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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歧视” 与教育的生存问题

(2010-06-14 21:34:46)
标签:

就业

留学

学历歧视

规划纲要

教育

分类: 争议话题

“学历歧视” 与教育的生存问题

 

晨雾 / 转贴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已经开始,但部分省市规定,“专升本”的大三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因为他们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此前的2008年、2009年司法考试中,一些“专升本”的学生虽然成绩合格,但仍被拒发法律职业证书。近日,40名考生联合致信司法部,要求纠正这种学历歧视行为。(6月13日《成都商报》)

 

  对于“专升本”学生,从成绩合格但拒发证书到干脆不让报考,有关机构看来是要将“学历歧视”坚持到底。且不说由此带来的教育公平、就业公平问题,政府部门的这种学历歧视,其实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将严重影响由政府部门所推进的教育改革。

 

  今年5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国家教改《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建立继续教育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实现不同类型学习成果的互认和衔接”。这就要求各类教育之间,要打破门户之见,实现流通。很显然,对“专升本”的学历歧视,与此教育改革和发展精神背道而驰。

 

  客观上说,教改《规划纲要》作出上述规定,并非仅从教育公平考虑,更是从教育自身的生存考虑。根据我国适龄人口统计,到2020年,18至22岁年龄段人口将减少3800万,高等教育生源将大幅下降。如果不对高等教育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我国社会将面对一系列复杂的问题,包括:一批学校将陷入破产、关门的境地;这些破产、关门的学校的师资必须重新就业、安置;这些破产、关门学校的学生必须解决转学、学籍认定等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就是各类学校的“学分互认,自由流通”(在国外称为“自由转学制度”)。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酝酿改革,比如中职与高职、高职与应用本科、应用本科与专业硕士的衔接。为此,必须清除所有学历歧视政策,不然,这种“互认”和“衔接”将遭遇“学历歧视”的瓶颈——如果连政府机构所属的用人单位,在就业中都要追查一个学生学历的“祖宗三代”,在你博士毕业时,还要看你当初是不是专科毕业,那么,谁还会选择“低层次”教育,谁又会响应“互认和衔接”政策?

 

  也许有些政府部门会说,你不选择没关系,有的是人选择。这话放在以前或许行得通,现在却不行了。今年高考报名数比去年下降了65万,其中高中应届毕业生减少了31万,增加放弃高考与复读生减少人数共34万。考虑到去年弃考生规模已达84万,今年的这一数字可能接近百万。这一系列数字其实正在表明,我国高等教育已经逐渐进入被学生选择的时代。在这样的情形下,整个教育机制如果还要制约选择者的选择空间,无异于让自己走向死胡同。

 

  当然,一些部门或许还并不知道,自己实施的“学历歧视”正制造着更严重的教育问题和社会问题。这就需要教育部把这些信息充分送达。要打破学历歧视,道义上的说服已经够多了,或许需要从“现实利益”角度,去向既得利益者分析利弊,让他们意识到问题的严重程度。

 

  国家教改《规划纲要》指出,要清理各种歧视政策。靠谁来清理?从现实情况看,教育部对此鞭长莫及,其他部门则可能维护各自的部门利益,因此,推进改革的机构更应是全国人大或者国务院,立足于国家教育发展的整体问题,为实现更高的国家利益,破除改革中各部门的既得利益。

  熊丙奇(上海 教师)
 

信息来源:2010-06-14《北京青年报》
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66447339

 

相关链接:

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但被拒发法律职业证书
40名“专升本”考生致信司法部:请纠正学历歧视行为

 

  一年一度的司法考试网上报名已经开始。然而,部分省、市发布的关于司法考试的网上报名通知称,“专升本”大三学生不能参加今年的司法考试,因为他们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要求。为此,曾参加2008年、2009年司法考试,成绩合格但被拒发法律职业证书的40名考生昨日联合致信司法部,要求司法部纠正这种学历歧视行为。

 

  对于为什么要致信司法部反对这种学历歧视行为,一位考生表示,此前,“专升本”考生遭受的学历歧视只是体现在不予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这一实际操作层面。现在这种学历歧视却在司法部门发布的报名通知中直接体现出来。他希望“专升本”考生能够有参加司法考试的机会,希望司法部能够纠正这一学历歧视行为。

 

  2008年,有500多名“专升本”考生通过司法考试却被各地司法部门拒绝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今年6月3日,司法考试学历歧视第一案在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本报曾报道),至今尚未有结果。

 

  今年6月5日,北京司法局发布司法考试报名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专升本”大三学生不能报名参加司法考试。北京联合大学法律系“专升本”大三学生王青艳和她的同学称,他们从2009年就开始准备司法考试,为此,他们还报名参加了司考培训班,花费从3200元到4200元不等。

 

  代理司法考试学历歧视第一案的张赞宁律师表示,司法部并没有禁止“专升本”考生参加司法考试,有司法部门擅自禁止“专升本”考生参加司法考试,不仅是严重的学历歧视行为,也于法无据。他希望北京等地司法部门应该尽快撤销关于禁止“专升本”考生参加司法考试的相关条款,给“专升本”考生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本报记者郑钰飞
 

信息来源:2010-06-13《成都商报》
http://e.cdqss.com/html/2010-06/13/content_15066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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