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城“最美司机”的社会责任视角
(2012-06-06 14:25:16)
标签:
公民责任仰视核心价值责任社会杂谈 |
杭城“最美司机”的社会责任视角
杨于泽
杭州“最美司机”吴斌的事故近日感动了一座城市,也感动着中国。有关方面把“最美司机”定位为“平民英雄”,认为吴斌忍痛停车之举是一种“美德”。但从作为人的“责任”的视角看“最美司机”,对于提升我们社会的公民道德水平可能更有意义。
对“最美司机”进行精准解读,发掘其精神价值,是我们告慰吴斌的最好方式。英雄不管平民不平民,难免是社会的少数;而忍痛停车一旦被视为“美德”,不管社会如何大力提倡,它也很难成为一种普遍的职业操守。则所谓被感动,未必是前仆后继,而是意味着,很多人仰视着英雄,等待着英雄降临并出手拯救。
但社会褒扬“最美司机”的目的,是要大家向他看齐。要向“最美司机”看齐,就不应该去仰视他,把他当成英雄,而是要平视他:他能做到,我也能做到;如果换了我,我将做得跟他一样好。吴斌的所作所为,只是履行了一个人对自己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这种责任体现在司机这种职业角色上,就是做好份内事,所谓“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是也。
但在被“最美司机”感动的人中,颇有人坚信一般人做不到吴斌那样。在微博交流中,有网友质问我:“是你你会做吗?你能忍痛还刹车吗?自己做不到别吹牛逼。”吴斌并非超人,他能做到,则我们有什么理由做不到?
如果我们把吴斌之举视为履行基本的社会责任,可能的确有些人自己觉得做不到,他们把原因推给“大家都不负责任”:医院对患者不负责,食品生产者对消费者不负责,学校对学生不负责,更严重的是公务人员对人民群众不负责。责任意识被现实消解了,人们忘记了自己作为社会中人、作为一个国家公民所肩负的责任。
但责任是如此基本的东西,我们可以漠视它,而它仍然存在于社会生活的逻辑起点处。我们经常谈论“核心价值”,比如自由、平等,这些概念的内核中有两个更基本的概念:权利与义务(责任)。自由、平等是权利,但它们是公民的权利,而任何公民不仅享有权利,而且必须承担责任与义务。权利与责任互为因果,人不承担责任,也就没有可以享受的权利。
在很多国家,公民责任被视为一个核心价值观,成为教育的老生常谈。比如美国义务教育有《公民读本》必修课,公民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好公民”。所谓“好公民”,就是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就义务方面而言,可以被描述为“尊重、责任心、可靠、关心、公平、正义”等核心价值观。
在中国社会提倡“责任”,似有“说大话”之嫌,因为我们的困境是社会责任链断裂了。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说到社会上不负责任的风气,我们不能不说,可以追溯到权力责任链的断裂。要强化人们的责任心,可以从建设责任政治、责任政府着手,以责任政治、责任政府带动“责任社会”建设。美国的“好公民”是以制度、法律、伦理来规范甚至强制的。要把中国建成一个“责任社会”,就不能停留在以先进典型感动公众上,必须把制度建设提上议事日程。
但另一方面,作为社会一分子,没有任何人能以公务人员不负责任来逃避自己对社会应尽的责任。人对社会的责任,与社会一起诞生,有些责任比如人对自己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对邻里的责任、对顾客的责任,属于民事范畴,与政府无关。履行类似基本责任,我们没有任何逃避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