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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学士后”“硕士后”解就业难题

(2009-01-12 16:28:33)
标签:

就业

学士

毕业生

硕士

孙狄

教育

分类: 高校-专业-志愿-就业

设立“学士后”“硕士后”解就业难题
 
晨雾 / 转贴 
  
  本报讯(记者耿诺)“博士后是到了企业接着搞科研,硕士生、本科生也可以套用这种模式提高自身素质、缓解就业压力。”政协委员孙狄提交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新方案的建议》,见招拆招为毕业生和企业解决就业、招聘难题。

 

  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9年将有610万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安排就业,加上历年没有就业的人员,超过700万毕业生需要解决就业。在提案中,孙狄建议借用“博士后”模式,在企业中建立“学士后”、“硕士后”制度,为毕业生设立两年的见习期。

 

  “大学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到企业进行见习,见习期以2年为上限。此阶段内毕业生与企业签订见习合同,不算被企业正式录用,因此也不必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孙狄建议,毕业生见习阶段的生活费由企业发放,企业免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但需按实际发放的见习费缴纳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见习期间允许毕业生轮换企业。

 

  “这样不仅能调动用人单位的积极性,提供了更多选人机会,也使毕业生在刚踏入社会时有个过渡适应期,同时能为社会缓解当前的毕业生就业压力。”孙狄建议市、区各级政府考虑为接纳“学士后”、“硕士后”的企业给予适当经济补贴,以示鼓励。RJ215
 
信息来源:2009-01-12《北京日报》
http://newepaper.bjd.com.cn/bjrb/html/2009-01/12/content_107237.htm


晨雾点评:

 

    晨雾认为这个办法具备合理性和可行性。一方面给有能力的大学生展示自己,了解企业的机会。另一方面也给了企业挑选人才的舞台 -- 减小企业常规招聘三个月试用期不足以观察出一个人能力的用人风险。现在因为迫于新劳动法的压力,企业不敢随便裁人。

 

    名称是否叫做“学士后”、“硕士后”是可以商榷的。其实就是一种较长时间的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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