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对河南考生迟收录取通知书的两点质疑

(2011-01-13 17:19:13)
标签:

教育

李宝华

台前县

李金宪

通知书

分类: 晨雾原创

对河南考生迟收录取通知书的两点质疑

 

晨雾 / 文

 

    1月12日河南《大河报》报道,由于中学老师的疏忽,使得河南考生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晚收到了3个多月。考生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而且已经借钱高价复读。气愤不已的考生家长把中学和邮政局一并告上法庭。(详见本文后的“2011年1月12日大河报:事件回放”)

 

    学校老师的过失,给学生带来了无可挽回的损失固然可恨。我们除了谴责教师的责任心以外,还应当思考一个问题:人不是机器,责任心再强的老师也有累了、困了的时候。如何避免这样的过错再次发生的?

 

    看到这条消息,肯定有不少家长会提出质疑:考生和家长为什么只知道去中学问询是否收到录取通知书,不知道通过网上或者电话或者手机短信查询录取信息呢?难道河南省真的落后到了没有其他的信息查询手段吗?

 

    晨雾查了一下,惊讶地发现,2010年河南省开通了六种高考录取信息查询的渠道:包括各县(市、区)招办招生考试综合服务大厅免费查询、三个教育网站的免费查询、省招办公益性短信息平台10639639的录取结果公益短信服务、省招办“网上志愿填报系统”登录本人的只读邮箱查询录取结果、全省统一的声讯电话9601166录取信息查询、相关院校网站免费查询录取结果。感觉河南省的服务比北京还要周到。

 

    即便是这位农民身份的家长不懂得上网,打电话总会吧?还有这位已经考上大学的学生,难道自己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晨雾还有一点质疑,是关于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的投递规则。

 

    “李家防在零乱的床上翻了一会儿,最终找到了一个未开封的特快专递投送的高考录取通知书,该通知书从大学寄出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收到时间为8月23日,收信人为王万波,但签收人为尹义彬”。而晨雾从2010年7月2日的河南日报上看到了这样的规定:

 

    今年我省对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投递做了严格规定: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确保妥投;投递时将严格验看收件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经与录取通知书邮件正面书写的地址、姓名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由收件人签收。

 

  对经两次投递无法当面投交收件人的,留“领取邮件通知单”,收件人凭“领取邮件通知单”和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到指定邮局领取。对因收件人姓名有误、地址不详、搬迁等原因,多次投递仍无法妥投的,邮政部门将主动协调当地招生办公室积极寻找收件人。

 

  邮政部门提醒,考生及家长要做好接收通知书的准备,注意手机畅通,家中留人;考生签收高考录取通知书须准备好准考证和身份证,邮件由家人代为签收时,家长也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为了保证通知书及时送达,考生尽量不要长时间外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高考录取通知书的投递工作将一直持续到9月底。

 

    晨雾的质疑是:投递人员在交给签收人尹义彬这封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是否严格验看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经与录取通知书邮件正面书写的地址、姓名等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后,再由收件人签收。如果查验了,则说明考生李宝华的准考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等相关证件曾经在签收人尹义彬的手中保管,过后难道不需要索回?索回的时候难道不会让尹义彬回忆起收到通知书的情景?

 

    我们可以推断的结果只能是:河南省对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投递所做的严格规定投递人员根本就没有执行。类似河南的这种严格的邮政特快专递录取通知书的投递规则我们几乎年年都能听到。由此我们联想,这规定是不是仅为一纸空文?

 

    如果考生方面能够从六种渠道中的任何一种及时查询到录取信息,如果邮政局方面稍微严格一点执行投递规则。这样的事件就不会发生。

 

2011年1月12日大河报:事件回放 

今年高考报名时才知去年已被录取
“特快”高考录取书“迟到”3个多月,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台前县的李宝华只得交高价复读一年

  
 

对河南考生迟收录取通知书的两点质疑
得知孩子去年就被录取,李金宪气愤不已。

  

  本报濮阳讯

 

  “特快专递发来高考录取通知书时竟比‘牛车还慢’,收到时已3个多月之后,儿子错失了上大学的机会,只得高价复读一年!”昨日上午,在台前县打渔陈乡石门李村村民李金宪家中,李金宪夫妇手持儿子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气愤不已。

  □记者 陈伟 文图

 

  学生家长

  填报高考电子信息时才知去年已被录取

 

  据李金宪介绍,去年6月,19岁的儿子李宝华从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毕业并参加高考,以429分的成绩填报了两个大专院校志愿,其中一个为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填报的通讯联络人为班主任王万波,所留手机号码为父亲李金宪的。录取等待期间,李宝华多次到学校询问录取情况,但班主任均称未收到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9月份,眼看录取无望,李宝华与家人商量后,只得四处筹借8000元复读费到中原油田一所高中复读。

 

  去年12月13日,李宝华所复读学校填报高考电子信息时,所在学校老师查询后告知李宝华,其去年已被武汉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消息传来,李金宪全家顿时如坠雾中,12月16日上午,李金宪找到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儿子的原班主任王万波,但被告知一直未见到录取通知书。经多方查询得知,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在该中学年级组长李家防处,李家防在零乱的床上翻了一会儿,最终找到了一个未开封的特快专递投送的高考录取通知书,该通知书从大学寄出时间为2010年8月20日,收到时间为8月23日,收信人为王万波,但签收人为尹义彬,大学报到时间为9月4日至5日。   

 

  得知此事后,李金宪极为气愤,遂找到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朱效令讨要说法,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朱效令称可以从家庭困难角度予以一定的经济补偿,无法进行巨额赔偿,此举遭李金宪拒绝。为让李宝华能顺利进行高考报名,在李金宪的要求下,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招生办出具一纸证明,称李宝华因未及时拿到录取通知书,延误了入校时间,特此证明。对此,台前县教育局招生办也签署了“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意见。

 

  校方解释

  通知书较多,未能及时通知造成积压

 

  昨日上午,在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朱效令称,往年高考录取通知书,多由高三学生班主任收信,之后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及家长。经了解,此次事件真相是,李宝华的录取通知书到达当天,由尹义彬老师进行了签收,之后统一交给了高三年级组长李家防,李宝华的班主任王万波并不知情,因通知书较多,未能及时通知,因此超期积压。就此事,学校将予以责任追究,将从严处理。此事中,李宝华未主动上网查询,也有一定责任,否则也不会错过索取录取通知书上大学的机会。对此事,学校愿意在理解互信的基础上与李金宪协商,达成一个双方可以接受的补偿意见。   

 

  昨日下午,李金宪再次致电本报,称儿子因高考录取通知书未及时送达,被人为耽误一年上大学,其损失应由学校来承担。如交涉无果,除起诉台前县第一高级中学外,还将把未将特快专递投送到收件人手中的台前县邮政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儿子高三复读费、误工费等4.4万元,精神损失赔偿3.5万元。

 
信息来源:2011-01-12 《大河报》

http://newpaper.dahe.cn/dhb/html/2011-01/12/content_450574.htm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