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于12月19日开幕。有媒体记者从会上获悉,明年,海淀区将在各中小学全面推行“家长是否规范停车与学生德育考核挂钩”措施,以解决学校违法停车问题。
家长交通违章,孩子道德失分,是典型的“父不教,子之过”,似乎有“连坐”之嫌。不过,这项规定估计在明年真的将落到实处,因为据有关部门表示,
“
从目前已实施的部分学校看,对于解决学校违法停车的问题还是效果明显。”但是,“管用”的办法就是好办法吗?在笔者看来,这明显是个馊主意。
何谓德育考核?是指对学生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等方面的考核,针对的是学生本身,有资格对学生进行考核的是学校以及老师。而家长停车是否违章,有资格进行管理、处罚的是交通管理部门。北京海淀区这一新规,显然是将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捆绑在一起,学校在对学生道德品质进行评价时,还得参考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这是对学校教书育人行为的粗暴干涉,更伤害了孩子的幼小心灵。
如果单纯从管理的角度、从这一行为取得的效果来看,有关管理部门这种“连坐”行之有效。但是,“管用”不等同于“合理”。一个人的错误行为,让另外一个人去承担后果、接受惩罚,显然有违基本的法治精神。用学生德育倒逼家长规范停车,是荒唐逻辑下的做法过于简单、作风粗糙的行为。
将“家长是否规范停车与学生德育考核挂钩”,本身就是“懒政”。究其家长不规范停车的原因,固然与一部分家长个人素质不高有关系,不过道路和交通法规,对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的行为已有明文规定,该罚款就罚款,该扣分就扣分。笔者想没有哪个司机会对违章处罚淡然处之、无动于衷。
如果通过正常的交通执法,不足以解决学校门口乱停车,影响周边交通的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就该反思是否执法力度太轻,处置方法不当,交通疏导工作没有做好;有关部门该考虑学校的特殊性,合理规划停车位;学校也应该通过家委会等对家长进行适当规劝等,而不是抓错药,开错方,将孩子作为制约家长行为的工具。
此外,学校周边乱停车与大部分学校缺乏校车有关,长久以来,在孩子上下学问题上有关部门不作为,将这一本该承担的义务丢给了家长,家长在繁重的工作之余不得不承担接送孩子上下学的担子,学校门口不拥堵反而是咄咄怪事。
解决学校门口乱停车,需要多管齐下,交通管理部门和学校是破解这一难题的主体。挟学生的德育去威胁家长,可能管好乱停车,却会伤及交通管理制度和德育考核体系,伤害学生的心灵。这种治标不治本,
“一举多败”的新规不要也罢。
《工人日报》(2011年12月23日 05版)■于忠宁
信息来源:2011-12-23《工人日报》
http://media.workercn.cn/grrb/2011_12/23/GR0507.htm
晨雾点评:
这项德育考核举措对于治理学校门口的交通秩序肯定是最有效的,对此不容怀疑。但是不能因为它有效,就认为它是是正确的和合理的。
违规停车肯定是错误的,但是“家长是否规范停车与学生德育考核挂钩”是否有法律根据?如果上述逻辑成立,以此类推,家长驾车送孩子上学闯红灯,家长在车号限行日驾车送孩子上学,甚至家长驾车送孩子上学路上肇事逃逸等行为,都要与孩子的德育考核挂钩呢?好笑不?
如果这项规定合法,家长的这项违规停车行为怎样记载在学生的德育考核上?学生德育考核扣分,肯定是德育方面有错。但是学生在这个问题上有什么错?未成年孩子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家长?即便“我爸是李刚”,李刚的错误也只应由李刚来承担,而不是把帐记在李刚儿子的账上。不能搞株连。
这项德育考核措施太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