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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大学招生首聘社会监督员

(2014-01-22 16:52:25)
标签:

北京晨报

普通群众

本科生

知名人士

职能部门

分类: 网络与媒体报道

人民大学招生首聘社会监督员

可随时抽查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情况 每期名额10人左右

 

晨雾 / 转贴

 

  晨报讯(记者 王璐)昨日,记者从中国人民大学获悉,人大将首次推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社会监督员任期2年,有权听取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情况汇报,随时抽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情况,并巡视学校特殊类型考试或网上录取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 2014216

 

  据了解,人大此次公开征选的社会监督员主要来源为基础教育、教育研究、新闻媒体、法律界、企业界等行业或领域,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普通群众。

 

  社会监督员由学校公开向社会征选,或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推荐产生。社会监督员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监察处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颁发聘书。正式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社会监督委员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受学校职能部门制约。社会监督员每期名额10人左右,聘期2年。聘期届满后,根据社会监督员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2013年年底,人民大学因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违纪被查一事被推至风口浪尖,也引起了全社会对高校招生工作的关注。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自主招生工作,人大也宣布2014年自主招生暂缓一年。

 

信息来源:2014-01-22《北京晨报》

http://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4-01/22/content_268530.htm

 

附: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征选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机制,保证本科生招生工作公正、公开、公平,回应社会公众对我校的关注与期待,我校决定推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热心关注高等教育事业和中国人民大学发展、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具有相当公信力的社会知名人士和关心本科生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普通群众,作为社会监督员。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选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参与监督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任期2年。

 

    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的任职条件与相关制度内容,敬请参见附件1

 

    有意报名者,可下载并填写附件2,并将其作为电邮附件发送至jianchachu@ruc.edu.cn,邮件标题为“社会监督员-本人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 2014216日。

 

     附件:

 1.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   
     2.
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2014-01-20 中国人民大学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网站

http://jwjcc.ruc.edu.cn/103871/84406.html

 

附件1: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建立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纽带,我校决定推行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制度。通过引入外部监督主体,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的社会知名人士、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普通群众作为社会监督员,收集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现和解决本科招生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点和风险点,监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进。

一、工作办法

(一)社会监督员主要来源为基础教育、教育研究、新闻媒体、法律界、企业界等行业或领域,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或其他普通群众。

(二)社会监督员应热心关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中国人民大学建设发展;熟悉学校管理运行机制和高校本科生招生政策;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善于听取群众意见。

(三)社会监督员由学校公开向社会征选,或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委员会推荐产生。

(四)社会监督员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学校监察处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颁发聘书。正式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组成社会监督委员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不受学校职能部门制约。

(五)社会监督员每期名额10人左右,聘期2年。聘期届满后,根据社会监督员工作表现和个人意愿,可以续聘。

二、社会监督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社会监督员的基本权利包括:

1、听取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情况汇报,随时抽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执行情况;

2、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求学校有关部门做出答复;

3、旁听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有关会议;

4、巡视我校特殊类型考试或网上录取现场。

(二)社会监督员的基本义务包括:

1、听取、收集并向学校转达社会各界对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及时了解教育部和我校本科生招生相关政策和规定;

3、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监督员工作会议;

4、撰写监督工作报告
     三、其他

学校招生就业处定期、主动向社会监督员报告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的主要政策、工作开展情况等。

对于社会监督员提出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监察处和招生就业处将积极配合社会监督员工作。

社会监督员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会,集中讨论和解决突出问题。

 

附件2:

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职务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报名原因(不超过800字)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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