值,而且非常必要。我们经常说“以史为鉴”,又说“忘记过去等于背叛”,都是讲直面历史对于人类的好处。历史激发我们反思,使人们从中获得某些启迪,少走弯路少犯错误。这也是世界各国早就设立反法西斯战争胜利纪念日、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原因所在。
中国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参与国,有些重要日子就在那里,所以不是没有纪念日,而是因为我们出于外交上的种种顾虑,没有以国家立法的形式把那些纪念日明定下来,并以国家名义大张旗鼓举办纪念活动。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江苏暨南京市开始在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现在拟将这一天“升格”为国家公祭日,意义非同小可。
国家公祭南京大屠杀死者难者,可以将日军暴行昭告于天下,但日军侵华战争期间屠杀中国平民无数,现在如果单单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很可能在国际社会产生严重误导。纳粹德国很早就制定了消灭犹太人、吉卜赛人、斯拉夫人等所谓“劣等民族”的计划,但在西欧,纳粹只来得及屠杀犹太人,而对于西欧平民,相较于日军之于中国平民,纳粹还算是相当“文明”了。如果我们只公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西方民众会按照自己的历史知识与经验,误以为日军只在南京“表现失常”,此外便是遵守国际法的“文明之师”。
其实日军在中国大屠杀暴行不计其数,南京大屠杀只是当年发生在很多西方人士眼皮底下,因而受到国际社会较大关注而已。随着侵华战争的进展,日军屠城由北而南越来越成为家常便饭,在农村地区则执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对中国平民的大屠杀完全是遍地开花。对于此种情况,如果我们不向国际社会充分说明,西方人根本就不会知道,囿于历史经验他们也想像不出来。
关于中国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的平民伤亡数字,目前存在不同统计口径和不同结论,但最保守统计平民死难也有千万之众。如果我们只是公祭其中的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这在逻辑上说不过去,人们在情感上也很难接受。2005年联大决定设立大屠杀纪念日的时候,并没有选择某个“典型”的大屠杀事件给予单独纪念,而是显示出普适开放性。我们的国家公祭,理应面向日本侵华历次大屠杀的所有中国死难者。
只设一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显示我们宅心仁厚,不想让日本人民背上过份沉重的历史包袱。但日本侵华的历史摆在那儿,日军暴行无法改变,那不是中国人的错。过去我们刻意掩饰历史的创伤,以为可以换来和平友好,结果却是日本右翼梦想重演历史的旧戏码。这种经验教训告诉我们,中日两国人民只有直面日军侵华大屠杀的历史,通过富有诚意的互动、沟通与反思,从理智与情感两个层面录求和解与和平友好的同识,才能找到面向未来的正确路径。这也是中国对外的一个国家战略问题,我们不能把它降格为某种外交策略或技战术。
长期以来,日本右翼通过否定南京大屠杀,使中国人忙于论证南京大屠杀的真实性,从而对日军在华普遍的大屠杀“忽略不计”、忙不过来,实际上我们是被日本牵着鼻子走。现在日本右翼跳得老高,正好给了我们一个调整“对日思维”的机会。全世界都在纪念大屠杀死难者,我们不仅要公祭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而且应当公祭日本侵华战争期间所有的遇难同胞,而可以把南京作为公祭主场。让所有被日军屠杀的同胞瞑目九泉之下,让国际社会看到历史的真相,大家一起来促日反省。
杨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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