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黑龙江省并没有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2012-11-11 21:49:29)
标签:

黑龙江省

高考报名

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登记表

分类: 晨雾原创

黑龙江省并没有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晨雾 /

 

黑龙江省并没有公布异地高考方案

网络截图:所谓的“黑龙江省公布异地高考方案”并不是新闻了。

实际上是十几天前(10月29日)就公布的黑龙江省2013年的高考报名通知。
 

    大约是从昨天(20121110日)开始,中国平面媒体和网上媒体都在流传着一条消息:“黑龙江省公布异地高考方案”。同时公布了黑龙江省异地高考的门槛:具有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自昨天(20121110日)以来,晨雾也阅读并转载了诸多媒体的这条消息。但是根据这个线索,晨雾找遍了网络,也没有找到所谓的“黑龙江省异地高考方案”。而对于所有媒体自1110日开始转载的所谓“黑龙江省公布异地高考方案”的新闻,晨雾终于找到了最早的“源头”,那就是早在十几天以前的20121029日就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官方网站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高考报名通知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5日开始》。该通知在“报名条件”中率先明确规定了“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报名办法”中规定了“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仅此而已。此消息虽然1029日就已经公布,但是11天过去了都没有媒体进行报道。直到昨天(1110日)才开始有大量媒体好似发现了新大陆,以“黑龙江省公布异地高考方案”为标题对这条消息进行了大量报道。晨雾仔细阅读,所有的报道中涉及的信息基本上没有超出1029日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的2013年高考报名通知的内容。只是在今天(1111日)的黑龙江省《生活报》上的一篇文章《我省全国首推“异地高考”方案》进一步说明:“我省并没有对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参加社会保险年限做任何规定。”

 

    因此在晨雾看来,黑龙江省并没有公布异地高考方案。而是和往年一样公布了本省的2013年高考报名通知。这绝对不能算是黑龙江省的异地高考方案。充其量也只能算作黑龙江省发布的2013年高考报名通知中涉及到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报名门槛而已。

 

    那么什么才是异地高考方案呢?晨雾认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意见》中的要求,异地高考方案是“因地制宜制定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具体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市功能定位、产业结构布局和城市资源承载能力,根据进城务工人员在当地的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以及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具体条件,制定具体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随迁子女升学考试的方案原则上应于2012年年底前出台。”

 

    当然我们不排除黑龙江省已经制定好了异地高考方案但是尚未公布。而这次公布的2013年高考报名通知中率先在报名条件中明确了异地高考的门槛。另外也有这种可能,黑龙江省的外来务工者比较少,异地高考影响不大,异地高考的门槛也较低,无需特别对待。而且门槛一公布马上就付诸实施。

 

    本文想说明两点。第一是所谓的“黑龙江省公布异地高考方案”不是新闻,而是十几天之前的旧闻。第二是黑龙江省公布的并不是异地高考方案,而是2013年高考报名通知,其中的报名条件涉及到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报名的门槛。

  

    有一点可以肯定,黑龙江省是最早明确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3年就能在就读地参加高考的省份。同时也是最早明确异地高考低门槛的省份。

 

附: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20121029日发布: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5日开始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10013 次 时间:2012-10-29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省招委决定,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将于115日开始。所有参加我省2013年高考的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有关规定如下:

 

    报名时间为: 2012115日—1123日。

 

  报名条件为:户籍在我省的公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中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须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须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2012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报名办法为: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者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高考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应届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凭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和就读学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在居住地市(行署)招考办报名;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在居住地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完整准确,省招考办提醒考生注意:

 

    一要按时参加高考报名。凡要参加2013年高考的考生,特别是往届生及其他各种特殊类型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即2012115日至1123日期间,由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面报,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所有考生不得重复报名。

 

    二要审慎选择报考类别。凡要参加2013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或有关艺术院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凡要参加2013年高考体育类术科全省统考,或省内外体育院校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按体育类报名。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在参加高考报名后,方可参加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全省统考或有关艺术院校组织的校考。艺术类考生可在同类专业中兼报其他专业,但不可跨类兼报。各类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具体考试要求、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等将于近期陆续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三要认真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涂《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各项内容。“民族”成分一项须与考生的《户口簿》和二代身份证信息一致,否则须由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共同认定;“随时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一项,考生务必留存至20139月录取结束前,始终有人值守、随时可找到考生本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各一部,以便及时接收招考部门及有关高校的电话通知;“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一项,考生应写清记牢,以免录取后投递错误,耽误入学。

 

    四要考生本人签名确认。考生需仔细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因考生自己失误或由他人代签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五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及相关中学均应自觉遵纪守法,凡在学籍、户籍以及民族成分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惩。2013年高考报名期间,各级招考办将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并将继续采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全面落实“五严防”,即严防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高等学校在校生报考;严防民族成分作假;严防各类人员替考;严防“高考移民”。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21029

 

 

信息来源:2012-10-29 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

http://www.lzk.hl.cn/lzk/dispArticle.Asp?ID=3780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