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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会无人报名岂能怪罪消费者

(2011-06-09 19:35:02)
标签:

听证会

无人报名

民主素质

公信力

杂谈

听证会无人报名岂能怪罪消费者
杨于泽

 

  据《羊城晚报》报道,东莞市物价局近日发布公告征集水价听证会参加人,然而截至截止日期6月7日,未收到任何市民报名。有市民表示,不愿参加走过场听证会。东莞市消委会秘书长邓国平却认为,水价上涨是市民必须面对的问题,无人报名参加只说明消费者非常不成熟,民主素质有待提高。
  据说东莞市以前也搞过水价听证会,一直是有人报名参加的,结果在形式上就搞成了听证。现在,没人愿意参加听证,报名截止日期可能推后,这已经构成消费者对政府听证程序的“杯葛”。暂时走不完听证程序,意味着水价暂时涨不了。先不管谁对谁错,有关部门都应反求诸己,反省自己有没有地方做得不好不对。
  消委会秘书长本来是消费者权利的一个代表,不去要求有关部门反躬自省,却来指责消费者“非常不成熟,民主素质有待提高”,真是咄咄怪事!消委会挂靠在政府工商部门,结果很多消委会工作人员自视为官员,是政府的人,所以一向屁股坐歪,一俟消费者与商家、政府发生分歧,他们就会指责消费者不成熟、素质不高。  
  近两年来,价格听证会成了涨价听证会,这是不争的事实。现在物价飞涨,涨价可能有着某种必然性与合理性。但听证是一个民主决策程序,其目的就是要听取消费者的意见,让相关企业与消费者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只要企业用事实说话,消费者就有可能被说服。如果在听证会中布置代言人,制造伪民意,就不仅不合法,而且有违人情。
  事实上,很多价格听证会受到操纵,表现在听证代表缺乏代表性、“民意”与企业的涨价共识过于完美。正如一位东莞市民说的,现行的听证会本来就只是哄老百姓的摆设,出席者大多为内定的“自己人”,而且座位都在前面,而“反对派”人数极少,且座位全定在最末尾。听证会有可能形成共识,但共识千万别过于完美,一完美,难免启人疑窦。
  从政府设置听证程序的本意讲,听证会是要在企业和消费者之间建立协商平台,而协商的前提是信息公开。要实现消费者意见的理性表达,企业必须诚实地让代表知道其经营成本是多少,成本的构成因素是什么、具体情况如何。没有这些数据,消费者就无法判断企业提出的涨价要求是否合理。但现在很多企业不公开成本信息,显然并不想获得消费者对定价的理解,而是走伪民意的捷径。但信息不公开,居然还能代表一致赞同涨价,这本身就令人疑窦丛生。
  消费者由不信任听证会发展到拒绝参加听证,不是他们素质不高,而恰恰是一种理性选择的结果。既然听证是法定程序,如果消费者拒绝参加,适足以阻止政府批准企业的涨价提议,至少可以使之在时间上延后。物价部门可以改以消费者组织等推荐的方式产生听证代表,但如果没有消费者的主动参与,消费者组织推荐代表的代表性必然又会引发公众的猜疑。听证会和政府的公信力,处于公众怀疑的恶性循环中,必须一点点流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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