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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赔钱违法成本 |
“要知道花钱买不来平安,妥协换不来和谐,‘赔钱’不是解决之道。”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山东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省委书记刘家义表示,司法机关要严厉依法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他要求,各级司法机关要负起责任,严厉依法打击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运用法治方式解决医患纠纷,切实维护好和谐医患关系。(齐鲁晚报5月11日)
在一些地方,医闹很猖獗,并且形成了一种见不得光的地下生意。无利不起早,医闹之所以成为了一个黑色的行当,就是因为,不闹就没理,不闹就没钱,一闹理就来,一闹钱就到,这基本上就是医闹们的现实逻辑。而在这种逻辑之下,医院则显得软弱无力,一是胆小怕事抹稀泥,二是不问青红皂白处理医生,三是赔钱消灾息事宁人,这基本上就是对待医闹的“三步曲”。
但现实情况是,花钱越多灾越多,稀泥越抹越不上墙,不问青红皂白处理医生反倒成了医闹剧的开幕式,医闹越闹越有劲,越闹越有理,而息事宁人反而成了软弱无力的姑息养奸,这次闹成了,挣到了钱,也正是下次开闹的新起点。一次接一次,价码越来越高,经验也越来越多,即使是个小字辈的医闹,经过几番这样的糊打糊收礼,也变成了医闹江湖的“老钱辈”。
但医闹们为何会如此猖獗?究其原因并不难。一是因为医闹们总会打着各式各样冠冕堂皇的幌子蛊惑群众,并拿出自制的视频或医检报告之类的所谓“证据”,当成争取同情的杀手锏,而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则信以为真,从而给予无底线的声援。而这样一来,本来心虚的医闹们反而有了十足的底气,而做为医院一方来说,则又一时无法拿出令人信服的第三方医检报告,从而稀里糊涂地被医闹们戳中了软肋。
二是因为医闹们的违法成本太低,一闹二闹加三闹,几个回合下来,即使没挣到大钱,他们也不会付出什么成本。因为从法律上讲,对医闹还没有严谨的界定,而做为医院一方来说,又没有将他们告上法庭的十足底气和过硬的证据,而即使到了法庭,因为没有严谨界定和过硬证据,一切的医闹行为,也可以解释为不疼不痒的“行为过激”,顶多也是拘个几天就完事。
因此,运用法治方式治理医闹,其实还缺少两个必要的前提,一个是要通过第三方医检机构做出令人信服的专业化医检报告,这会使一切依据产生法律效力,即使医闹们想闹,也闹不起来,因为他们也会预测到将要产生的法律结果,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也就没有了底气。而对于不明真相的群众来说,第三方医检机构给出的专业化医检报告,也会使医闹们原形毕露,从而不会给予医闹们稀里糊涂的声援。
二是要从法律层面制定出清晰界定医闹行为的条款,和相应惩罚的力度,并使之产生现实中的可操作性。这样到了法庭上,医闹们就会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到了那时,每处理一起医闹案件,就会成为对社会的一次普法教育,这会使医闹这个行当,因为法律的威慑力而不能成为一种生意。而法律上产生的这种预期,也会使医院一方清晰地看到责任的归属,从而也就不再害怕医闹们的无理取闹。
因此,对于山东书记说的“‘给医闹赔钱’,花钱买不来平安”,还要做出相应的分解与配套。一方面要让社会第三方医检机构,法制化地及时介入到纠纷中来,并以医检报告的形式公示于社会,让真相以最快的速度领跑于群众的情绪。另一方面,在法律层面还要加以针对性的完善,让相关界定性的法律条款清晰起来,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同时,更要依法将惩治力度提高一些,让医闹们付出应有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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