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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状告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撤销处罚

(2008-08-24 17:03:04)
标签:

教育

招生考试中心

考号

考卷

处罚决定

分类: 网络与媒体报道

姓名写错地 高考成绩被取消
一考生状告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撤销处罚

 

晨雾 / 转贴

 

  本报北京8月20日讯 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徐伟伦因参加高考时将姓名、考号写在规定区域外,小刚(化名)被北京市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取消了该门学科考试成绩。小刚认为该处罚过重,且不符合相关规定,近日将考试中心告上法院,要求撤销该处理决定。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小刚介绍,今年6月7日,他在参加高考时由于紧张,在填写考卷第二页的考生信息时,误将自己姓名和考号写在了规定区域以外。后被监考老师发现,并按这名老师的要求,写了一份情况说明附在考卷中。

 

  6月24日,朝阳区考试中心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9条的规定,作出取消小刚该门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小刚则认为,第9条明确规定只有在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用规定以外的笔或纸答题、或以其他方式在试卷规定外的地方标记信息的,才可以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而自己的情况并非如此。

 

  为此,小刚认为朝阳区考试中心对他作出的处罚过重,且不符合规定,故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申请人对复核决定或者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规定,对考试中心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考试中心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


信息来源:2008-08-21《法制日报》
http://www.legaldaily.com.cn/bm/2008-08/21/content_928704.htm

 

另一篇:
高考数学计零诉考试中心 
一考生称并非故意将姓名写在规定区域外,要求撤销处罚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秦齐祺刘勇)一学生在高考中将姓名和考号写在规定区域外,该门成绩被计零。近日他起诉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撤销考试中心取消成绩的处罚决定。朝阳法院昨日宣布,正式受理此案。

 

  高考生

  朝阳考试中心处罚过重

 

  19岁的小刚(化名)参加了今年6月举行的高考。6月7日下午,数学考试,小刚在填写考卷第二页姓名和考号时,写在了规定密封线虚线的内侧,而按规定应该写在虚线外侧。

 

  小刚回忆说,在场的监考老师得知这一情况后,要他写了一个情况说明附在考卷中。但6月中旬高考成绩出来,发现数学成绩为零。根据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发布处罚决定称,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9条,取消小刚数学考试成绩。

 

  小刚认为,《处理办法》第9条明确规定只有在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以其他方式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标记信息,才予以取消成绩。也就是只有在故意的情况下违规,才应该取消成绩,而自己的情况并非如此。

 

  小刚认为考试中心对他作出的处罚过重,且不符合规定,为此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考试中心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

 

  朝阳教委

  新闻发言人称不清楚此事

 

  昨日,朝阳区招生考试中心副主任张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按照职责划分,自己无权回答此事。而朝阳区教委新闻发言人王世元书记则表示对此事不清楚。
 
信息来源:2008-08-21《新京报》
http://www.thebeijingnews.com/news/beijing/2008/08-21/008@022554.htm

 

晨雾点评:

 

    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虽然很低,但是对任何一位考生来说,不管这个官司谁能打赢,这种事情还是最好不要发生。考生在考前要认真阅读人手一册的《考生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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