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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牛钉子户”应该坚守到何时?

(2012-10-09 22: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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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最牛钉子户”应该坚守到何时?
杨于泽

 

  国庆假期, 广州黄埔区大沙东路与石化路交汇路口的“小草”,终于被业主低调地自拆了。“喜讯”传来,很多市民感到“可喜可贺”、“大快人心”,因为以后这里不会再塞车了。
  由此,我们马上意识到舆论与当地居民在认知上的差异。想当初,全国舆论对“小草”给予强烈同情。《中国青年报》先后两度发表评论,替业主的财产权利撑腰,为“最牛钉子户”的坚守叫好。但“最牛钉子户”的存在影响了地铁出口建设,造成路口交通堵塞。一旦“拔钉”成功,人们自然有怨气得纾的畅快之感。这恰恰说明,“钉子户”的坚守与拆除并非一道简单的是非判断题。
  征地拆迁中的“钉子户”,中国有,外国有,事实上中国钉子户正是“西风东渐”而来。维护个体财产权利,现在已是中外共识。但一旦涉及公共利益,情况变得有些微妙,比如日本东京建设成田机场,也住着7家“钉子户”,不搬是“钉子户”的权利,但还是有过半受调查日人认为,在公众利益面前个人作出一定牺牲是应该的。
  不过,也未必适宜把日式“主流观念”移植到中国,简单地要求中国的“钉子户”为公众利益作出牺牲。在日本,人们希望个人为公众利益牺牲,但对私人财产权利的法律保护已经很完善。机场是公共设施,这没有成为日本政府强征的理由;2002年日本举办世界杯,也没有成为政府强拆的借口。而在国内,政府强征强拆的悲剧在不断地发生,私人财产权利远未得到保靠保障。
  既然权力已经足够强势,如果再鼓吹一种个人为公共利益牺牲的观念,必定是“损私肥公”的局面。公民权利意识在觉醒,“损私肥公”是逆潮流而动。为“最牛钉子户”的坚守叫好,不过是抵御权力对权利的过份侵夺。
  但历史与现实充满辩证法,真理向前一步,未必还是真理。北京林萃路上曾有一家“最牛钉子户”,他要求政府按新房价进行补偿,而政府拒绝了,结果他坚守4年。而广州“小草”不同,他要求全部住房面积按商铺计算价格,这就是一种“狮子大开口”。
  甚至漫天要价也未必不对,毕竟一个叫价,一个应价,觉得不公平大可以不成交。问题是,“小草”拿定主意不想成交吗?东京成田机场上的7家“钉子户”,真的是由衷不想成交。而在我们这里,“钉子户”本意不是坚守土地,而是要卖一个好价钱。
  这种“钉子户”再牛,也要拿捏火候,在一个可预期的高价位成交。一味地坚守,就跟股票价格一样,高位可能稍纵即逝。“小草”的邻居都跟政府成交了,路修起来了,“小草”孤立在路中央,其与政府讨价还价的筹码并没有随着时间而增加,而是减少了。坚守是“钉子户”的权利,但坚守也存在市场风险,这是“钉子户”不能不予考虑的。
  问题还在于,当我们主张个人权利的时候,个人与集体、私权与公益是否可以存在一个平衡点?至少从“小草”与东京成田机场7家“钉子户”身上,我们看到了中外文化的某种差异,从而看到了我们的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对接的可能。关键是拿捏好其间可能的那个平衡点,考虑到市场风险,每个人都不可以太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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