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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查卷需要“顶层设计”

(2016-01-05 15:51:14)
标签:

教育

高考

查卷

规定

顶层设计

分类: 网络与媒体报道

媒体评论:

高考查卷需要“顶层设计”

 

晨雾 / 转贴

 

南方网:

谢绝考生查卷的理由靠谱吗?

 

作者:邓海建

 

怕查卷的人多,怕查出错误“蛊惑”人心……这些理由,在法治年代,恐怕都不能用来对抗考生查卷的诉求。再说,查卷机制透明而高效,对阅评程序也是很好的制衡与监督。地方考试院能否行这个“方便”,教育监管部门是该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江苏泰兴第一中学考生小闻发现,历史成绩竟然是C等。平时历史模拟成绩一向得AA+的她,怀疑自己的考卷被评卷老师误判了,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自己的考试答卷。考试院答复称,学生不能查看答卷。最近,小闻一纸诉状将省教育厅告上了南京中院。(124日新华报业网)

 

  查分不查卷,这是不少地方高考的“老规矩”。规矩当然是人定的,订立的理由也怪吓人的:比如试卷是“国家机密”,比如奉教育部之命行事云云。这样一说,往往能唬住不少考生。因为对于权力与秘密,国民善良地秉持着某种天然的敬畏感。最后所谓的查分,要么就是考试院答复“无误”,要么就成了“歹戏拖棚”没有结果。

 

  最典型的例子,当数2008年高考。河北一考生成绩与估分相差近100分,申请查分结果被告知“没问题”。考生提出想亲眼看看自己的答卷,但遭到拒绝。该生选择了复读,第二年高考数学又跟估分差了50多分,考生和家长坚持要看到试卷,结果依然被拒。200912月,家长走上艰难而漫长的诉讼之路,最后得到的答复却是“考生答卷已按规定销毁”。为此,河北省21名省人大代表针对高考成绩复查政策存在弊端联名提出建立高考成绩复查救济制度的建议,而时至今日,高考成绩复查制度仍岿然如山,不思改革。

 

  高考级别的试卷能不能被查阅?这个问题,一刀切的答案恐怕未必令人服帖。道理很简单,考生的试卷,申请复查的,一般都是自己的答卷情况,不携带任何“泄密工具”,自己看看自己曾经答过的试卷,有什么“不可为之”的呢?再说,粗暴的“谢绝查卷”,是个明显带有偏向性的解释。道理大家都懂,因为要求查卷的,往往都是最有“误判”嫌疑的,一旦考生看到了“亲生”的试卷、进而找到评卷的差错,这恐怕就“捅了大篓子”。一则,它容易引发阅卷的公信质疑;二则,查卷可能要成为“停不下来”的事。这样一想,不如大门紧闭,人力物力省了,后顾之忧也没了。有数据说,只要5%的考生要求查卷,各个程序走下来,考试院估计就要褪几层皮了。但,能不能因“人手不足”之因,驳回考生对分数查核的权利与自由?

 

  有两点是肯定的:一是从概率上来说,在高考评分越来越“祛魅”的当下,各种“秒评”的传言也是甚嚣尘上。高考阅卷压力山大,评分人会否有眼花缭乱的时候?二是从各地的实践来看,也不是没有开门查卷的先例。比如今年6月,山西招生考试网消息称,“对高考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2015625日至2618时前,到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所在地的县(市、区)招办办理申请查卷手续。”实际上,即便科举年代,张榜后10天内,落榜考生也可以查卷。落卷上会有考官的阅卷批语,一看就明白为何未被录取,也算“死个明白”。

 

  怕查卷的人多,怕查出错误“蛊惑”人心……这些理由,在法治年代,恐怕都不能用来对抗考生查卷的诉求。再说,查卷机制透明而高效,对阅评程序也是很好的制衡与监督。地方考试院能否行这个“方便”,教育监管部门是该出来说句“公道话”了。

 

信息来源:2016-01-04 南方网

http://opinion.southcn.com/o/2016-01/04/content_140134248.htm

 

大河报:

新闻延伸

高考查卷需要“顶层设计”

要想使查卷成为考生应有的权利,还需要教育部作出更加详细和明确的统一规定。

 

    □王琦

 

    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江苏泰兴考生小闻发现历史成绩竟然是C等。平时历史模拟成绩一向得AA+的她,怀疑自己的考卷被误判,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自己的考试答卷。考试院答复称,学生不能查看答卷。最近,小闻一纸诉状将江苏省教育厅告上了南京中院。

 

    每年高考分数公布后,都会有不少考生因为对分数有异议而提出查分申请,按照惯例,查分可以,但查卷不行。问题是,既然看不到试卷,那么试卷上的分数注定只是考试院自说自话,因此,高考查分的象征意义远远大于其实际意义,无论考生心中有多少疑问,考试院的一句分数没问题,就足以盖棺论定。

 

    作为人生最重要的一次考试,高考的每一分都足以影响考生的命运,既然允许查分,为什么不开放试卷让考生一窥究竟呢?近年来,围绕高考改卷环节的质疑愈演愈烈,有人吐槽改卷老师用在每道题上的时间不超过几秒钟,有人质疑一些改卷者其实只是大学生,这些传闻不可避免使人对高考成绩的准确性产生怀疑,基于此,开放试卷其实是消除公众疑虑的最好途径。如果那些考生提出异议的试卷都经得起复查,关于高考试卷的各种猜测自然不攻自破。如果一味捂盖子,势必会给公众留下更多腹诽非议的口实。

 

    教育部在2015年高考教务工作文件中强调,考试信息未经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提供给个人和单位。这句话其实也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经过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试卷等考试信息是可以提供给考生个人的。事实也正是如此,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山西、河北等地教育部门都下发通知对查卷作出了规范,考生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并填写“考生查卷申请表”,就能够看到自己的试卷。

 

    相比之下,江苏省拒绝查卷显得格外刺眼。同样的规定,在不同地区却得到了不同的执行,由此看来,要想真正使查卷成为考生应有的权利,还需要教育部作出更加详细和明确的统一规定。让考生查卷,天塌不下来。

 

信息来源:2016-01-05 《大河报》

http://newpaper.dahe.cn/dhb/html/2016-01/05/content_1352059.htm?div=-1

 

晨雾点评:

 

关于高考查卷的纷争由来已久。过去给出的理由是:高考试卷是国家秘密。尚未开封的试题试卷是国家秘密好理解。但是已经考完试评完分的试卷还是国家秘密越来越难以自圆其说了。于是高考试卷是国家秘密的说法终于在2015年开始“松动”。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第四十一条,考试信息由教育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未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个人提供。这里虽然没有明确考生允许查卷,但是这毕竟使得以前的所谓“国家秘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这个条件就是“经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于是出现了新的问题:教育部并没有规定同意查卷的条件,而中国31个省市区都有教育行政部门,难免出现各省“各自为政”的现象。同在一个中国,2015年就出现了河北省允许查卷,江苏省不允许查卷的怪现象。这正常吗?

 

晨雾赞上述观点:要想真正使查卷成为考生应有的权利,还需要教育部作出更加详细和明确的统一规定。让考生查卷,天塌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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