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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高考改革应坚持“放权”原则

(2013-10-14 16: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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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图

很难

三中全会

比例

选择权

教育

分类: 网络与媒体报道

熊丙奇:高考改革应坚持“放权”原则

 

晨雾 / 转贴

 

    摘要:据媒体报道, 1011,“教育与中国未来”30人论坛2013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论坛上,多名专家学者提及,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布。

 

    据媒体报道,1011,“教育与中国未来”30人论坛2013年会在中山大学开幕。论坛上,多名专家学者提及,全国高考改革方案制定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公布。

 

    对此,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国家层面的高考改革方案仍在研究制定过程中,专家组已经进行多轮讨论,但截至目前尚无具体方案出炉。续梅表示,国家层面政策出台后,有关省份会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高考改革细化方案。

 

    高考改革,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改革方案为何迟迟难以出台?有不少人认为,教育改革涉及面广,加之我国国情特殊,因此,对眼下被认为是“最不坏的制度”的高考政策进行改革必须慎之又慎。然而,造成高考改革踌躇不前的根本原因,则是有关教育行政部门不愿放权。

 

    其实,依据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制定具体的高考改革方案并不难。《纲要》指出,高考改革要打破一考定终身,推进考生招生分离,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模式。按照这一思路,我国的高考改革,只需在目前已经实行的90所高校自主招生基础上更进一步即可。如果把高校自主招生统一调整到高考之后,将高考的功能从目前的选拔变为评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每所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提出高考成绩要求,达到要求的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评价、录取,这就实现了学校的完全自主招生,并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

 

    这样的高考改革方案,与《纲要》的精神完全吻合:以统一测试保障基本的公平,以学生和学校的双向选择,落实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学生的选择权,并通过学生对学校的选择,促使学校真正重视学生的权益,改变学校办学“朝南坐”、教育腐败屡禁不止的问题。

 

    由于高考改革是全国范围内的事,应该在国家层面出台整体方案,而不能国家给原则,地方再出各自的方案。笔者认为,高考改革可按高校开办者的性质分三个层次进行。

 

    首先,全国重点大学,由于是国家举办,因此应该实行基于全国统一测试下的完全化自主招生。各地考生可以不分户籍自由报考,并以统一测试成绩申请高校。高校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中学学业成绩、大学面试考察和地区教育因素等综合评价录取学生。如果实行这样的方案,眼下令人纠结的异地高考问题也就不攻自破。

 

    其次,各省开办的大学,可以由开办者确定招生战略,把更多的招生名额分配给本省。目前可实行基于省立院校统一测试的集中录取,在全国重点大学试点成熟后,推行各地省立高校的自主招生。

 

    再次,高职高专院校,我国高考录取率已达到80%左右,在每年的高考中,已有相当比例的高职高专院校招不满学生,在这种情况下,高职高专院校的招生大可不必要求考生参加高考,而实行申请入学,至于学校的办学管理,则实行宽进严出。

 

    有关专家称,我国高考改革方案,将把权力下放给高校,这是值得期待的。但愿高考改革方案能实行真正意义的放权,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放权。

 

(熊丙奇,教育学者,海外网专栏作者)

 

信息来源:2013-10-14 海外网 / 评论

http://opinion.haiwainet.cn/n/2013/1014/c232601-19795596.html

 

晨雾点评:

 

    请注意熊丙其教授描绘的高考改革蓝图: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指出,高考改革要打破一考定终身,推进考生招生分离,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的考试招生模式。按照这一思路,我国的高考改革,只需在目前已经实行的90所高校自主招生基础上更进一步即可。如果把高校自主招生统一调整到高考之后,将高考的功能从目前的选拔变为评价,在高考成绩公布后,每所自主招生高校自主提出高考成绩要求,达到要求的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学校,学校独立进行评价、录取,这就实现了学校的完全自主招生,并扩大了学生的选择权。

 

这实际上就是目前实行完全自主招生的港澳台高校在大陆的招生模式。实现这种模式最大的阻力来自公众。来自公众对高校公信力的疑虑。老百姓担心高校的权力腐败。这种担心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的。因为中国现阶段各个方面的权力寻租腐败现象能不让人担心吗?

 

但是我们想一想几所香港名校在大陆招生多年,为什么没有爆出权力腐败的丑闻?我觉得除了其高校本身的民主管理的监督机制的作用以外,考生用拥有选择高校的权利,考生可以同时拥有多所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所形成的双向选择机制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比如说,每年老牌的香港大学与后起新秀香港科技大学在大陆招生形成势均力敌的竞争机制,他们都想多吸引招录大陆的优秀考生。我们设想假如香港大学的招生人员营私舞弊招收了有家庭背景的低分考生,由于录取名单公开,就难免有一次会败露。一旦传出败露丑闻,其信誉必然受损,优秀学生在具有选择权力的情况下,就不愿意再选择香港大学。于是香港科技大学如果保持廉洁招生,必将受到追捧。这种现象的功效不是一天一日可以看出的,但是一种长期的品牌效应,是一种“自我清洁”的效应。美国的哈佛、斯坦福等顶级名校就是这样通过长期积累形成的信誉。如果像中国目前这样,永远是高校选学生,就永远不会形成“自我清洁”。

 

晨雾认为,给高校多大的自主权都没有关系。关键是设计合理有效、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这是高考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再想一想“北大中学校长实名推简制”在刚刚推出时,公众最担心的就是中学校长“腐败推荐”。但是已经实行了几年后虽然问题不少,但是唯独没有爆出推荐舞弊行为。为什么?就是其推荐过程完全体现了公开透明的有效监督机制。

 

失去有效监督的权利再小,哪怕就是一名小区保安的小权利,都可能出现腐败。有了有效监督的权利再大,哪怕是国家总统的巨大权利,也很难产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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