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管理扁平化有利于提高城市治安效率
(2010-11-08 15: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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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安管理公安分局警力区政府杂谈 |
公安管理扁平化有利于提高城市治安效率
杨于泽
11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告别沿用60多年的公安管理模式,将124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指挥层级由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变为“市公安局-派出所”,基层一线警力比例提高到全市警力的66%。
公安管理模式的这种变化,实质上是公共管理的“扁平化”,减少了管理层级。说它取消了公安分局可以,说它提升了派出所的层级未尝不行,总之是少了一个层级。市局的权力与指挥意图直达基层,毋需经过公安分局“中继”,减少了在途耗损。这样做的好处,就是提高了公安管理的效率,这从警力向基层一线下沉即可看出。
已经沿用60余年的城市公安管理模式,是适应老的市与区两级政府权力架构的。我国地级以上城市设置市、区两级政府,区政府一直是市政府的“具体而微”,市政府管什么事区里也管什么事,市与区的权力与职责缺乏明确分工。公安局本来是垂直管理的,但公安公局明显对应于区政府权力,区政府有权指挥公安分局,形成城市公安的“双头”管理。这样做也未偿不可,其代价是增加了管理成本,大量人力财物耗在了机关、管理环节,大大降低了效率。
管理扁平化,减少管理层级,是一项世界性趋势。管理需要掌握足够的信息,命令、指令需要向下传达,过去这些都有赖于人,而每个人能够控制的下属人数是有限的,这就使得管理形成金字塔结构。随着信息与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每个人搜集信息、指挥下属的能力增强了,很多中间环节成为多余,原来金字塔顶端的人可以直接指挥底层的人,这就是管理扁平化。扁平化不仅适用于公司治理,也适用于政府管理。
公安管理扁平化,给人们的直观感受就是减少了中间环节,减少了机关冗员。公安部门挂在口头上的一句话就是,“警力不足”或者“警力严重不足”,这从各地大量招募和使用“协警”、治安联防员即可看出。现在即使不裁撤冗员,原来呆在机关里的人员也可以充实到基层一线去,大量经费、装备可以配置到基层一线,一线处警能力自然大大提高。
城市治安是一项具有整体、突发等特点的公共事务,应由市级统筹、直接指挥,而不适合让各个城区分而治之。从世界公共管理的大势来看,城市治安管理应当扁平化,由市政府“亲自抓”。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市级公安局可以全面掌握宏观与微观的治安信息,在全面范围内指挥、调度警力,直接处置任何治安案件。对城市警力实行扁平化管理,在技术条件上已经完全成熟。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全球化时代的到来,我国城市治安目前呈现两大趋势,一是突发事件增多,二是公安机关服务性增强,对应的要求就是指挥权向上集中与警力向一线下沉。在城市治安重心双向移动的现实之下,警力的三级管理模式已显臃肿,中间指挥层次已显多余。裁撤中间指挥层级是迟早的事,郑州市公安改为两级管理模式,只是先行一步。
城市的行政体制改革,可以从郑州市警务改革获得一个启示:市政府应与区政府进行权力与职责的划分,区政府应当行使“适宜”于自己的权力,而不是市政府的“具体而微”。城市大了,可以分区治理,但没有必要事事分而治之,更不能各自为政。有些事务就是得市政府“亲自抓”,如果区里再设机构养一帮人,就是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