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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加分造假  取消录取资格

(2011-06-27 18:48:37)
标签:

教育部

电子档案

非法招生中介

法制晚报

高考录取

分类: 网络与媒体报道

教育部部署高校招生工作 强调核查考生及入学新生身份 严防冒名顶替——
高考加分造假  取消录取资格
 
晨雾 / 转贴
 
 

    本报讯(记者 王南)教育部日前发出最新通知,采取措施确保高考录取工作的公正与有序。其中强调要严防冒名顶替,并对涉嫌报考或加分资格造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教育部的通知强调,高校招生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高校未经教育部备案、分送和未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并将严厉打击各种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违规招生行为。

 

    教育部还要求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招生信息管理规定》各项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信息传输、交接和校验手续,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少数不法分子图谋窃取或篡改招生数据等违法行为。对于贩卖所谓高考考生信息的,要求属地教育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一查到底,依法惩处。

 

    记者注意到,在通知中,教育部强调要加强考试招生全过程的考生资格审查。认真执行考生报考资格、加分资格的公示及复查工作流程和具体办法。

 

    通知中规定,对涉嫌报考或加分资格造假的考生,要积极协调公安、民族、体育、科协等部门,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学籍,考生的违规事实须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教育部强调,对新生报到所须提交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须与考生所在省传送的电子档案和寄送的录取考生名册、纸质档案进行认真核对,严防冒名顶替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开展后,教育部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有效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违规举报的受理和核查工作,加大对涉嫌招生诈骗信息的监测和处理力度,适时进行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因求学心切上当受骗。

 
信息来源:2011-06-25 《法制晚报》
http://www.fawan.com.cn/html/2011-06/27/content_3144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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