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个高考点培训识别超隐作弊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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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综合报道:
106个高考点培训识别超隐作弊工具
晨雾 / 转贴
京华时报:
全市高考点全方位监测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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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格尺:可以滚动显示外界传递的信息,识别这种特殊格尺主要需观察尺子的厚度和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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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式信号发射器:将微型发射装置藏在眼镜腿中,这种眼镜与普通眼镜唯一的区别是眼镜腿比较厚,细看还能发现微型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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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香糖式骨感发射器:只有口香糖大小,可以放在口腔内,通过牙齿震动控制信号发射。这样的作弊工具只能通过信号监测探查。
信息来源:2012-05-24《京华时报》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2-05/24/content_792864.htm
北京日报:
今年高考严查高科技作弊工具
信息来源:2012-05-24《北京日报》
http://bjrb.bjd.com.cn/html/2012-05/24/content_89017.htm
北京青年报:
106个高考点培训识别超隐作弊工具
■纽扣式摄像头:枪手伪装成考生的样子,将和纽扣一般大小的摄像头缝在胸前,可以近距离拍摄试题,通过腰间携带的发射器将考题传给场外,再由专人做题通过发射器发出答案。
■短信笔接收器:和普通签字笔一般大小,内置液晶屏,可以通过转动笔头翻页,液晶屏一般隐藏在笔套里。
■LED橡皮:跟普通橡皮貌似一样,却可以在橡皮表面显示图像,打开橡皮封套就能看见线圈。
■鞋底接收器:可以接收外面发过来的答案信号。
■眼镜式信号发射器:将微型发射装置藏在眼镜腿中,这种眼镜与普通眼镜唯一的区别是眼镜腿比较厚,细看还能发现微型开关。
■透明眼镜盒、文具袋:一片小小的透明膜贴在眼镜盒或者文具袋内,就成为隐形显示器,考试期间可用于信息显示。
本报讯(记者王薇)5月22日,距离高考开考还有17天,本市对今年106个高考考点的学校负责人进行了集中培训。在培训中,除下发常规考点考组的培训内容外,还专门下发了升级版“防范现代通讯工具考试作弊培训光盘”。其中,详细列出了近几年频现的考试作弊工具,以方便监考老师进行识别。
■教育部考试中心精制
在这张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制作的升级版“防范现代通讯工具考试作弊培训光盘”中,分别从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的特点、考前教育与考场检查、考试作弊工具的识别与防范、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等4部分介绍了防范的知识。
■作弊工具隐身有术
如今的高科技作弊工具可谓无孔不入,纽扣式摄像头、笔形摄像头已经不是新鲜事物,最近兴起的LED系列作弊工具更善于伪装,它们变身为学生常用的文具形式出现在考场上,如格尺、橡皮、眼镜盒、文具袋甚至是矿泉水都可以被伪装成显示装置。
即便是传统的接收装置如隐形耳机,如今已经更新到了第三代,不仅体积小,而且还能自带开关,在15厘米范围内才能监测到电磁感应信号。还有一种作弊工具,看起来像一个普通的眼镜,但是,眼镜腿里全都是芯片和机关,它成为现代作弊工具中较常见的一种发射器。让记者惊讶的是,有的作弊工具竟然可以藏到鞋子的鞋垫下面,而逃避检查。
■培训识别作弊方法
这些考试作弊工具的一一展示,让监考老师们觉得不可思议。虽然作弊工具越来越先进,但还是能够找到它们的漏洞,防患于未然。在培训教材中,对这些伪装成各种形式的作弊工具都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解剖,并且详细介绍了如何识别和防范这些工具的方法。如作弊橡皮,它的重量比一般橡皮重,而且不能够弯曲;眼镜作弊工具的眼镜腿不仅厚,而且上下端都是平直的,这些特点只要监考人员了然于胸,都会被揭穿。记者发现,尽管这些工具都非常的隐蔽,但通过信号监测和监考老师的细心观察都可以被一一破解和发现。
马上就访
本市高考秩序
本报讯(记者 王薇) “近年来高考作弊技术确实越来越先进,越来越隐蔽,从最初的手机、耳机,到现在的眼镜、橡皮等,越来越不易发现。”一位从事多年高考监考的老师告诉记者,高考作弊案发生在外地的较多,北京高考考场高考秩序一向非常良好,近几年每年发现的作弊数量都在个位数,且多数考生是因为误将手机带入考场产生作弊嫌疑。
谈到高考的作弊问题,这位老师说,与其在高考中发现作弊行为后对学生进行严厉的处罚,不如在事前做好防范,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来得有效。北京这几年来,一直都在这方面做着改变。
他说,很多学校对于学生诚信的教育在学生入学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诚信考试光荣、违纪作弊可耻”的理念是缓缓深入人心的。再加上几年来考务防范手段的不断完善,防作弊屏蔽器的安装、考场内监控摄像头的安装、考生携带物品规定的变化等,都给想作弊的考生设置了重重的障碍,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考试的公平,让每一名努力学习的孩子都能够凭真本事考上好的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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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接发设备考试就被认定为作弊
今年1月,湖南省发生了2012年考研泄题事件。考试安全引起了社会上的热议。5月10日,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召开,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要以对广大考生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和秩序,全力做好国家教育考试特别是2012年高考工作。
今年5月14日,从2010年就开始进行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在教育部网站上公布了修订结果,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针对近年来出现的高科技作弊等新问题,对15条内容作出了30处修订,着重打击利用通讯工具作弊、有组织作弊,并加大了对严重考试作弊行为的惩戒力度。
■考试作弊可停考3年
新《办法》在第九条增加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一)组织团伙作弊的;(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这些规定加大了对考试作弊的惩处力度。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考试作弊只设置取消当次考试成绩的处理已不适应考试管理的需要。
新《办法》还增加一款:“国家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增加了对有关在职人员参与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的处理规定。
■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
新《办法》在第十九条增加一款:“考试工作人员通过视频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立即通知在现场的考试工作人员,并应当将视频录像作为证据保存。教育考试机构可以通过视频录像回放,对所涉及考生违规行为进行认定。”明确了视频录像在认定考试作弊中的证据作用,进一步细化了有关考试违规作弊的处理要求。近年来标准化考点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视频监控已成为加强考场管理的重要手段。但视频监控录像的证据效力在以前的“办法”中尚未明确。
同时,新《办法》规定,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也将被认定为作弊工具,而此前的规定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的”。
信息来源:2012-05-24《北京青年报》
http://bjyouth.ynet.com/3.1/1205/24/7120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