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补上反性侵幼童的三大短板
(2013-05-15 14:19:59)尽快补上反性侵幼童的三大短板
杨于泽
近日,海南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与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冯某松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事件真相扑朔迷离,当地警方对案情的解释自相矛盾。他们时而宣称孩子处女膜破裂,时而声称处女膜完好;时而断言孩子未遭性侵,时而又以猥亵罪嫌求捕二嫌犯,令公众莫衷一是。
就在这当儿,合肥媒体昨日又报道:网友“自然狂想曲”休假返回安徽潜山县余井镇老家,在与孩子们互动游戏中提醒孩子们有秘密要告诉妈妈,不替坏人保守秘密,没想到了解到了一个令人发指的罪行:一名小学校长在12年时间里先后对9名女童实施性侵。
这样的新闻,现在在国内隔三岔五,性侵幼女者,有官员、小学校长、小学教师、邻家大爷等。小学校长、教师性侵女生,少则数人,多则二三十人。有人会说,以中国之大,出几个衣冠禽兽,不足为奇,也不算太多。
但中国有自己的特色,每有类似事件曝光,当地官方总是遮遮掩掩,警方力求开脱,至少是想方设法罪减一等。强奸可能变成猥亵,奸淫幼女可能变成嫖娼。万宁市的丑闻,所谓“有关部门”无非是当地警方、教育局、房管局等,奇怪的是,万宁市委宣传部俨然接管了对外新闻发布口径,当地高层对真相揭示的某种干预已跃然新闻发布的程序控制中。
我们社会某些部分对性侵幼女的麻木,也可见一斑,而社会耻感丧失,相应的伦理底线几乎可以说是聊胜于无。官方开脱不是以为可耻,而是以政治考量否定道德耻感。这也表现为官方主持私了模式的流行。2005年,四川绵阳一小学的2名教师性侵犯未满14周岁的小学女生多达43人,而校长以保学校“先进称号”为由主持双方私了。有的地方主持私了成功后,还保留施害教师的“教籍”,让他们到其他学校任教。
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作为国民教育内容的性安全教育完全被漠视,孩子本身对此毫无概念,有时候自然就丧失了尽有的警惕。女生跟着校长、“干爹”开房,就有了可能。这种教育培养出来的父母,也对孩子的性隐私、性安全缺乏概念。在潜山县小学校长性侵女童案中,有女童受到侵犯后把事实委婉地告诉妈妈,而妈妈竟然痛斥女儿有病。
由此观之,我国在反性侵幼童方面存在三大短板:法律与制度的短板,伦理的短板和教育的短板。现在,该认真考虑补上这些短板了。
首先,必须重建社会耻感,抬高社会伦理底线。不要把性侵女童当成一件小事,当成可以私了的事,当成可以用钱买断的事。遮遮掩掩也不是真正的耻感,真正的耻感,是对此类行为零容忍,并高度重视阻止此类事件发生的必要机制。作为前提,要毫不留情地揭露一切此类恶行。
其次,是完善预防与惩治的法律与制度。现在规制性侵幼童的法律,只有强奸幼女与猥亵两个罪名,应考虑把猥亵扩展为性侵犯,在保护女童时加重处罚。废除“嫖宿幼女罪”,因为“幼女卖淫”的本质是被迫接受性侵,“嫖宿幼女罪”歪曲了幼女受害的事实与犯罪行为的性质。不仅要保护幼女,而且要保护幼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权作出严格界定,禁止成年人在未得到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认“干女儿”。
第三是加强学校、家庭与社会的性教育,把性安全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教育内容。现在的教育没有正视人性的阴暗面,忽视了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并造就了漠视安全教育的父母。而一些人对孩子稍加威胁利诱,即可恣意妄为。应该有系统化的公民教育课,将性安全教育纳入其中,并从学校普及到家庭与社会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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