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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可以死于市场竞争,但不应死于行政限制

(2017-08-08 20:52:11)
标签:

网约车

时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布已满一周年,出租车行业却愈益陷入司机流失、公司亏损的窘境。由全国近60家出租车企业和协会成立的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7月下旬致函国家发改委,呼吁优化完善出租汽车的结构性运价。“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是运价改革,不能片面理解为出租车涨价。”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秘书长葛磊告诉记者。巡游出租车行业目前的境况部分来自于网约车的竞争,而网约车实行的动态调价机制、员工薪酬模式等,又是巡游出租车运价改革的方向。(21世纪经济报道88日)

网约车:可以死于市场竞争,但不应死于行政限制

网约车自出现以来,让人们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在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打车难的问题,但网约车也对目前出租车业态表成了一定的冲击,由此,围绕着出租车份钱的去留和网约车的合法化争议一直都没有平息。在争议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来自市场化的两种表情,一种是出租公司的恐慌与无奈,另一种是网约车的顽强与自信,而这两种来自市场的无化妆表情,又构成了一种更大的市场表情,那就是广大消费者微笑的表情,因为消费者有了更多的选择,实现了可以用脚投票的权利。

网约车:可以死于市场竞争,但不应死于行政限制

网约车的出现给市场增添了很大的活力,如果说它是一条“鲶鱼”的话,那么它搅醒的正是传统出租市场的那种疲态,继而形成了经济学上的“鲶鱼效应”,这根本上是一种竞争力量撬动的结果。而对于传统出租车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打车难服务态度差等诸如此类的现象已越来越少;而对于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及行业部门都曾开出过不少药方,但对于人们的体验来说,依然是外甥打灯笼,新瓶装旧酒。

网约车:可以死于市场竞争,但不应死于行政限制

而另一方面,出租车高额份钱的事,各方说了多年也没能证实根本的合理性,但网约车出现之后,各地对份钱都有了松动,其中一些城市已取消了高额的份钱。而在这个从松动到取消的过程中,也没听到这些出租车公司对高额份钱的有力辩解,因为市场竞争本身就是最合理的注释,它不需要主观的过多解释,竞争压力本就是最合理的检测标准,它也不需要行政上的过多干预。减掉了份钱,既给出租司机减掉了包袱,也给传统市场活力打开了枷锁,而一些出租公司能承受这些,就说明它们的承载力已经因网约车的到来而得到了提高,这当然是全局性的利好。

然而客观地说,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是行政之手的结果,而是市场看不见的手正在发挥作用的结果。在传统出租车市场上,那些令人头疼不已并争论不休的一些问题,正在被网约车一点点化解,这就是市场之手永远妙于行政之手的魅力所在。对于网约车企业实施的补贴,是否构成不公平竞争,这不能简单地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而应当站在综合的立场上,而综合的立场就是消费者的立场,不管将来业态怎样变化,其朝向只有一个,那就是消费者期盼的那个方向,其衡量主体也应当是消费者本身,而不应当是其中的某一方,更不应当是某部门的行政立场。

网约车企业实施补贴,是一种市场化竞争行为,资本是逐利的,这没错,但也正是因为它的逐利性,才使它不会无底洞地补贴下去,因为到了一定的程度,它自然就会考量到自己的生存与平衡,这没有必要给予行政性的好言相劝;鱼在水里的感受冷暖自知,再好的渔夫也替代不了鱼的真切感受。再说,从市场竞争来说,也并不排斥补贴性的竞争,就像给家电补贴销售一样,它填补的是一种新型市场消费价值观的空缺,其根本指向就是要淘汰落后生产能,意在让新型生产力有广阔的发展空间。而网络约车企业实施的补贴,就是对消费者新型市场价值观的树立和鼓励。

但是,同样客观地说,并不是所有实施补贴的网络约车企业都能成为市场的生存者,它们之中有的可能会跑得很好,但也有可能被市场淘汰,但不管结果怎样,那都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能人为设计出的结局。而从消费者这个主体来说,对于实施补贴的网络约车企业,只能说一句话:可以死于市场竞争,但不能死于行政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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