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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后一个月,她高考考出628分

(2017-09-02 22:43:23)
标签:

晨雾

高考

教育

附条件

不起诉

分类: 网络与媒体报道

【检察好故事】

附条件不起诉后一个月她高考考出628

 

晨雾 / 转帖

 

附条件不起诉后一个月,她高考考出628分

  “我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了,是本科,谢谢检察官挽救了我”近日,被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的少女李乐乐(化名)兴冲冲的给南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蔡民起打来电话。

 

  20169月份的一个周末,当时才17岁的少女李乐乐到南乐县一个门市买东西,趁老板不注意的时候,她顺手将吧台上的钱包和手机偷走,钱包内有现金2000余元,手机价值1000余元。老板报警后,公安机关通过查看门市监控很快将李乐乐抓获并刑事拘留,后改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南乐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蔡民起按照程序对李乐乐展开了社会调查。

 

  检察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李乐乐作案时不满18周岁,系在校高三学生,正在积极备战2017年高考,家长、邻居、老师、同学都反映李乐乐学习成绩优异,平时为人随和,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盗窃案发生的时机非常突然,如果对李乐乐判实刑,她将无法参加2017年高考。

 

  检察官蔡民起考虑到李乐乐是未成年人,是在校高三学生,且系初犯、偶犯,有悔罪表现,李乐乐的父母已经赔偿了被盗门市的损失,得到门市老板的谅解,社会危害不大。同时,李乐乐面临高考,为挽救一名未成年人,不使其一时失足而毁了其一生,从为国家挽救可用人才的角度出发,应该贯彻教育为主打击为辅政策,可以对李乐乐实施附条件不起诉。而且,附条件不起诉后,李乐乐的犯罪记录也会被封存,除司法机关办案查询外,并不接受社会查询,对李乐乐的入伍、就学、工作没有影响,可以最大限度的保护李乐乐,使其正常走入社会。

 

  蔡民起遂依法建议对李乐乐附条件不起诉,南乐县检察院检察长在听取他的汇报后,采纳了他的意见。南乐县检察院最后作出了对李乐乐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决定对其开展心理矫正,让其无心理阴影走入社会。

 

  56日上午,南乐县检察院对李乐乐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同时对其开展心理矫治教育,其监护人也陪同到场参加。

 

  当日,蔡民起检察官代表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向李乐乐及其监护人宣布了《南乐县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同时还特邀濮阳市元心青少年心理服务中心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心理咨询师任若男来到现场对李乐乐开展心理教育。任若男针对李乐乐的犯罪原因、动机、后果等方面,配合检察官的析法说理开展了心理辅导和矫治,帮助她从心理层面走出犯罪的阴影,踏上新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李乐乐当场表示,一定会按照检察官和心理咨询师教导的方法,重新认识和改造自己,不再踏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以本次宣布附条件不起诉为起点,树立信心,认真复习准备高考,在实现自己梦想的征程上继续远航。

 

  在检察官的努力下,在被宣布附条件不起诉一个月后,李乐乐顺利走向高考考场,并且不负众望,考出了628分的高分。如今,李乐乐已经收到了郑州某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新生活的大门也在为她敞开。

 

  河南省南乐县检察院 闫伟东

 

信息来源:2017-09-01 正义网 / 专题库 / 2017年 / 201706 / 检察好故事

http://www.jcrb.com/xztpd/2017/201706/ProcuratorialAwesomestories/HGS/201709/t20170901_1793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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